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四日北美《明报》在“专访台总统候选人系列”栏目下,刊出该报记者对李敖的采访。其中,李敖讲到:“我觉得中共处理六四是对的”,因为“学生老盘踞着不肯走”。他还举出美国政府在一九三二年和一九五零年两次向示威群众开枪的故事作类比,为中共辩护。我认为这种观点是相当错误的。

不错,在总结八九民运的经验教训时,我曾指出,民运方面的失误在于未能“见好就收”。但这里所说的失误乃是指策略而不是指原则。和许多国家的民运相比,譬如和南韩的、印尼的民运相比,中国的八九民运,不论是在诉求目标上,还是在行为方式上,都要温和得多。

再有,中国的“六四”事件和美国的那两次开枪事件也非一类。在美国,民众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还有定期的民主选举,因此,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和平的、合法的、有秩序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或反对意见。在这一前提下,如果有示威者做出危害秩序的行为,政府有权用强力制止(至于其强力措施是否适当,另当别论)。在这里,美国政府镇压的只是示威活动的违法部分或危害社会秩序的部分,并不是要镇压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中国的“六四”则不同。在中国大陆,民众根本没有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六四”开枪决不只是“清场”,而是剥夺人民和平表达异议的基本权利——这一点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

李敖还为中共的贪污腐败作辩护,他说现在大陆的官商勾结“很象五十年前的台湾”,“台湾就是这样子”。这话也不对。至少,国民党在台湾没搞过血腥共产。中共先是搞血腥共产,灭私充公,把全国人民都变成了无产阶级,把全国的私有资产都变成了所谓“公产”,然后又在改革的名义下,靠着专制暴力的保护,化公为私,把属于全体人民的公产变成权势者自己的私产。因此,中共的贪污腐败,和台湾相比,甚至和印尼相比,不但程度更甚,而且性质更劣,不可同日而语。这种史无前例的社会不公都要我们“给时间”等待其“自然会改变”,天下还有什么社会不公不可以接受?

李敖还说,现今中共领导人“已经不可能更好了嘛”。此话之谬,不评也罢。

李敖讲出这些话并不令人惊讶。如果他不具新党总统候选人的身分,如果他的这番讲话不是放在“专访台总统候选人系列”之下,我也无意对这番话发表我的看法。我有幸认识几位新党人士并一直很敬重他们。我很难相信他们会赞同、会接受李敖的这些观点。鉴于这些观点绝非无关宏旨,新党的朋友们恐怕不宜沉默。

2004年8月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