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四十六章

寒露前后,大牙湾煤矿周围的山野,许多乔灌木的树叶就开始发红了。这时间,满山遍野如同花团锦簇般艳丽。大片深深浅浅的红色耀眼夺目;到处都象燃烧起熊熊的火焰。

雨季结束后,天空纯净而湛蓝。糜谷黄了。苹果在枝头如羞涩的少女露出红艳艳的笑脸。有些性急的雁群,此时已经从鄂尔多斯茫茫的草地里飞来,嗷嗷地掠过清净如水的天空,到南方寻找温暖去了……这样的大好时光常常使人不由生出许多莫名的激动来。

孙少平上井以后,如果是白天,他总会迫不急待地走出矿区,走向如火如霞的山野之中。

他面对满山红叶,回首往事,默想未来。或驻足停立林间小路;或踽踽漫步于溪流河畔。折一枝红叶在手,听万顷松涛澎湃,欢欣与忧伤共生。在这一片无声的热烈之中,人既想流泪又想唱歌……这样的时候,他就忘记了他是刚从喧嚣激烈如同战场一般的井下上来的。

噢,他现在看起来不象个煤矿工人,倒象个多愁善感的诗人!

难道只有会写诗的人才产生诗情吗?其实,所有人的情感中都具备诗情——而普通人在生活中的诗情是往往不会被职业诗人们所理解的。

不必指责一个煤矿工人会产生如此的情调,尽管他们干又脏又累的活,看起来粗粗笨笨,有时候还说脏话,但在他们中间,又有多少外人所不了解的丰富的内心世界和细腻的心理情感呢?

孙少平在这红叶如火的山野里想了些什么?

他也说不清楚——这也正如诗人们通常所具有的那种情况。

不过,每当他从大自然的怀抱里返回来的时候,就象进行了一次沐浴似的爽快。这是精神的沐浴。

他的心情因此而格外地好。

最近,生活中还有些值得高兴的事。他已经被命名为铜城矿务局的“青年突击手”,过几天就去出席表彰大会。他不全是为荣誉高兴,而是感到,他的劳动和汗水得到了承认和尊重。他看重的是劳动者的尊严和自豪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的劳动和创造才是最值得骄傲的。

另外,他最近分别接到了父亲和哥哥的来信,说他梦寐以求的新窑洞已经修建好了。哥哥还在信中详细描绘了这院子的“气派”和双水村人的“反应”。

他激动得一次又一次想象那地方。只有象他一样从贫困农村走出来的青年,才能深刻体会到这件事的激动;那地方的荣辱历史永远牵着他的心肠!

现在,老人们终于住进了新窑洞,这了却了他此生最大一桩心愿。

少平也从家里的来信知道,哥哥已经承包了石圪节乡的砖瓦厂,事业正到了红火处;而嫂子违反目前计划生育政策,又生了个小侄女,取名为燕子……妹妹兰香也来信了,说她和那个叫吴仲平的同班同学已经基本确定了关系;说她还去了男朋友家,他父母都待她很好云云。少平只是没想到吴仲平是省委领导的孩子。不过,他既没感到“荣幸”,也不为兰香担忧——他的妹妹谁的儿女也配!

他当即决定,给妹妹每月寄的钱再加十元。他知道,妹妹有了男朋友,也就有了社会交往,总得多些花费。她现在还没有结婚,除过上饭馆,她不应该花男朋友的钱。不知她懂不懂这一点?她会懂的!他想。

几天以后,他便以“青年突击手”的身份,到铜城去参加了那个表彰大会。会议只开两天,他也没认真参加,而到街上逛着看能给明明买个什么东西,他每次出门,无论到铜城,还是到省城,首先想的就是给明明买个什么。明明也习惯了他的“习惯”。每次只要他从外面回来,他首先就问:“叔叔,你给我买了什么?”说着便自己动手在他提包或衣袋里翻起来,惹得惠英嫂常怨他给他惯下了“坏毛病”。这没办法。他和明明之间建立了一种无法言传的感情。说实话,他对哥哥的虎子也没这样厚爱过。

