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我在山村插队,生产队建猪场,我给石匠们打下手,背石头。一位30多岁的石匠问我:“你父亲挣多少钱?”我说:“一个月八十七块五。”当时我们队的壮劳力每天挣三毛五分钱,八条壮汉加起来也没一个普通的行政18级干部挣钱多。

石匠瞪大了眼睛问道:“干什么一个月挣那些钱?”我说:“不干什么,开会,看报纸,学文件。”

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我什么时候能挣八十多块钱!下井挖煤能挣五六十块钱吧?他妈的,要是一个月挣五六十,天天吃肉,痛快几个月,哪怕大煤块子砸死我!

我一直感觉这位石匠自私。听了这番感慨,心下大恶。听他的意思,为了吃好喝好,他宁愿冒死拼命,用流血代替流汗。我认为他有杀人抢劫的倾向。

血汗替换的心思其实不难理解。每天单调辛苦的劳作,还吃不饱,一天到晚脑袋里的念头都围绕着吃打转。在这种情况下,痛痛快快大吃大喝的欲望、求生畏死的欲望、逃避辛劳的欲望,等等,彼此冲突,上下翻滚,催生出各种冲动和幻想。消磨这些冲动和幻想需要长久的岁月。山村生活不过一年半载,我在自己的内心活动中,也发现了血汗替换的变形:我越来越频繁地幻想中苏战争爆发,成为战争英雄,成为游击战士,或在什么突发事件中轰轰烈烈大干一场,摆脱艰辛乏味的劳作。

那么,在生存资源、辛劳程度和死亡风险三者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这个问题在我心中模模糊糊地存在了30年。完成《血酬定律》(工人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和《弯腰下跪:命-财关系曲线》(《经济学家茶座》,2005年第1期)之后,混沌状态逐渐澄清,我终于有能力把模糊的感觉变成简明的问题:生命与生存资源如何交换?作为生命付出的血与汗,彼此如何替换?

血汗替换率的计算公式

为了获得等量的生存资源,卖力还是卖命?流一时血还是流多年汗?这个问题几乎同人类历史一样悠久,也是人们至今仍然面对的重大选择。所有的财产犯罪,撇开道德考量之后,最终都要经过这道计算。

在日常生活中,获取生存资源往往有卖力和卖命这两个选项,并以不同的比例混在一起供人们挑选。例如死亡风险较高的井下挖煤作业和风险较低的土木建筑工程,辛劳程度差不多,死亡风险和工资收入却有明显差别。仅仅这两个行业之间的选择,就涉及到上千万中国劳动者的人生计算。

那么,他们是如何计算的?辛劳程度与死亡风险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替代关系?

在现实世界中,上千万中国的农民工可以用两种方式挣到1.67万元人民币。

1、卖力,做苦工1.83年。2003年,中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房屋和土建行业的人均年报酬为9125元,挣1.67万元需要1.83年,即一年零十个月。

2、卖命,更准确地说,就是折寿1年。

2002年至2003年,中国挖煤工人的年度死亡率比建筑工人高出3.89‰,年收入也高出2578元。这意味着1‰的死亡风险获得了662.7元的补偿,1%的死亡风险获得了6627元补偿,100%即全部预期寿命获得66.27万元的补偿。对于现年30岁,还有将近39.63年预期寿命的中国男人来说,每一年的预期寿命价值1.67万元(关于中国煤炭工人的命价及生命年价格的详细计算,参见拙作:《中美煤矿工人的命价》,《经济学家茶座》2006年10月)。

由于卖命与卖力的这种替换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我们可以确立一个等式:16700元(年命价)=1.83 x 9125元(年工价),年命价与年工价之比为1.83.我把1.83这个数值称为血汗替换率。

抽象地表达:血汗替换率=年命价/年工价。以H表示血汗替换率,以M表示生命年的价格,以G表示做苦工的年收入,字母表达式为:H=M/G.我们用这个公式计算一下美国工人的血汗替换率。

美国人对生命年的估值,医疗保险专家戴维?德兰诺夫给出的最低价是10万美元。时间在2002年左右(戴维?德兰诺夫:《你的生命价值多少》,第14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该年度美国制造业的平均年薪为56606美元,套用血汗替换率=年命价/年工价(H=M/G)的公式,他们的血汗替换率为1.77.

