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我们都非常关注香港的局势、支持香港市民要求真普选的正当行动,因为我们不仅意识到了香港市民的行动对香港、对中国民主化的重大意义,而且感到了回馈香港人民的道义责任,我不能比下面这位网友说的更好了:

@hnjhj:25年来,港人不遗余力地支持大陆民主事业。我们需要支援时,他们给予我们强大资助;我们倒在血泊中,他们为我们高唱自由花;我们走投无路时,他们帮助我们逃离火海;我们身陷囹圄时,他们为我们坚持呐喊。今日,他们也需要我们的支持。即使你做不了什么,请以举手之劳把他们的抗争告诉身边更多的人。

我一直在想,我们如何才能把声援工作做到实处,切实地对香港市民的和平占中等公民抗命行动有所帮助呢?

自去年以来,针对香港市民筹划的和平占中等公民要求真普选的行动,中国(共)官方先后用“非法”、“中央驻港机构如中联办、外交部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等则各司其职”、“如果争议导致香港社会的实际剧烈冲突,而且要借助中央的力量才能平息冲突,那么整个香港就将成为输家,香港比泰国、乌克兰就强不了多少”、“霹雳手段”、“相信香港的管治者有这个能力,做好处置。万一发生不可控情况,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央政府不会坐视不管”、“派遣解放军驻港部队协助维持社会治安”、“中央会有充分准备”、“中央政府不会坐视不管”、“中央是香港的坚强后盾”等说辞进行威吓(见下注引)。虽然,北京尚没有直白地说出要“武力镇压”,而且在香港动武将要付出的政治、经济代价北京不可能不计量,但人们都知道相对于香港中央除了国家暴力“硬实力”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威慑力,其所谓的“坚强后盾”不可能是十三亿人民也不可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软实力”,它只可能是中央实施暴力的能力以及人们对暴力的恐惧。鉴于中共当局暴力镇压异议的历史和现实,人们担心香港“天安门事件”的发生并非完全没有根据。

我觉得我们目前能做的一件重要工作就是设法增加中共在香港动武的成本,敦促国内国际各界预警北京动武的可能性,在国内外舆论界,国际外交界形成强大的反对北京当局或香港当局武力镇压和平占中等公民抗命行动的声音,阻吓中共可能的武力镇压计划的实施。

为此,我提出“和平香港”的概念,这是一个容易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底线概念,然而,只要和平的底线能够守住,更多的香港市民就会排除对武力镇压的恐惧加入到公民抗命行动来,公民抗命到头来拼的是勇气、耐力、气势和人数。

期望我们围绕着“和平香港”概念,集思广益,开展国内国际活动。

期待各位的高见和行动

杨建利

公民力量义工

2014年9月2日

注引:

1、中国国家副主席李源潮表示,“占领中环”运动(Occupy Central)是非法活动,将会危及香港繁荣,这是中国共产党官员对香港金融区内可能发生的抗议活动的最直白警告。(来源:纽约时报中文网)

2、香港《信报》21日解读说,现在香港的政改咨询还未开始,但火药味已甚浓。据了解,中央的总体思路是倾向强硬,关键问题不退让,例如反对派候选人不能入闸、“占中”坚决反对,中央对特首要有严格审核,任命权要抓紧,并订出否决机制,不能有丝毫放松。中央驻港机构如中联办、外交部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等则各司其职,就不同职责做好相关预备工作。(驻港部队各司其职?)

3、香港《大公报》也发表评论文章指责”发起’占领中环’的人在香港’茉莉花革命’、’颜色革命’的集结号已吹起,发起者试图制造’核弹’,迫使中央和香港政府屈服、让步、就范,接受反对派的普选方案”;同时文章也指该运动背后有英美力量介入,借普选手段夺香港管治权。(来源:DW)

4、香港是否能够作为一个严谨的法治社会继续存在下去,“占中”和“反占中”的事态发展将是试金石。如果香港社会能够以法治的方式大体化解这一争议,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那么香港就将成为政治转型的楷模。相反,如果争议导致香港社会的实际剧烈冲突,而且要借助中央的力量才能平息冲突,那么整个香港就将成为输家,香港比泰国、乌克兰就强不了多少。(借助中央力量?)来源:《环球时报》

5、针对有记者提问,如果反对派实施“占中”,中央有没有预案?陈佐洱说,对“占中”的处理,要有菩萨心肠,也要有霹雳手段。有人要“占中”,已经好长时间,无论中央还是香港各界,苦口婆心地无数次劝诫警告,这就是管治者的菩萨心肠。任何一个地方的管治者,为了整体利益还要有霹雳手段。“占中”是违法的,会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带来很严重的影响。相信香港的管治者有这个能力,做好处置。万一发生不可控情况,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央政府不会坐视不管。(新浪网)

6、陈佐洱:可要求出动驻军

另外,内地官方媒体刊登评论文章狠批,占中令本港上下忧虑重重,犹如冷酷的自残行为,伤害全港市民的切身利益。港澳办前副主任陈佐洱接受访问时更指,相信港府会有效应对占中,警告一旦发生占中,可以按照《基本法》第十四条,以及特首要求,派遣解放军驻港部队协助维持社会治安。

7、身在北京列席人大常委会的吴秋北对传媒说,张德江昨日出席他所在的分组会议,他引述张德江说,香港普选不单是香港的事,亦须顾及整体国家,包括国家利益、一国两制方针、国家安全等,他又指张德江估计在常委会就政改拍板后,“有一些事情会发生”,中央会充分准备。

8、李飞称“占领中环”是违法活动,中共中央不会因此屈服,因为“屈服于违法活动,只会换来更多更大违法活动”,并强调中央会是香港的“坚强后盾”

文章来源:公民力量邮件组

作者 editor

在 “杨建利:“和平香港”倡议” 有 1 条评论
  1. 普选时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由一个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提名,这是《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这条规定在基本法里面已经有二十四年左右了,可不是中央临时加上去的,至于“广泛代表性”是什么涵义?《基本法》的附件一里已经作出了清楚的解释。中央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权,这是《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规定的。
    这样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兼顾了各阶层的利益,体现了均衡参与的原则,它有五个好处:
    一:所提的候选人质量比较高,那些提委基本上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他们比较有能力判断谁比较适合担任行政长官这一职务。
    二:减少香港社会对抗的风险。
    三:减少香港和中央对抗的风险。
    四:减少中央不任命带来的风险。
    五:减少民粹主义的风险。
    一些泛民主派人士之所以难以被这样提名委员会提名为候选人,是因为他们反共、对抗中央,伤害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一国两制,违犯基本法,如果让他们成为特首,肯定无法处理好香港和中央的关系,那对于香港来说是个灾难,也会损害国家整体利益,所以绝大多数提委不敢把票投给他们。他们就难以成为候选人。
    泛民主派坚持采用国际标准的普选方案,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方案?法英美西方最发达的所谓民主国家,它们的普选方案差异就非常大,许许多多发展中国家采用了它们的普选方案,吃尽了苦头,例如:埃及、利比亚,伊拉克,泰国、乌克兰等等。即使世界有国际标准的普选方案,也是可以通过创新,设计出一个更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普选方案超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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