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4

王珉

王珉(资料图/Public Domain)

在所有的正部级以上的“大老虎”里,对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的处理过程可能是最快的一个。昨天(2017年8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珉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对被告人王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判书里给王珉开列的罪状都是事先在起诉过程中已经对外公布了的,共用三大项,一是“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二是“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三是“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辽宁省2013年辽宁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以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中发生的拉票贿选未被及时制止,不断蔓延,部分人员违法当选,严重损害了换届选举秩序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审判书里还特别交待,被告人王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王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在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珉贪污数额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已扣押在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珉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虽然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但因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从严惩处。

也就是说,王珉1.48亿余元人民币的受贿罪和一百万元的贪污罪如果从重处理的话,仅这两项的合并处罚不应该仅仅是无期徒刑。

去年初,中共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量刑意见》(下称《量刑意见》),提出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

据说《量刑意见》提出了大致三个档次的量刑标准:“贪污、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量刑意见》还提出,“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对于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公众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正是根据这一意见,当庭承认贪污受贿金额超过两个亿的白恩培被判处死缓。法庭判决书特别强调:白恩培死缓期满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所以说,王珉在被习近平当局决定“移交司法处理”之后,如果他未能如判决书中为他开脱的那样“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日后下场百分之百会同白恩培一样。而为了日后还能有减刑和假释的机会,“早日出狱,重新做人”,他王珉不但把自己的犯罪事实全都交待了,肯定也还为了立功而供出了其他人,比如当年接替他吉林省委书记职务的孙政才。

笔者就觉得《拔出萝卜带起泥,给王珉罗织罪状咬出孙政才?》一文中已经介绍过:孙政才被宣布接受调查当天重庆日报评论员文章以“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标题,给人的印象是孙政才都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员了居然还是一个“政治上的糊涂人”,所以才遭受到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党中央的领导核心”的毫不留情的政治清算。重庆日报的这篇文章文章特别强调重庆全市上下都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足以说明孙政才在拥戴“习核心”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被习近平认为“态度很不明朗”的传闻或许为真。孙政才栽就栽在了没有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当成他自己和重庆市委的“第一位的政治要求”。

孙政才可能被问罪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主要部分都是中纪委在吉林省追查王珉经济问题时“拔出萝卜带起泥”,当地曾经给王珉书记巨额贿赂的私企老板在中纪委专案组的威逼之下,供出王珉的同时也把孙政才给供了出来,令习近平如获至宝。当然也不排除王珉为了减少刑期主动供出了孙政才的可能。王珉被起诉书里提到的他2009年月11月利用担任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100万人民币用于支付个人费用。但事实上王珉就是在2009年月11月与孙政才交接的。所以提供如上消息的人士分析,这一百万很可能就是孙政才以新任省委书记名义慷国家之慨,赠送给王珉的“搬家费”。

有一位网友在转载此文内容的网站留言说:“其实他孙政才只有两宗罪,一是屁股不干净,二是站错队。鉴定完毕。”

此话当然没错。但问题是,当今共产党的干部们屁股上有干净的吗?所以说到底还是他孙政才政治上“站错队”才导致中纪委奉命把他脱光示众。不完,虽然习近平对孙政才越来越不满意,但如果不是查王珉时带出了孙政才在吉林的“严重问题”,原来并没有计划要在十九大召开之前就抢先动他。

所以,正在习近平为十九大如何打发孙政才和胡春华这两个前朝元老硬塞给他的“党政接班人培养对象”犯思量的时候,王珉的“戴罪立功”的交待内容被“简报”到习府的时候,习近平最可能脱口而出的就是那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先拿下一个孙政才,即使找不出胡春华的把柄,他胡春华也已经是势孤力单,孤掌难鸣。

中国古人早有“唇亡齿寒”一说,而把孙政才和胡春华十八大上共同进入中央政治局之后的关系形容成唇齿相依并不夸张。虽然在那之前他们二人似乎并未有政治结盟之嫌,但一经把他们两人同时敲定为党、政一把手接替人培养对象,他们两个就是一损俱损,一荣共荣的关系了。

笔者本文的标题是“树倒胡、孙散,唇亡齿难全”。这里的“树”还不仅仅指退休不久即被帕金森症所困扰,中共内部已经有传闻说他的健康状况还不如江泽民的胡锦涛,更包括在十八大时未能进入政治局常委,从此被习近平政治边缘化的李源潮。

十八大之前,对胡春华和孙政才的政治考核主要是由时任中组部长李源潮一手操办。李源潮当时的如意算盘是,自己在习近平上台之后的第一届,也就是十八大至十九大之间的五年时间里出任分管党务工作的专职政治局常委,就相当于现在的刘云山。此目标一经实现,那么十八大至十九大之间的这五年时间里,他李源潮在中共核心领导层里的实际政治地位即使不能相当于过去的杨尚昆之于赵紫阳,至少也能相当于自己接班的曾庆红之于江泽民。如此五年之后,胡春华和孙政才在十九大上双双入常,其中一个接替他李源潮的主管党务工作的专职常委,为二十大时接替总书记职务进行政治热身。而他李源潮则继任一届常委转兼全国人大委员长或者中纪委书记……

如此分析下来,正是因为习近平赶在十八大召开时,虽然勉强接受了胡春华和孙政才的局,但却成功阻止了李源潮的入常,由此就已经断定了孙政才的胡春华面临的危机远大于希望!

RFA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