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6日)是“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旨在纪念198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1987年6月26日生效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全名为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这是一部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避免酷刑的存在与发生。“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的宗旨是“对酷刑受害者及家庭和群体遭受的苦难表示关注,并以集体的名义重申对酷刑及种种残酷、非人道和有辱人格处罚的谴责。”

中国政府虽然早在1986年12月12日就签署并于1988年10月4日批准加入了该公约,然而,针对公民的酷刑并没有就此停止,从孙志刚事件到雷洋事件等等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个案,到对良心犯普遍施行的酷刑,尤其是近年来针对人权捍卫者的酷刑残害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就在今天,职业新闻工作者齐崇怀公开披露了他因坚守记者良知揭露贪污腐败而入狱12年里,遭受的丧失人性的酷刑:在审讯室里,警察赵忠宇将他固定在铁椅上,像打沙袋一样击打其头部16下,致其错昏死过去,然后再被用凉水激醒;赵忠宇在另一次的审讯中,将齐崇怀固定好后,用两只手像扒树皮一样扯他大腿内侧的肌肉,令他感到生不如死。在接下来的服刑期间,齐崇怀被殴打昏迷4天4夜;在40度高温天气下连续3天不让喝水;寒冷的冬季没有御寒的棉被······还有所有服刑人员长时间高强度的强迫劳动每天达16小时以上,吃不饱饭和长期的营养不良,等等。

齐崇怀所遭受的酷刑只是冰山一角,在中共的监狱里丢掉生命或者直到奄奄一息才强迫家人保外就医的个案比比皆是。曹顺利、刘晓波、彭明、杨天水等民主先贤,无不是在中共的监狱里罹患重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失去了生命,他们在长期被囚禁的过程中,到底经受了何等的酷刑尚不详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倘若有一天他们所遭受的苦难大白于天下,足以令人类社会震惊。

今天,仍有大批的良心犯正在忍受着酷刑折磨或者将面临着酷刑的危险。因纪念六四和关注六四难属而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的陈云飞,曾经被令以“龙抱柱”(将手与大腿铐在一起)的酷刑无间断地持续体罚14天;在被关押期间还遭受过“鸡啄米“(将手和脚铐在一起)的酷刑。还有被强迫失踪的709案王全璋,人权律师高智晟等人,在律师无法介入案件、家人无从获知他们身体健康状况的情况下,无期限的非法羁押,酷刑必然会不能避免地在他们的身上发生。

从2011年网传茉莉花革命的大抓捕,到2015年全国范围内300余名人权捍卫者受到威逼、传唤、关押,酷刑成为针对整个异见群体的普遍现象,除了肉体上的折磨,还对良心犯施以精神和心理上的酷刑,强迫认罪、禁止律师和家人会见、威吓家人、单独囚禁、以亲人相要挟、不停地洗脑,等等。酷刑给受害者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上的残害是无法估量的,累计坐牢近20年目前仍在狱中的胡石根,曾经表示在监狱里的生活“不堪回首,哪怕已经过去了十数年,仍不愿也不敢去回忆。”

【禁止酷刑公约】明文禁止酷刑,明确了各缔约国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酷刑的行为发生,这种禁止“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可以将酷刑正当化,所谓的上级官员或是政府当局的命令也不能成为施行酷刑的理由。并将酷刑定义为刑事犯罪,经常或广泛地施加酷刑的作法构成危害人类罪,酷刑受到绝对禁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为其辩护。

显然,中国政府已经批准并加入了【禁止酷刑公约】,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严守公约之条款。在“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中国公民运动网强烈要求中国政府:

一、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酷刑,并对酷刑受害者给予经济赔偿及精神抚慰;

二、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释放一切因思想、良心、信仰而被囚禁的良心人士;

三、追究酷刑实施者的法律责任,严禁酷刑在任何一位公民的身上重演。

中国公民运动网
2018年6月26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