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今天是我国现行《宪法》颁行实施20周年纪念日,据说今天是中国首个“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在这样一个严肃的时刻,我沉默着,而又无法甘于沉默!昨夜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据说办成了一件大事,据说这将使这个愈来愈“国际化”的都市更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跻身世界一流城市行列,据说无数的人们激动得“一夜无眠”,“举城狂欢”,“举国同庆”……

而在这样一个冬夜,我正心怀不安地惦记着远方一位素昧平生的女孩——一位22岁的女学生,一个喜欢偶尔在网上政论论坛灌水的女孩,不久前刚收到网友转告她的不幸消息,听说有关部门认为她“很危险”,一月之前将她“带走”“审查”,至今家人尚不知其确切下落……

我不明白这样一个几乎弱不禁风的女孩,何以让我们据说早就“站起来”,又正“以德治国”,“与时俱进”,并大力宣讲“法制”、且在国际上是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国家感到“危险”?我不知道我们颁行了20年的“宪法”,能否帮助这个只是想坚持自己一些主张的女孩平安归家。

在网上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我看到我们的“根本大法”庄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七条)……

同时我的脑际却极不合时宜地浮现出近年来耳闻目睹的一连串封网事件,想起因为网上言论被以“颠覆”“煽动”重罪判刑至今在牢狱中的人们,想起因为个人信仰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人们,想起北方那个被羁押在不知何处的女孩……我的心里一阵阵地发寒!感受到心底某种莫名的恐惧。

30多年前,共和国的“宪法”未曾保护得了它的国家主席,也同样保护不了它的任何一位公民!今天,“新宪法”颁行已届20年,中国政府也早已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等多项国际公约,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是否已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在千千万万普通中国人的生活中,“宪法”是否依然严重缺位?

我们缺乏违宪审查制度,某些似是而非的“治安处罚条例”与“管理条例”,仍时时堂而皇之侵夺宪法赋予我们的自由权利。我们仍旧为我们的思想而恐惧——因为我们不肯肩膀上扛着别人的脑袋;我们仍旧为我们的言论而恐惧——当我以颤抖的手指敲击出这些字符;我们仍旧为我们的良知而恐惧——只因我们不肯按别人需要的将谎言重复一千遍……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时悬挂在每个人的头顶。

在这样寒冷的冬夜,我只能默默祈祷:祈祷远方的女孩,愿你一切平安!祈祷共同奔波在荆棘路上的人们,愿些微的光芒可以耀亮暗夜的一角;愿未来有一天,我们相会在共和国自由的天空下,在自由的风中呼吸;愿我所有的同胞和我们的后代,不再生活在“恐惧”之中;愿宪法名至实归,真正成为保护公民权利自由的公器。

2002.12.4

首发启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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