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中国,法律总是被权力强奸,但是这一次强奸却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李庄一被判刑,中共的所谓“法制”就连遮羞布都给撕掉了。

李庄被判刑两年半。尽管这项判决并不出人意外,但是一经宣布,还是引起网上一片哗然。

毫无疑问,李庄案的判决是极其可恶的,但还不是最可恶。远的不说,一个月前对刘晓波案的判决就更可恶。不过,对刘晓波案,官方媒体基本上没报道,辩方的声音被彻底封杀;除了极少数个人博客,一般的大小网站都禁止讨论。因此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一般人也未必全是不知道。至少,类似的以言治罪的案子大多数人还都是知道的,起码是听说过的。但既然这类案子都被当作禁忌,排除在国内公共话语空间之外,你想表达意见也难有地方表达,而大多数人则“眼不见,心不烦”。

李庄案就不同了。李庄案的审判大体上是公开的、开放的,官方媒体有不少报道,控方辩方两边的说词都可以发表,互联网上可以讨论可以争辩(当然也有过滤和屏蔽)。在中国,法律总是被权力强奸,但这次强奸居然是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公开进行的,你想不震惊也难。正像美国作家埃德加·华生·豪(Edgar Watson Howe)所说的:“很多坏事,若放到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人人都会表现出无比震惊的样子。其实在私下,他们都知道,比这更坏的事还多着呢。”

从官方媒体披露的信息看,李庄案本来是很清楚的,李庄的伪证罪不成立。但大多数网民还是预先就估计到李庄必定会被判刑。道理很简单,因为你李庄和重庆王薄熙来作对,怎能让你有好下场?其实,李庄哪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他刚接手这个案子没几天就发现重庆方面水太深,惹不起,三十六计走为上,已经宣布撤离了。如果重庆方面到此为止,很多黑幕也就遮掩过去了。谁知重庆那边太骄横,你缴了枪它还要杀你。这就把李庄以及他所属的那个颇有来头的康达事务所逼上梁山,不得不背水一战。再加上在中共高层中,出于这种那种原因对薄熙来不以为然的也大有人在,于是重庆以外的媒体和互联网就获准可以公开报道此案并发表各种分析评论。这就扯出了重庆方面刑讯逼供等一系列执法犯法的大丑闻,使之陷入极大的被动。重庆方面不肯认错,不敢认错,只好蛮干下去,只好耍无赖。如前所说,在今日中国,法律总是被权力强奸,但是这一次强奸却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李庄一被判刑,中共当局的所谓“法制”就连遮羞布都给撕掉了。

李庄已经提出上诉。不过,此案翻过来的可能性很小。就算到头来免去李庄的刑事处分,但重庆方面的种种违法行为仍然会得到包庇,顶多是轻描淡写两句就算过关。只是薄熙来借打黑而上位的企图恐怕要落空了,因为好官坏官都不会支持他:坏官反感他的“打黑”,好官反感他的“黑打”,好官坏官会在反对薄熙来上位的问题上结成统一战线。前阶段薄熙来的“唱红打黑”搞得热火朝天,让中央领导人和其他封疆大吏都显得碌碌无为,面子上不好看。如今,他们很可以在私下里批评薄熙来,说他做事太粗糙,毛手毛脚,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这正好反过来证明他们才是老成持重。看来,薄熙来想在权力金字塔更上层楼,多半是没希望了。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重庆方面作了这么多违法的事,那么露骨,那么明目张胆,最高当局为什么不出面加以纠正呢?我想他们既是不愿,也是不敢。因为他们自己就很讨厌别人用法律给政府找麻烦,另外他们也知道各级政府刑讯逼供、凭空诬陷的事太多太普遍,一旦清查起来只怕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不是说共产党内没有好人,问题是在共产党内部,好人总是吃不开,好人总是被坏人绑架。坏人作了坏事,引起民愤民怨,引起民众对政府滥用权力的批评,好人由于要去维护所谓的党的统一,要去维护政府的权力不容挑战,要么去包庇坏人,和坏人同流合污;要么沉默,听任坏人主导局面。

有人说,李庄案表明,中国离法制(还不是法治)还很遥远。这话也对也不对。中国确实离法制还很遥远,但我们切莫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距离就会缩短,我们离法制就会越来越近。相反,我以为照这样下去,中国只会离法制越来越远。因为中国被共产党捆绑在错误的道路上,和真正的法制完全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我们要做的是从根本上扭转方向。“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唯有结束中共一党专制,中国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法制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7期2010年1月14日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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