采用中国煤矿工人血汗替换率的计算口径,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1980年左右,维斯卡西(Viscusi)算出美国从事极端危险职业工人的命价不到100万美元(《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四册,第859页,“生命的价值”条),当时美国制造业的平均年薪为14194美元。假定从事“极端危险职业”的美国人平均年龄和中国煤矿工人同样为30岁,预期寿命同样还剩39.63年,命价为100万美元,那么,他们每个生命年的定价为25233美元,血汗替换率是1.78.中国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大约只有美国同行的1/50,二者血汗替换率的差距却不足3%.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公式有哪些人生和社会涵义?

贪生怕死与好逸恶劳的强度对比

为了获得一定量的生存资源,付出辛劳或生命的代价,这其实是对人生的各种需求或内心欲望的计算与比较。血汗替换率所涉及的仅是其中两种,即所谓贪生怕死和好逸恶劳。从积极的方面看,这两种欲望是对长寿和安逸的追求;从消极方面看,则是对死亡和辛劳的规避。

这两种倾向天然地存在于人们的心中,而且有不同的强度,其强度也是可以量化比较的。

血汗替换率1.83的含义是:在其他条件一样时,人们对1年寿命的渴望,相当于对1.83年安逸的渴望。人们对折寿1年的畏惧,相当于对辛劳1.83年的畏惧。如果都以生命的最后一年为单位,那么,人们第一怕死,第二怕苦,怕死强度是怕苦强度的1.83倍。

对于当代中国建筑业的农民工来说,每个工作日往往超过11个小时,很少有节假日。假如辛劳强度体现为劳动时间的长度,那么,11个小时的1.83倍约为20个小时。如此苦熬,几无人生之乐,即使不出现“过劳死”的问题,“是活还是死”也会成为问题。

作为人类的天性,“好逸恶劳”的强度大概是递增的,每日劳动强度越高,厌恶程度也越高。高到一定程度就会感觉生不如死。但好逸恶劳又是有底线的。国外研究表明,每周通过锻炼消耗2000卡的热量,人类就可以保持健康,延年益寿。这意味着每周消耗2000卡的体力活动是“好逸恶劳”的底线。这个活动量大约相当于每周6小时散步或3小时慢跑。运动量一旦低于这个水平,人类天性就应该把体力活动当作收益和享受,而不是成本和辛苦。这是造化对我们这个物种的规定。

我不清楚1.83这个数值是否适用于其他社会阶层、其他时代和其他国度。这需要大量的统计和比较。美国高危工种工人的血汗替换率大概是1.78,他们似乎不如中国工人怕死,但比中国工人怕苦。不过,这个两个数值的差别太小,计算未必精确,外部的影响因素也不同,很难从中得出可靠的结论。

无论如何,血汗替换率1.83可以帮助我们推测上千万中国煤矿和建筑工人对谋生策略的选择。这个数值代表了一种血汗均衡,卖命与卖力的均衡。一旦均衡被打破,社会就可能发生动荡。

假设煤矿工人的死亡风险补偿从每个百分点6627元提高10倍,也就是说,过去下井挖一年煤,比在建筑行业打工多挣2578元,现在,死亡风险照旧比建筑工人高3.89‰,却可以多挣25780元。仅此一项,就是建筑工人年收入9125元的2.8倍。可以想象,在这笔重金的刺激之下,进入煤炭采掘行业的人数必将大幅度增加。

反过来说,如果年工价降至原来的十分之一,年命价不变,在建筑工地上辛苦一年才挣912元,只有井下挖煤的风险补偿2578元的35%,那么,卖力的人们将大批涌入卖命色彩较浓的群体之中。

暴力抢劫之类的犯罪也是卖命。如果不考虑道德良心的因素,或者赋予道德良心一定的估值,便可以推出一个结论:随着卖力收入下降,或者卖命收入提高,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暴力抢劫之类的犯罪将随之增加。相对原有秩序,血汗均衡向有利于流血拼命的方向倾斜了,整个社会的暴力浓度必将随之提高。