让少平高兴的是,他在广东来的一个小商贩手里买到了一个香港出的儿童书包。这书包式样新颖不说,面料是十分考究的丝绸,有一种波光闪闪的细腻质感。他同时也买到了明明嚷嚷了多时的彩色铅笔。另外,他还给“小黑子”买了个铜铃铛。这也是明明盼望已久的东西;他说人家孩子的狗脖项里都拴这么个铃铛……会议开完以后,少平就满意地带着他给明明买的礼物,以及局里奖给他的奖状和其它奖品,回到了矿上。

到大牙湾正是中午刚吃完饭的时光。他知道他的班是晚上十二点下井,现在人都在地面上。

他先找到他的师兄兼下属安锁子,问了他走后这几天的生产情况。安锁子说都好看哩,就是他把一个协议工在掌子面打了一顿。

“谁叫你打人哩?唉,你呀!”少平抱怨他的师兄。“那小子头茬炮放了,还在回风巷里睡觉,我就……嘿嘿……”

“打得重不重?”少平着急地问。

“不怎重。鼻子口里流了点血……”安锁子龇着牙不在意地笑了笑。

“能不能再下井?”

“怎不能?澡堂里还给我巴结了一根带嘴纸烟哩!”

孙少平也就没理管这事。井下不好好干活,挨几个耳光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他先回宿舍把自己的东西放下,就匆匆向惠英嫂家里走去。他没有吃午饭;惠英嫂肯定给他准备好了——她知道他今天中午回来。

孙少平带了给明明买的东西,沿着二级平台的铁路线往东,一直向那个熟悉的院落走去。

上水管旁的小土坡时,他看见了那一串串爬出院墙的紫红色的牵牛花和结籽的沉甸甸的向日葵的圆盘。啊,每次走向这个院落,他都有一种按捺不住的激动。这里,是他心灵获得亲切抚慰的所在;也有他对生活深沉厚重的寄托。这个院落啊!

少平进了惠英嫂的家门,见饭桌上的菜用碗扣着,酒杯搁在了老地方——惠英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午饭。

只是进得门来,看见明明正哭着,惠英嫂急得捺起围裙不停地擦手;而“小黑子”蹲在明明旁边,朝惠英“汪汪”地叫着,显然是嫌她惹小主人生了气。

“怎么啦?”少平把装东西的提包搁在柜台上,弯腰抱住了明明。

“他说下午学校开什么运动会,其他孩子的家长都去喊“加油”,硬缠着让我去。可我下午要上班……”惠英嫂絮叨说。

“你不会请个假?人家大人都去为自己娃娃喊“加油”,就我没人给我喊!”明明一边哭,一边嚷着对他妈说。小黑子也在旁边“汪汪”叫着帮腔。

“叔叔下午不上班,给你去喊‘加油’!”少平说。

明明一下子不哭了,笑着连眼泪也顾不得揩,就用两条胳膊搂住了他的脖项。小黑子将两只前爪搭在他肩头——这通常也是一种欢欣的表示。

惠英转过身,悄悄揩掉了眼角的两颗泪珠,然后就拿起了酒瓶倒满杯子,脸上是那种想哭的笑容,招呼让少平吃饭。“先别忙!”少平说,便从柜台上取下提包,掏出了他为明明买的那个漂亮的书包和两打彩色铅笔。明明高兴地跳了几跳,嗷嗷价欢叫起来。

“你又惯他……”惠英嫂虽然这样说,但脸上露出了由衷的喜悦。

接着,少平又拿出了给“小黑子”买的铜铃铛。惠英赶紧从箱子里翻出一条红带子,于是一家人都动手,说笑着把那个铜铃铛拴在了小狗的脖子里。

“走一走!”明明命令小黑说。

聪敏的小狗真的在脚地上走起来,那铃铛便发出怪中听的声响。

由于少平的到来,使这个刚才还不愉快的家庭很快充满了欢乐。

吃完饭后,惠英嫂赶着去矿灯房上班。少平就和明明以及小黑子,一块相跟着去矿小学。明明穿上他那套天蓝色带白杠的运动服,显得挺神气。小黑子吐着舌头,在他们前后乱跑。他们沿着铁路,通过洗煤楼,来到西边医院下面的小学大门口。

