从来不怎么关心奥运会。不过据说本届里约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得到的金牌不太多,于是有人要求没得到金牌的运动员道歉,理由是,中国体育是举国体制,运动员花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国家的钱,而国家的钱,也就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在运动员身上投资了金钱(虽然是被迫的),运动员却没有拿到金牌,因此纳税人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要求运动员道歉。听上去好有道理,让我联想到那些投资赔了钱就去围攻政府,楼价跌了就去围攻开发商的人。按照这种逻辑,如果你赌马输了钱,是不是也要要求马向你道歉?你买彩票输了钱,是不是也要要求彩票向你道歉?
再仔细想想,我上面的逻辑也有不妥之处:通常人们所说的投资,指的是付出金钱,以期将来赚到更多的金钱的行为。如果花钱只是为了看个热闹,那就不能叫投资,只能叫消费。这样说来,在运动员身上花钱,期望他们在奥运会上拿金牌,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消费而不是投资。
而且,消费都是自愿的。如果是被迫的,那就不能叫消费,只能说是被抢劫了。即使是消费,也是劫匪在消费。对于那些以为劫匪抢了你的钱去消费就相当于你自己消费的人,我只能说:别不拿自己当外人。
可能还有人不服气,他们说,就算我是被迫的,难道我就不能希望我的钱花得更有效率点吗?嗯,我想劫匪抢了你的钱去买彩票,你一定希望他中大奖;国家花你的钱盖监狱,你一定希望监狱里关的犯人越多越好,免得浪费了你的钱……
最后,还有人会说,就算这件事的本质,就是有人花纳税人的钱,给大家买了个热闹看,难道纳税人就没有权利希望这热闹好看一点吗?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每个纳税人的爱好可能是不同的,每个人评价什么样的热闹好看的标准也可能是不同的:有人关心奥运会,有人压根儿就不关心;有人愿意看中国运动员拿金牌,也不排除有人就愿意看别的国家的运动员拿金牌,或者就愿意看中国运动员拿不着金牌。而且这些爱好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谁也没有权利把自己的爱好强加到别人头上。既然运动员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人的需求,那么无论输赢,他们都没有必要向任何人道歉。
来源: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