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家孙大午是社会改革的先行者。

中共领导人习近平提出“社会改革”,私营企业家孙大午正是社会改革的先行者。他把大午集团的经营利润投资于学校(从幼儿园到初中)、医院、养老中心、公园温泉宾馆,提出“共享”,使大午集团的职工和周围农民分享子女入学、全家就医、老年退休后养老等社会福利。社会、企业承担、分担了国家应负责的社会改革责任。整个企业没有一分贷款,不欠账,为社会提供了大量鸡蛋、雏鸡、猪肉和饲料。销售额连年增长20%。近年来已发展到提供近万人的就业岗位。这样一位真正落实高质量措施,全力进行社会改革的私营企业家,竟然再次被抓捕,实在令人不解。在全国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口号声中,孙大午和他的家人、团队被落实进了牢房。

孙大午有钱了,但热衷于公益事业。

一份县办农场侵占农民土地的历史记录

此次案件起因据说是土地纠纷。

国营徐水农场的说法:1963年9月,徐水郎五庄生产大队(经办人李景云)与国营徐水农场签了一个“土地凭证”。内容是“郎五庄大队由于土地多、人口少,愿将740亩耕地无代价交给农场,转为国有土地,产权归徐水农场所有。”

郎五庄村民委员会说法:“此合同是不合理的,是无理强加给我们的,是单方面的,不平等的。”“是用欺骗手段从我们村骗走的。1961年农场来人说,以后要建立集体农庄,是共产主义的桥梁。你们拿出土地,咱们共同搞一个农场。将来搞好后,我们都搬走,农场将来归你们管理。”迷惑了村干部,哄骗了郎五庄大队740亩土地;马庄大队800多亩;丁庄大队1090亩;翟庄大队1821亩。农场说:“你们这些地不白种,每亩地每年分红,20%归生产队。” 合同为十年(1961——1971),到1972年归还大队。但在正式合同上写土地归农场所有。当时大队干部受命令主义影响,政策不明,糊里胡涂签订的。农民社员纷纷反对,干部们也想废除,结果四清、文革接踵而来,四个村的土地被农场无偿使用几十年,20%的分红从未兑现。

1983年4月,四个村的农民要求执行新宪法(邓小平的84宪法)“对土地上实行‘征用’的办法,征用土地单位给予被征用土地单位以合理的报酬”。征用土地单位,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农场占用四个大队的土地应归还,并给予合理报酬。2008年8月,2020年5月,郎五庄村委会再三知会农场,要求农场归还所占土地。

可见,前30年农场在人民公社化中占用的农民土地问题,同后30年改革开放实行的土地政策出现矛盾。此种争执有历史、社会根源,农民与农场土地所有权的争议,是可以用法律方式或党政机关行政方式解决的。

据大午集团微信公号揭露,徐水国营农场占用郎五庄村土地绝不止740亩,而是超过2000亩。而郎五庄村后来将其中的土地租给了大午种业公司,就使得大午集团陷入村委会和农场这场旷日持久的土地纠纷之中。

作者姚监复,曾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农业生产力研究室主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协作研究员等职。

来源:欧洲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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