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为了厘清“诗案”的历史事实,我不得不写下这篇文草。我是当事人,而这些当事人七人中活着的还有三,石天河、流沙河和我(晓枫),且都七老八十,再走一个就无对证了。

一,《草木篇》出台的前前后后

为贯彻中央“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繁荣文学艺术创作,,四川省文联早在五六年文代会期间,就着手创办一个纯诗歌性的刊物。四川是个有七千万人口(指五七年)的大省,自古以来就是文人荟萃,名人云集的地方。成都西外五里之地的草堂寺,曾是诗圣杜甫的住地,历来写诗的人特别多。几经研究筹组,后经中共省委宣传部批准,一个面目全新的《星星》诗刊,于1957年1月正式创刊问世。诗刋有四位工作人员,主编白航,一位老区来的文艺工作者,而且是个原则性很强的党员,负责撑握诗刋的发展方向;第二位呌白峡,南下的文艺工作者,也是党字号人物,和霭大度,人际关係不错,负责诗刊组稿等日常事务;第三位是石天河,本名周天哲,听说他原是中共川南行署文艺处长,后不知犯了什么错误,党藉、职务全抹。他专事文艺理论研究,对现代诗歌有独道见解,为执行编辑;第四位就是流沙河,年少气盛,很有才华。四人中仅和流沙河有交往,与白航、白峽仅仅认识,和石天河素无往来,他傲气,眼睛长在额头上,十次相遇九次昂头直腰,给人印象是骄横狂放,故不太理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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