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晓原律师消息:今天是9月13日,浦志强案侦查羁押期限再次期满。浦志强是5月6日被刑拘,6月13日被批准逮捕。逮捕两个月后,侦查羁押期限期满时又被延长一个月。现延长的期限已到,不知是继续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依刑诉法规定,可再延两次,每次两个月),还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抑或是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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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参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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