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针对余文生律师案被秘密开庭一事,许艳向徐州市监察委员会及董向阳主任、徐州市检察院及韩筱筠检察长、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花玉军院长、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及周铁根主任,用EMS邮寄了控告信】:以下附邮寄给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及周铁根主任控告信。

针对余文生律师案被秘密开庭的控告信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周铁根主任:
您好!

我叫许艳,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24号楼6单元107室。电话:13718826079

我是余文生的妻子。余文生是一位北京律师,先在北京失去自由,在2018年1月27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徐州。后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一直没有让我请的辩护律师会见余文生,不知道是否真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

余文生律师在失去自由约一年5个月时,在2019年5月9日,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了。我作为余文生律师的妻子,竟然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到了5月11日才从别的地方得知,余文生律师在5月9日,已经被开庭了。

我和余文生,在2002年,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颁发结婚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保护;不论是《民法》、还是《刑法》,都有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有事情首先应该告诉配偶。怎么可以连妻子即没有收到书面通知;又没有口头通知的情况下,就秘密开庭了呢?!这样,当事人法律权利谁来保障?妻子的法律权利谁来保障?辩护律师的法律权利谁来保障?

程序都做不到正义,如何能相信实体可以做到正义?谁又可以做到能保障实体正义?

所以,我作为余文生律师的妻子,极其担心余文生律师的命运。担心余文生律师在承受个别滥用职权者打压,失去自由约550多天情况下,继续遭到不公的遭遇。一个个体在公权力面前是极其渺小的,但是我每天都在祈祷这种不公平、不正义的行为可以早日结束,对一个人的不公平,又何尝不是对所有人的不公平?!

我请求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周铁根主任,能从法律角度;一位公职人员的角度;代表国家公信力的角度;对余文生律师案被秘密开庭,这一违法与不人道的行为,能够监督、调查并给予滥用职权者与相关责任人处理。能早日释放余文生律师,与家人团聚。

请求事项:

1、调查秘密开庭是因为某些公职人员工作失误没有依法至少提前3天通知家属开庭时间?还是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就是不告诉家属开庭时间?并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予处理。

2、要求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周铁根主任,高度重视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的,这一违法、不人道与侵犯当事人、家属、辩护人、关注此案的人士法律权利的秘密开庭行为。紧密关注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公职人员,没有做到程序正义的情况下,实体正义如何保障?

3、要求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周铁根主任,对余文生律师案,在被违法秘密开庭的情况下,依法保障此案实体的正义。还余文生律师自由、还我的家庭公平正义。

4、要求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周铁根主任,即刻监督、、调查与纠正秘密开庭这一违法行为。并对相关部门与责任人予处理。

5、请求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周铁根主任,能从良知、法律、公平、正义、对每一个案件负责、让每一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角度,处理余文生律师案件。早日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与家人团聚。

此致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周铁根主任

控告人:许艳

与当事人关系:余文生律师妻子

2019年6月5日

附:曾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申请对余文生律师案监督的信件。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