在校门口遇到了一点小小的麻烦:门房老头不让小黑子进去。

明明都快急哭了——他很想让小黑子也进去为他加油。

少平好说歹说,最后给那老头敬上一根纸烟,并且亲手划火柴为他点着,老头才为小黑子开了“后门”,让他进去了。今天这学校实在是热闹!孩子们穿上了漂亮的运动衣,都有母亲或父亲来为他们喊“加油”。矿工们对孩子的溺爱十分出格——他们艰苦生活中的许多安慰都是孩子带来的。如果是大城市的小学,此类活动大概不会有家长前去助兴。但对矿工们来说,孩子的这类活动似乎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岂有不来为娃娃喊“加油”的道理!因此,有的人为了满足孩子的愿望,竟连班也不去上了,专门误一个下午来参加这个“运动会”。

有人认出了孙少平,奇怪地问:“你怎也来了?”

少平只好如实说:“我是为王师傅的孩子来的。”这些人“噢!”一声,表示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色。少平不管这些,他知道,关于他和惠英之间的长长短短,早有人传播开了,煤矿说两性之间的事,就象说市场上的菜价一样,说者听者都不当一回事。

在小学大操场上,用白灰划出了许多道道和圈圈。比赛有各年级的跳绳、跑步以及孩子们的各类运动项目。

二年级的比赛项目是:女孩子跳绳,男孩子赛跑。明明参加的是五十米赛跑。

开始前,少平一再叮咛他:不要向两边看,只管往前跑!

当孩子们在起点上各就各位后,他们的家长也分别集中到了跑道两边,紧张得如同自己在参赛。少平带着小黑子也挤在人群中,准备为明明喊“加油”。

口令一下,孩子们就争先恐后跑开了。两边的大人们也在跑道外撵着娃娃们跑,并且嘴里叫着自己孩子的乳名或官名,给他们呐喊助阵,声音响彻了云霄。

少平和小黑子相跟着奔跑,嘴里不断喊叫:“明明,加油!明明,加油!”这一刻里,他似乎也变成了孩子,专注而狂热地渴望一种胜利!

明明小胸脯一挺,第一个冲过终点。

随即赶来的少平一把抱住他,笑着,喊叫着,滚在了一起;小黑子也扑上来,和他们乐成了一团……当明明骄傲地站在冠军台上,领取那张奖状和一个塑料铅笔盒时,少平的眼睛都潮湿了——这比他自己领那张“青年突击手”的奖状更激动!小黑竟然窜上了领奖台,前爪搭在明明身上,用舌头舔他的手,逗得全场一片大笑。运动会结束后,他们就象凯旋的士兵一般返回到家中。惠英嫂高兴得不知说什么是好。他们一齐动手,把明明赛跑冠军的奖状贴在了那张“三好学生”的奖状旁。

直到吃过晚饭,天完全黑了的时候,少平才带着一种满足的心情离开了惠英家。当他走到坡底下的水管旁,却意外地发现安锁子正站在那里。

“你干啥哩?”他惊奇地问。

“我来找你哩!”安锁子手里还提着一把电筒。“什么事?”

“黄原来个人,说找你哩!我寻思你大概在这里……”谁呢?少平一时想不起黄原谁会来找他。

“你刚到这儿?”他问安锁子。

“我来好一阵了。”安锁子咧嘴一笑。

“那你为什么不上来找我?”

“嘿嘿……我怕你们正……”安锁子怪眉怪眼笑着,把脸扭到一边。

少平真想煽这家伙一记耳光。他显然是暗示他和惠英有什么不能见人的“勾当”。

第三部 第四十七章

来的人是金波。金波没有开他心爱的汽车,而是坐班车来到这里。这里也不是他此行的终点;他只是路过来看看他的朋友。他的目的地在青海——那个他当年当过兵的地方。

岁月的流逝,似乎并没有给这个青年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

瞧,他依然是那么漂亮,白净的脸,浓密的黑发,大眼睛流动着热情的光波。个子当然也没再长,可看起来很匀称。岁月也没冲刷掉心中的伤痕。

八年过去了,他的梦魂还在远方的那片草原上游荡,寻找失落的马群和那个黑眼睛红脸蛋的牧马姑娘……他和少平一样,今年二十六岁了。二十六岁,不仅到了谈恋爱的年龄,甚至也可以结婚了。他仍旧孑然一身,只和汽车为伴。