个人偏好和价值观的影响

这里算出的血汗替换率的具体数值,仅仅反映出2003年中国煤矿工人的生活环境和选择偏好。

人们的个性和偏好不同,价值观念不同,血汗替换率也应该不同。很多军人都知道,一些士兵在战场上很勇敢,平时却怕苦怕累。读读著名将领的传记,看看刑事犯罪的案例,不难发现一种厌恶劳动却勇于冒险的人格类型。如果能找到统计数字,我估计这类人的怕死强度就不到怕苦强度的1.83倍,或许能低至1.5甚至1.3倍。他们对吃苦的恐惧和对死亡的恐惧差不多。

有这种玩命性格的人,往往在乱世最先出头,大显身手,甚至成为贵族。同样,高风险行业本身也像一面筛子,进入采煤行业的工人,可能比进入建筑行业者更胆大,更不怕死。他们能接受的血汗替换率应该小于或等于1.83.建筑行业的工人之所以不冒险多挣那2578元,除了职业选择的成本和机会之外,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他们乐于接受的血汗替换率大于1.83.他们比较惜命,或者更不怕苦。

许多民族的历史上都有一些暴力集团,无论是土匪、海盗还是贵族,特别崇尚掠夺,颂扬流血,却蔑视生产劳动。这种价值观也能降低血汗替换率,有助于培养玩命性格。

生存资源与生命付出

本文一直假定以血汗换取的生存资源的数量不变,并在此前提下讨论了血汗替换关系。现在引入一个新变量,即生存资源的丰裕程度,或曰收入水平。引入新的变量之后,就出现了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问题,血汗替换不过是生命付出的不同形式之间的替换。

我在《弯腰下跪:命-财关系曲线》一文中讨论过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问题,并根据生命与生存资源的关系,按照丰裕-稀缺的排列顺序,划分出三种境界(详见《经济学家茶座》,2005年第1期,第49页)。

在生存资源非常丰裕的情况下,人类继续挣取生存资源的动机越来越弱,他们将从“身为物役”的状态中逐步解放出来,进入相对自由的境界。这时候,人们既不肯为钱拼命,也不肯为钱辛劳,生命与生存资源之间的矛盾最为缓和。他们可能为了某种精神追求吃苦冒险,也可能为了金钱所代表的荣誉而吃苦冒险,却不肯为了金钱所代表的生存资源而吃苦冒险。他们不缺这个。这是神仙般的境界,在此不展开讨论。

在生存资源非常稀缺,温饱难以维持的情况下,生存资源继续减少,意味着生存本身受到威胁。为了不多的生存资源,人类可以吃大苦,冒大险,生命与生存资源的冲突最为激烈。这是紧急求生的境界。这时候,通过正常劳作往往难以获得生存资源,因此流血拼命的行为更为常见。流血拼命的计算是:拼死的风险与饿死的风险孰大孰小,如何争取生存机会最大化。我用血酬定律讨论过这个问题。

在生存资源不丰不歉的温饱-小康境界,人们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生命支付与生存资源收入呈正比关系。经济学中的劳动供应曲线讨论了这个问题。不过,劳动供应曲线关注的是劳动付出与工资收入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涉及生命的付出。恕我孤陋寡闻,尚未见过经济学或其他学科讨论过这个问题,但在现实生活里,即使在温饱-小康境界中,在血酬定律讨论的紧急求生境界之上,卖命现象也是很常见的。

为了方便讨论,先讲一个矿工老徐的故事。2006年6月3日《京华时报》上有一条消息:“暴利驱使村民冒险盗采北京门头沟煤矿”,消息写道:昨天凌晨4时30分左右,记者在山脚下见到了坐在路边石头上抽烟的矿工徐广(化名)。老徐说,他在此已经干了10多年,他有3个孩子,大儿子今年上大二,另两个孩子正在上高中。“地里刨出的那点钱根本供不起孩子上学,只好出来挖煤。”

