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8月28日发题为“反腐败,与中央保持一致最重要” 社评中讲“把相信中央﹑相信中纪委当成钢筋和支柱嵌入舆论中心,……” “……决不应出现全社会围着传言津津乐道的局面。”我反其道,提出“反腐败,与法律保持一致最重要” 命题。

“腐败”包括贪官﹑特权﹑铺张浪费、官僚作风等种种公权之负面。制定健全、具体种种法律条文来治理它,是法治社会常态。而唯某党之中央是从,是人治、专制社会之常态。

自古至今独裁者都是反腐败的,或因抛包袱收人心,或因争权夺利,只是官可以反,民不可以反。我可以反,你不可以反,你看着我反,说几句“皇上圣明”就是与我最大的“保持一致”的顺民﹑良民了,否则就是大逆不道。这个大逆不道的“不保持一致”可是贼臣乱党﹑逆民﹑反民之作为,其罪是大大重于腐败的呀!

最近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全国政协常委会上回答,还有没有周永康之上更大的老虎的提问时,笑说“以后你就慢慢懂” 。这话又引发多少网上热议、猜测。多么可悲呀!不是讲反贪无底线、零容忍吗?不是讲党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吗?现实中国民们只能从一党中央一机构头头偶尔露出的只言片语中去找蛛丝蚂迹,去揣摸了。

人治反贪腐是有底线、有禁区的,是有中心、有统一部署、可控的。法治反贪腐是是以法律为准绳,违法必究,是多中心,不能以某一党之利益﹑之部署为是从的。

反腐败对统治者永远是双刃剑,围观者的期待永远是得寸望尺的。对统治者而言,照此期待之民心去办,进尺可能有意外收获,也可能将得寸已获之利丧失。因为失败者可能结盟反扑,鱼死网破。因为围观者会举一反三:如此腐败难道不是党之过?制度之过?就此停步?前功尽弃,新的、更疯狂的腐败开始起步。绝对权力绝对产生腐败,这个政治铁律使习李中央反贪腐永远处于进退两难之中,前途莫测。

北京查建国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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