几年来,他也经别人介绍和自己认识的几个姑娘谈过恋爱,但最后都“吹”了。不是姑娘们看不上他,也不是那些姑娘不出色,而是他常常在快要“成功”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痛苦就开始强烈地折磨他。他不由痛心地想起了那个藏族姑娘。他似乎看见她正在那遥远的地方,深情而忧伤地望着他,唱着那首令人断肠的青海民歌。

结果,他一次又一次用冰凉的态度拒绝了那些热心爱他的黄原姑娘。

多年来,他一直保持着那个习惯:用藏族姑娘留给他的白色搪瓷缸每天泡着喝一杯茶水。对他来说,这几乎成了宗教仪式。有时候,他也会在黄昏中爬上城边的山峦,热泪涟涟地反复唱《在那遥远的地方》……是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姑娘。他不能忘记她。这是永远的爱,永远的伤痛!

爱,就能使一个人到如此的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而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结。两个民族,语言不通,天各一方,甚至相互间连名字也不知道……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吗?

世界上又有多少事不可思议!而最不可思议的正是人,人的感情。

但是,金波不可思议地谈一个“吹”一个,首先让他的父母万分焦急。尤其是他和两个普遍认为打着灯笼也找不见的黄原姑娘“吹”了以后,他父母先后急得都当着他的面哭了——

“你倒是个什么值钱人嘛!”他父亲说。

“你倒究是个什么贵人呀!”他母亲说。

他不是什么“值钱人”,他只是个汽车司机。他也不稀罕什么“贵人”。他只是愿意和那个牧马的藏族姑娘生活一辈子。

可是,她只是一个保持在自己心灵深处的姑娘……我心爱的姑娘,你此刻在哪里?你是否珍视那些永远不会淡忘的甜美日月?你,还唱那支歌吗?如果还在唱,那么,你现在又是唱给谁听呢?是仍然唱给我听吗?我也在不息地唱这支歌——永远唱给你听!你是否在倾听我的歌声?愿你听见这支歌,听见我心灵的呻吟和飞溅着血泪的呼唤……痛苦的金波在父母的压力下和那种无时不有的自我折磨中,都快使他神经失常了。有一次,他要去包头,却在无定河的桥头弄错方向;一直朝山西那边开出一百多公里,才发现他“南辕北辙”了……就在前不久的一个夜里,他突然梦见他又回到了八年前的那片草原,并且在军马场的门口,和他心爱的人相逢在一起。梦中的藏族姑娘已经学会了汉话。她伏在他胸前,哭着说,她一直在等他;为什么他这么多年不来找她……金波醒来之后,发现他枕巾被泪水浸湿了一大片。

虽然这是一场梦,但他突然得到一个启示:真的,他为什么不到青海去找他亲爱的人呢?她说不定在他走后,又调回了那个军马场;而且真的象她梦中所说,她一直在等着他!

这也许是上帝的旨意——用梦的形式向他昭示幸福之路!

对,我要立即动身,去青海,去那片梦牵魂萦的草原!

金波象着了魔似的,马上请了假,把他个人的全部存款取出来,就带上那只白搪瓷缸子——这唯一的信物,离开黄原,踏上寻找青春和爱情的旅途。他是那样的心切,只准备在少平这里停留一下,连省医学院的妹妹也不去看望,就直接搭乘西行的列车奔赴青海……因为金波第二天早晨就要离开大牙湾煤矿,当天晚上孙少平就没有去下井。

他先陪他的朋友到矿区那家最好的饭馆吃了饭。他自己已经在惠英嫂家里吃过了,只是陪金波喝酒。

然后,他们沿着铁路线,肩并肩慢慢朝西走去。他们一边走,一边谈论各式各样的事。多时不见面,两个好朋友有拉不完的话。朋友之间的亲密感情,往往要胜过父母兄弟之间的感情。