老徐听说了有两个人刚刚因采矿而死亡的事情,他说:“挖煤就是用命在赌博,以前我总是冲在挖掘的最前头,现在我也不那么拼了,太危险。等孩子们上完学,我准备回老家种地去,收入虽低,但不担风险。”

由此看来,老徐可以选择两种生活。一种是高付出-高收入,另一种的低付出-低收入。他愿意选择低付出-低收入,回家种地过安生日子。但三个孩子上学开销太大,只有高收入才能支撑,于是他被迫选择高付出-高收入的生活。高付出之中又有卖力和卖命的选择,卖力所得不敷使用,冒险赌命就成了无可奈何的选择。这种情况是选择主体在不同生命阶段的不同需求造成的。一个独自支撑较大家庭的家长,在家庭义务解脱之前,个人的高付出是必须的。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假定某人没有孩子,却吃喝嫖赌挥霍无度,他的嗜欲迫使他进入高收入-高付出状态。如果劳动收入不足以支持这种生活,或者当事人好逸恶劳,好勇斗狠,冒险犯罪就成为最有可能的选择。

在温饱-小康境界中,到底是高付出-高收入好呢,还是低付出-低收入好?这本是无所谓好坏的个人偏好,但这种偏好容易受到社会流行价值观的影响。

世俗社会往往赞扬高入高出的高均衡,其中的原因之一,大概是高均衡的选择者对其他社会成员比较有利,他们的亲友可以沾光。低均衡者的亲友却难以沾光。试想一下,陶渊明的亲友是愿意他当隐士呢,还是愿意他当县令呢?

陶渊明所代表的低出低入的低均衡,在世俗价值体系中一直不是主流,但始终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古诗云:“将军铁马夜渡关,朝臣侍漏五更寒。山寺日高僧未起,算来名利不如闲。”这首诗可以体现此派的偏好。不过,我对这首诗的算法不以为然。高入高出的高均衡,对比低入低出的低均衡,应该是各有长短,这首诗却故意以长比短。一般说来,在既定的付出-回报格局中,要享受八分丰裕的物质生活,就要付出八分的辛劳。只付出三分辛劳,只好享受三分物质生活。在温饱-小康线境界里,这两种选择大体是等价的,即8/8=3/3.诗人仅仅比较付出的多少,不比收入的多少,偏向未免过于明显。

总之,生命付出的总量与生存资源的丰裕程度有关。生命付出中的血汗比例,则取决于对生存资源需求的数量和迫切性,以及可供选择的获取手段。对生存资源的需求,除了受生理因素影响之外,也受到生命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

全生模型

以上计算,将人生简化为付出和收入的关系,又将付出分作卖命和卖力两类,并算出了特定条件下的两者关系。实际上,人生要广阔复杂得多,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量化的分析模型。

《吕氏春秋?贵生》篇引用子华子的话说:“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这是一种包含了正负数的人生计量框架。

“贵生篇”解释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作者认为人生由六种欲望组成,根据这些欲望的满足程度,人生可以算作“全生”和不同程度的“亏生”。“所谓死者,无有所以知,复其未生也。”作者把死亡看作回归出生前的无知状态,这相当于数轴上的零点。“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服是也,辱是也。……故曰迫生不若死。”作者把六欲不仅得不到满足、反而受到戕害的状态定义为“迫生”,例如服劳役和受侮辱,认为迫生还不如死掉。这相当于数轴上的负数。负数的存在,可以解释自杀现象和人们在酷刑下的选择,有助于更深入全面地理解血酬定律。

那么,人类的六欲究竟包括什么呢?“贵生篇”没有一一列举,但在解释“迫生”时提到了“服是也,辱是也”。服是从事劳作的意思,有受人强制和驱使的涵义,于是成为肉体和精神双重劳苦的付出。辱则是纯精神的东西,即自尊和荣誉遭到践踏。

给《吕氏春秋》作注的东汉高诱,把六欲解释为“生、死、耳、目、口、鼻”,竟然不提“贵生篇”作者提到的“服”和“辱”,还把生与死并列为人类的欲望,在训诂和逻辑方面未免欠妥当。

