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五十七案(2003)

Du Daobin杜导斌(19631218日-),原名杜道慧,乳名双人丶冬生,又名杜道斌丶杜道宾,笔名杜清丶乐天马丶乐於密丶太阳城丶张逊丶刘逊丶卫子游丶黄喝楼主等,政府职员丶著名网络作家丶民间学者丶自由撰稿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批评中国当局的文章,於2003年被捕,次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

孝感地区作家协会会员

杜导斌於1963年出生在湖北省黄陂县(现武汉市黄陂区)姚集镇张家湾,父母都是小学教师。父亲本姓乐,因过继到祖母的娘家继承舅公香火而改姓杜,1957年,其父被划为“右派分子”。杜导斌出生时原系双胞胎,因弟出世即亡,得乳名“双人”。

1968年,“文革”开始两年,杜导斌不到五岁即随担任乡村教师的父母一起下放回农村。他六岁上小学时,由父亲取名杜道慧,三年级时因与班主任姓名容易混淆,被改名“杜道斌”。

1980年,杜导斌考入湖北省轻工业学校,1983年毕业後分配到应城市环境保护局,相继任技术员丶工程师丶秘书丶共青团支部书记丶办公室主任等。1985年,他开始业馀参加大专函授学习。1986年起,他在《诗歌报》丶《诗林》丶《芳草》丶《槐萌文学》等报刊上发表诗歌丶散文,并在《中国改革报》丶《中国环境报》丶《中国有色金属报》丶《中国教育资讯报》丶《孝感报》丶《孝感晚报》丶《应城日报》等报刊和县志等文史资料刊物上发表论文丶随笔丶杂文丶评论等,1987年成为孝感地区作家协会会员。

1988年,杜导斌获黄冈师范专科学校生物科环境保护专业大专毕业文凭。1989年,他写了大量同情学生运动的诗稿未发表,但後来被当局搜去作为“罪证”。

网络知名写手

1997年,杜导斌被抽调到应城市政府体制改革办公室,後任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副科长。1999年,他发出《致市委书记公开信》,批评地方集资过多过滥,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2000年,他开始网络写作,向“亦凡网”丶“联想网”丶“真实天空网”等国内网媒投稿。

2001年元旦,杜导斌写下《致江泽民万言书》,针对江的元旦献词,提出解决城乡税费政策不公正等问题;同年7月,又发出《一文不值──评江泽民七一讲话》,为国内公开批评江的“三个代表”论点的首篇文章,後来被作为判刑的“罪证”之一。当年,还发表了《〈南方周末〉的大地震与新华社的命根子》丶《对〈人民日报》的四点质询》丶《穷国的浪费与富国的节俭》丶《选举和选举制度中的猫腻 》等数十篇时评和政论网文,成为当年著名网络论坛天涯社区“关天茶社”的知名写手之一。

2002年,国内网媒言路收紧,杜导斌转向海外媒体发表文章,第一篇为3月10日在美国《自由时报》“民主论坛”刊登的《造个中产阶级给党用》,随後又相继发表《从收紧的网上之网中我们能看到些什麽》丶《倒行逆施的广东省省委》丶《法国选举:邮差强於共产党首脑》丶《一个大陆底层知识者的“六.四”十三周年》等批评当局的文章。此外,他还在《议报》丶《新世纪》丶《大纪元》丶《观察》丶《人与人权》丶《大参考》丶《北京之春》和香港《争鸣》及台湾的《苹果日报》等网刊和纸媒上发文。

同年,2002年6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资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并决定自当年8月1日起施行。7月21日,律师出身的陈永苗率先在他主持的“关天茶社”论坛上贴出题为《保卫个人网站》的呼吁,杜导斌於7月23日发出《徵集网友签名以集体控告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丶中国资讯产业部严重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倡议书》回应,引起更多线民的关注和支持,於是陈丶杜两人又於7月26日联名发起《保卫个人网站和质疑〈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公开信》的网上签名,当连署签名者近二百人时,两人於8月6日又发起《对严重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丶中国资讯产业部的控诉书》的新签名活动。

