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中国异议份子、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一生在中国大陆推动民主、人权与平等,多次被拘捕入狱,奋战到最后一刻,但终被迫害致死,(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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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力宇:壮志未酬身先死——刘晓波对宪政民主的主张与奉献》有2条评论
  1. 刘晓波的“壮志”是:推翻中国的一党专的制度,改成多党轮流执政制度。而这样的
    壮志,中共法庭却说,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庭这个说法,当然是:多党轮
    流执政=颠覆国家政权。姑且命名此罪为甲。也即,法庭从没说刘晓波犯的是『推
    翻中共政府』罪。且命名此罪为乙。法庭控告刘晓波犯了甲罪,你们却辩护说,刘
    晓波没犯乙罪。这是甚么辩护?

  2. 杨力宇先生,你的话:『刘晓波无意从事任何推翻中共政权的活动』,显然说的是:
    『刘晓波无意从事任何推翻中共政府的活动』。权府二字混而为一,正是民运人士
    坐牢的主因。如果不混此二字,再根据你的全文,我们应该说:『刘晓波有意抢夺
    中共的政权』。刘晓波犯的罪,乃『抢夺政权』罪。而不是『推翻政府』罪。推翻
    政府罪,写在刑法104条中。刑法105条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乃是『抢夺中共政
    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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