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6日我第四次被抄走电脑,电脑是知识分子工作、通信、记录的最主要工具,抄走电脑是对我基本人权的严重侵犯,我要抗议,我要求立即归还电脑、赔偿损失。

中共当局把“抄电脑”作为打压异见知识分子的残暴手段,其残暴程度仅次于抓人坐牢,多年前我曾为刘晓波被抄电脑,半个月前我为上海著名维权人士,冯正虎被抄电脑而抗议,见网文《声援上海冯正虎》,没有几天我自家电脑被抄了。

“文革”中我多次被抄家,日记本抄走我的,他们从中挑选所谓的“反动思想”,“反动言论”,贴成大字报,标题就是“反革命份子孙文广的日记摘抄”。事过四十余年,又出现了同样性质的抄家。

第一次抄走我的电脑2006年六四前夕,我写了些纪念六四的文章,并准备去天安门广场纪念六四。发到了网上,结果遭到公安抄家,抄走电脑。

2008年因为我写了一些文章,要外出悼念赵紫阳,第二次抄走我的电脑,我争辩,我抗议,政府岿然不动,我只得新买一台电脑,不料几天之后我被第三次抄走电脑。

这次抄电脑是第四次,不但抄电脑还抄打印机和文稿近2000页。

为了抗议抄电脑,我在网上发了不少文章,有的收录在香港出版的《呼喊自由》中。

现代社会,电脑是知识分子赖以工作、通讯、记录、储藏知识的最主要工具。电脑已成为知识分子大脑的一部分,暴政当局,用抄电脑方式剥夺知识分子的基本人权,这是一项重大的罪行,历史会对这种罪行进行清算,近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有多少人次被抄走电脑,将来要有个统计数字,这个罪行要文字狱一样记录在中国的历史上。

中共在1981年的决议中明确否定了“文革”。但是文革中那些破坏文明残暴对待知识分子的罪行,并没有认真清算,所以才有今天遍布全国的查抄知识分子电脑的侵犯人权现象。

我谴责这种罪行。我要求立即归还我的电脑,追查责任,并要求给予赔偿,赔偿包括几个部分:第一必须按照抄电脑当时的价格进行赔偿,而不能只是原物归还。从物质价格来讲,电脑基数的贬值,现在还回几年前的电脑很可能是值不了几个钱。

赔偿还要考虑抄走电脑,抄走电脑中的资料,他使我少写了多少文章,少制造多少精神产品所造成的损失。

赔偿还应该考虑为了查找电脑中的资料,我耗费了多少工时、精力,也要给予赔偿。

几次抄我电脑,公安派来几十名公安多少辆警车对我的家人造成多大的精神损伤和社会影响,对此要考虑精神赔偿。

2011年3月8日于山东大学13655317356(后3月20发出)

自从北非突尼斯、埃及发生变革之后,从2月20开始,对我的监控昼夜不停,六个人一辆车,行走跟随。

2月20号,几十个国保,八九辆警车冲入我的住所,主要的目的是不准我外出,折腾了一天。

此后每个星期天为了防止我去广场,都以传唤为名将我押送到派出所,今天3月13日也来了一批国保,将我押送到派出所,重点追查我所写的《埃及变天对中国民众的启示》和《茉莉花颂》昨天北非茉莉花,今日传入千万家,唤醒中华好儿女,奋起步入民主化,这里的步字有步行步履艰难的意思,还问了有关修宪的问题

他们的传唤是在我最困难的时候进行的,我的夫人做骨关节大型手术,我每天去送饭,但他们就要在那个时间来对我抄家、传唤。3月11日我去齐鲁医院,办了住院手续检查病变,国保们利用我回家洗衣服的机会对我进行传唤,看来他们善于乘人之危进行打压。

(博讯《孙文广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