2002年8月30日,台湾《中央日报》报导《大陆政论作家杜导斌批评中共遭封笔》,引述了他在当天发表的两篇文章《我的通讯自由是怎样失去的──将北京破坏公民通讯自由的丑行公之於世》和《中共的全面褪色》中的种种激愤之词:

我不忠诚於中国共产党的政权,不仅不忠诚,而且坚决反对,强烈反对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歪理邪说。

如今的共产党是一个失去了理论家园的丧家犬,它目前唯一可做的事,只是策略上的垂死挣扎,以换取既得利益集团的苟延残喘。

2002年11月7日,以“不锈钢老鼠”闻名的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四年级学生刘荻被北京市公安局从学校带走後失去音讯,国内外舆论大哗。2003年2月,杜导斌起草《关於刘荻案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公开信》,於当月28日和王怡丶刘晓波等十八人联名发起签名。此後,杜导斌就不时遭到当局的调查丶骚扰丶警告。3月9日,杜导斌发表《遭到软禁的五天》,6月4日又发表《迫不得已的谢幕》表示:

2003513日起,杜导斌“遵守合同”没有在海外发表一个字。今天之後我还得继续遵守。

文中还公开了杜导斌在5月13日“给朋友们的非公开信”《成为“敌我矛盾”,还是接受“挽救”?》;但很快就不再继续沉默,反而发出更强烈的呼声,如6月15日起连发数篇《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丶《〈收容遣送办法〉是条壁虎尾巴》丶《力挺胡温的,可以休矣》等,直指当时国内外方兴未艾的“胡温热”:

持续一百多天的“胡温新政”蜜月中对网络自由的迫害是前所未有的:重判杨子立等四人,重判黄琦,非法关押刘荻至今,关闭北大三角地丶世纪中国丶不寐论坛丶民主与自由等有影响的网站,国内言论空间更显逼窄……

2003年6月30日,杜导斌起草《紧急呼吁中央政府中止香港23条立法的公开信》,并与刘晓波等人在7月3日发起网络签名;7月26日,他在《大纪元》发表《请您举报超期羁押,促刘荻早回家》和《良心不许我再沉默》,後者为遭受迫害四年的法轮功呼吁,为当时国内极其罕见的公开抗议之声,此文後来被列入判刑的主要罪证之一,也被很多人认为是他受到当局追究的主要原因──8月4日发表《我的文稿为何多在海外发表?──与某国安局和某党委商榷》提到:“7月23日和28日,我和您们之间友好地接触了两次。非常感谢!因为这是您们‘给予我的机会’、‘善意’(加引号表示出自您们的原话,而非讥讽)的机会”,但是“我不同意我所发表文章的《大纪元》丶《议报》丶《民主论坛》丶《北京之春》是敌对刊物。”

“我们愿陪刘荻坐牢”

2003年8月中至9月初,他相继发表《幸亏提前一天到武汉》丶《我们失去了自由结社的权利》丶《“反动派”与“反对派”》丶《悲哀,淹没了无奈和愤怒──二十三日遭国安绑架的记实和抗议》等,揭露和抗议当地警方试图阻止他与网友的聚会和继续在海外发表文章,甚以至威逼利诱其妻子,8月23日,警方更阻止他带儿子到北京旅行,从此将他软禁在家。

同年9月,杜导斌起草《我们愿陪刘荻坐牢》,并与刘晓波丶赵达功丶廖亦武等二十多人於20日发起连署签名。此後不到一个月,就於10月28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拘留,11月10日,他被正式逮捕。在他被拘留整整一个月时,刘荻及其同案的吴一然丶李毅兵相继获“保外候审”释放。

当杜导斌因言获罪案再次激起国内外舆论的抗议高潮时,独立中文笔会正在互联网上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即刻於11月4日发表《关於作家杜导斌被拘捕的声明》表示严重的关切与抗议:

杜导斌先生是本笔会积极会员。我们理所当然地对他的安危表示特殊关切。我们已於第一时间上报国际笔会总部,并积极寻求全世界各兄弟笔会的声援。为杜导斌先生之获释以及恢复名誉,本笔会将竭尽全力。

11月底,国际笔会在墨西哥城召开第六十九届代表大会,通过了意大利等笔会提出的谴责中国当局迫害网络作家杜导斌等中国作家的决议案,国际笔会卸任会长阿迪哲斯(Hemero Aridjis, 1940-)和当选会长格鲁沙(Jiří  Gruša, 1938-2011),副会长丶南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戈迪默(Nadine Gordimer, 1923-)等数十国际知名作家亦回应独立中文笔会代表的呼吁,签名参与国内外数百作家的连署信。此後,澳洲悉尼笔会授予他荣誉会员称号,美国民主基金会授予2004年“亚洲杰出民主人士”,荷兰笔会和诺威布基金会授予他2004年“笔会暨诺威布自由表达奖”。

2004年6月11日,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杜导斌在互联网《大纪元》丶《新世纪》等境内外网站上发表其撰写的《论颠覆政府是合法的》丶《祝贺《民主论坛》四周年》丶《良心不许我再沉默》等26篇文章,采取诽谤的方式,公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杜导斌归案後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亦能认识到其行为触犯了刑法,造成了社会危害,表示认罪服法,认罪态度较好。原审法院以被告人杜导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两2年;没收其使用的犯罪工具联想天麟1110电脑一台。

同日,杜导斌以“保外候审”释放。杜导斌对判决不服,提出无罪上诉。同年8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後,杜导斌多次申诉,他指出:

一审判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即上述7句话计125个字,只是申诉人150馀万字中的只言片语,不足以证明申诉人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一审判决断章取义,是典型的“文革”罗织构陷成罪的手法。

此外,杜导斌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违宪审查申请,建议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导致文字狱判决的“《刑法》一○五条第二款等等之类反人民的条款”。

2008年7月21日,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十八天,他的四年缓刑期满前十二天,杜导斌被当局撤销缓刑,重新逮捕收监;官方《荆楚网》次日报导称:

杜导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拒不悔罪,不服从监管,多次违反法律和执行机关的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後仍不悔改,情节严重。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执行机关提出的建议,依法做出刑事裁定,撤销对罪犯杜导斌宣告的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杜导斌重新入狱後,在狱中不仅拒绝认罪,而且对警察以书面形式声明:

我是自由公民,不受《监狱法》约束,监狱没有管我的权力。

我不是来接受教育改造的,而是要教育改造中共中央和警察的。

他利用与监狱管理方定期交流思想看法的机会,阐明自己的政治见解,亦如实阐述对时政不同於官方的看法,因此,他一直是严管对象,经常受到不准放风等各种名目的惩罚。

国际笔会等国际人权团体将杜导斌案作为中国当局违背奥运承诺致使言论自由状况继续恶化的标志性案例之一,独立中文笔会授予他2008年度“狱中作家奖”,以表彰其挑战文字狱恶法的勇气。

2010年12月8日,杜导斌刑满出狱,此後继续进行自由写作。

参考资料:

  1. 杜导斌,《杜导斌小档案》,《民主论坛》2002310日。
  2. 杨银波,《〈杜导斌被捕事件报告〉简要提纲》,《民主论坛》20031126日。
  3. 杨银波,《杜导斌被捕大事记》,《观察》2003127日。
  4. 杨银波,《杜导斌被捕之前的文章历程》,《大纪元》2004622日。
  5. 杜导斌,《要求撤销二审裁定的第二次刑事申诉书》,《民主论坛》20041212日。
  6.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杜导斌刑事裁定书》,《救助中国良心》网,2011520日。

来源:张裕:《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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