孔子关于人类欲望的著名说法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再综合《吕氏春秋》“贵生篇”和“仲夏篇”提到的欲望种类,六欲可以包括:一、饮食之欲,对食物的需求,维持生存之必须,要求更高一些则是“口之欲滋味”。二、男女之欲,即性欲,繁衍后代的要求。三、长寿欲。“仲夏篇”所谓“欲寿而恶夭,欲安而恶危”。四、安逸欲。“仲夏篇”所谓“欲逸而恶劳”。五、眼、耳、鼻等感官愉悦的欲望。六、尊荣欲,“仲夏篇”所谓“欲荣而恶辱”,进一步还可以扩展为精神领域的追求。马斯洛所谓自尊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即属此类。按照马斯洛的说法,这类需求的重要性将随着生理和物质需求的满足而逐步提高。

佛家有著名的“六根”说,即“眼、耳、鼻、舌、身、意”,“身”应该可以再分为性欲、安逸欲、长寿欲和对适宜温度的欲求。佛家的分类与上述中国各家颇为一致。

六欲的分类太粗,分上十类八类应该更确切。不过,如何分类,分作几类,大可不必拘泥。各种欲望,都指向人类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条件,这些条件也分别满足着人类生存发展的不同需要。只要给出一个无逻辑矛盾的分类体系,全生-亏生模型就不难建立。在此模型之中,人类行为的基本特征,就是追求全生值的最大化。这是贯穿自由境界、温饱小康境界和求生境界,贯穿包含正负数的整个数轴的追求。

本文对血汗替换的计算,涉及到长寿欲和安逸欲之间的关系,即所谓“欲寿而恶夭”和“欲逸而恶劳”的强度比较。卖命和卖力所换取的生存资源,又可以分解为食和色,即对食物的欲求,以及与异性建立家庭并抚养后代的欲求,或许还可以加上眼耳鼻等感官获得愉悦的欲求。生存资源正是满足这些欲求的东西。于是,血汗替换和命-财关系都可以视为六欲之间的关系,可以一并纳入全生-亏生的计量模型。除了“尊荣”一项仅在英雄梦和价值观等文字中掠过身影,六欲中的五项已在模型中现身,并且呈现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困境。

这是典型的亏生之境。享受名利就要吃苦冒险,享受闲暇又难免单身茹素。六欲只能“分得其宜”,不能“皆得其宜”。这种境况,正是温饱小康境界的特征。

在生存资源非常丰裕的条件下,在人们从“身为物役”中得到解放的自由境界中,全生是可以实现的。人们以合乎造化设定的强度,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衣食无忧,各种需要都得到不过分也不亏欠的满足,这样的生活并不罕见。那些有足够积蓄的人,那些从事着自己喜欢的工作并得到丰厚报酬的人,只要不陷入纵欲之类的偏执,都有享受“全生”的条件。

在全生模型之中,不同种类的亏生年,例如饥寒的一年,劳苦的一年,目盲的一年,高位截瘫的一年,都可以换算为不同成色的全生年。西方医疗保险领域已经做过这方面的调查测算。不过,“全生年”的概念,在那里是医疗健康领域的“质量调整生命年”:完全健康的一年为1分,疲劳失眠的一年为0.82分,目盲的一年为0.5分(《你的生命价值多少》,第89页)。“全生年”则从生理健康领域扩展至人类生活的全部领域,其描述和解释范围也因此大幅扩张。“质量调整生命年”可以作为全生年中的健康部分占有一席之地。

倘若把六欲比作人性国度中的几个省份,这个国度及其下属各省市县都有自己的领域疆界,有自己大体确定的“分”。不同的欲望既有常度,又随着亏欠或满足程度的变化而收缩或扩张。先贤用“性分”(性分一词,首见于范晔(398-445)的《后汉书?逸民传序》,经唐宋至晚清严复和今人徐复观,一直活在汉语使用者中)一词描述人性国度中的这些领域,顺着这条思路,我们可以用这个概念分析测量不同欲望范畴之间的平面和立体关系,进而分析人性的整体结构及其动态变化。对血汗替换率的计算,作为这种全面测量和计算中的一部分,仅仅是初步的尝试。

作者文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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