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估计将有更多的国企卖给外资。这种交易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谁是卖方?
从法理上讲,国有企业属于全体国民,国企负责官员只是担任经理和看守的角色。但是在与外资交易中,官员却直接出面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在既没有公共监督又没有民主参与的情况下,国企官员难免不上下其手,从中渔利。这好比仆人背着主人擅自将主人的资产出售或转让并从中获利,致使主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不少人以为,中国加入世贸,与国际接轨,有助于法治秩序的建立,有助于遏制腐败。然而正如我上面所说,腐败主要发生在仆人背着主人擅自处置主人的资产这一环节,这和仆人在与外人做交易时是否遵守市场规则没有多大关系。要克服腐败问题,关键是主人必须获得主人应有的权力,也就是说,国民须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有监督和参与的权利。
众所周知,在中国,只有经济改革没有政治改革,只有市场化没有民主化。国人缺少起码的权利,无法形成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致使权力者巧取豪夺,化公为私。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就是权力者巧取豪夺,化全民之公产为官员之私产的过程;中国的私有化,就是权贵的私有化。时至今日,公共资产已经严重流失,并且还在继续流失,权力者大发横财,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针对当今中国惊人的贫富悬殊,不少人以为可以通过强化税收建立社会保障系统来解决。可是,这种做法的前提是承认富人——首先是利用权力而暴富的那些人——拥有的财产都是合法的,而恰恰是这一点,现在被越来越多的人质疑。
预期今年三月全国人大将修改宪法。一般估计,这次修宪可能会加进保障私有财产的条款。
不少人反对将私产入宪,因为他们担心此举将导致把非法财产合法化。严格说来,私产入宪和把非法财产合法化并不相干。毕竟,保障私产不是保障非法私产,因此,人们仍然保有依据法律对非法财产进行追究的权利。私产入宪原本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问题是,在权贵私有化已经积重难返的情况下,我们将如何对待已经被权力者据为私有的非法财产?在社会正义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我们将如何矫正正义?
必须看到,这是目前中国所特有的一个问题,古今中外均无先例,所以直到今天,许多人对这一问题还缺乏足够的理解。
不错,二十多年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于是,不少人说这是邓小平路线的胜利,是只经济改革只市场化不政治改革不民主化的路线的胜利。我承认这种观点并非全无道理,正因为中国是在专制高压下推行经济改革,因此实行起来全无掣肘,格外顺利,政府想涨价就涨价,想裁员就裁员,国营企业想卖什么价就卖什么价,想送谁就送谁;私有化的“交易成本”果然很低。
然而,中国的私有化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整体缺乏合法性。俄国和东欧各国的私有化改革不管有多少问题,但是,因为是在有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其基本的公信力与合法性却无可置疑。虽然十几年来这些国家多次政党轮换,但产权配置的结果却得到公认,不曾有、也不会有“秋后算帐”的问题。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中国的私有化是在没有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这种私有化的结果就不会被世人所承认,由此形成的产权配置就没有合法性。
说来也是,在中国,倘若政改不是过分地落后于经改,贪污腐败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般恶劣,贫富差距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般惊人。倘若中共能在早些时候就开展政治改革,纵然某些权势者一度获取了较多的利益,民众还不难予以包容,把它视为赎买,视为换取政治开放的不算昂贵的代价。可是,腐败一旦太过分,而且这种过分的腐败恰恰又是在残暴高压的保护下才造成的,也就是说,正是那些血腥镇压民众的人同时又攫取了惊人的由民众创造的共同财富,这又如何能让民众包容呢?我承认,当人民还慑于专制统治的淫威,还没有发言权的时候,他们只好忍受,只好满足于从权势者的豪华筵席上捞一点残羹剩菜。可是,一旦他们赢得了民主权利后,情况又会如何呢?
当然,我们可以设想,中共当局继续采取只经改不政改的路线,继续权贵私有化,只不过在掠夺瓜分之余也给老百姓一口饭吃,并凭借现代化的国家镇压机器,把一切“动乱”因素扼杀在萌芽之中,然后经过几个世代,不法之财由于时间的流逝而换得某种合法性。但是,考虑到现代人平均寿命的显著增长,考虑到信息时代各种重大事件记录的完整精确,要让后人忘掉眼下这段公开抢劫的历史从而放弃追究,那实在是太难了,一百年都恐怕做不到。
有两种可能性:一、如果在这段期间之内出现重大危机,中共的镇压机器失灵,各种被压制的矛盾就会爆发,整个社会便可能陷入极大的混乱。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才匆匆引入民主机制,恐怕也难收立竿见影之效。二、如果中共专制政权竟然挺过了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一方面缓和了贫富差距,一方面通过时间使黑钱漂白,那只会使它对人权、民主与正义等理念更加蔑视。我们将面对的是一个更加自信因而更加骄横并且更加强大的专制政权。显然,这两种可能的前景都令人恐惧,而后一种前景尤其恐惧。
因此,要避免上述两种可能,唯一的办法是现在加紧推动民主进程。
《人与人权》
2003年1月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