两个朋友不知不觉走出了灯光辉煌的矿区,来到野外的一条小土路上。月光朦胧地照出了收获过庄稼的土地。无风的秋夜凉意中给人以洁净清爽的感觉。

“但愿你能如愿地找到那位藏族姑娘。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少平吸着烟,祝福行走在他旁边的金波。“唉,你大概以为我发了疯,为一个几乎可以说是陌生的少数民族姑娘,苦苦思念了七八年,如今又象唐·吉诃德一样不远万里去寻找她……”

“我怎么会那样想呢?你记得,去年夏天,我的晓霞已经死了,我仍然发疯地回黄原去赴我们订下的约会。而那位藏族姑娘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上,你为什么不去寻找她呢?你本来早就应该这么做了!人为了爱情和幸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金波激动地用胳膊紧紧搂住少平的肩头,说:“如果晓霞还活着,我又找到了我心爱的人,那咱们这辈子活得该多好啊!”

“我现在只能盼望你如愿地找到那姑娘,我们之间总应该有一个人获得完美的爱情……”少平说着,眼里似有泪光闪烁。

金波沉默了一会,问:“你现在有自己喜欢的人吗?”“说不清楚……”少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回答这个问题。

“有件事,我早想对你说了,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金波掏出一支烟,往正在燃烧的那支上接。少平停住脚步,疑惑地看着他。

“去年夏天你离开黄原后,我就想,也许我妹妹可以和你在一块生活……”

少平震惊地呆住了。

半天,他才说:“秀不是已经和养民好了吗?”“有这事,她起先写信问过我一些养民的情况。我如实告诉她,顾养民是个很好的人。可是后来,秀一直犹豫着没有答应顾养民。她说尽管养民各方面都好,但她不喜欢他的性格和气质。她说她希望找一个象你一样的人,而不管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正是这句话,才使我产生了向你提这件事的想法……”

孙少平感动地看着他的好朋友。他不仅为他的好意感动;也为他们的成长和成熟而感动。是的,他们过去怎能想到,今天他们会进行这样一种谈话呢?

“如果你……不反对,我可以对秀说这件事。”金波用目光询问他。

“别这样,”少平说。”我一辈子是个煤矿工人,秀是医学院的大学生,这样会毁了他的。我这样说,并不是出于世俗的考虑,而是从客观现实出发。再说,我知道养民对她爱得很深,秀不是完全不喜欢他;他们的结合才是合理的……”“合理?”金波不解地问。

少平点点头。

这样,他们就不再提说这件事了。两个人折转身,又慢慢往灯火闪闪的矿区走去……这一夜,两个人就一块挤在少平的床上。

他们几乎通夜没合眼,从过去说到现在,从一个话题又转到另一个话题,一直兴奋地说到天明。

天明以后,金波就搭上去铜城的公共汽车,离开了大牙湾煤矿。两个人在汽车旁约定,如果金波找到了那位藏族姑娘,返回时他们将一块再来这里看望少平……金波坐火车到省城后,连火车站也没离开,就搭上了西行的列车。

列车在向前飞驰,穿过河西走廊,穿过兰州,穿过无边的山峦,驶向青海。

思绪逆着时光在向后倒退,退回流逝的岁月,退到当年,退到那片绿色的草原和那些个红霞艳艳的傍晚……金波带着那个搪瓷缸,带着一颗狂热执迷的心,眼里含着酸楚的泪水,风尘仆仆,来到了青海。

他在西宁下了火车,即刻又搭上驶往当年部队驻地那里的长途汽车。

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他在车箱里激动得坐立不安。

已经眺见了远方地平线上那一列列戴雪冠的山脉。无边的草原在视野中一直铺向天边。深秋的草原已经开始发黄了。

一切都是那样熟悉!马群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听见那支歌?

他百感交集,脸紧贴着车窗玻璃,难以相信他真的又回到了这地方。

当金波来到当年的部队驻地时,大吃一惊:呀!这里竟然变成了一座小镇?他看见,一片密密麻麻的房屋和几座大楼组成了一个繁荣的市镇。一条街道通过镇中心,两边是各种小店铺。街上行走的人,有藏族、也有汉族。象内地一样,到处都有出售衣服的小摊贩。竹竿上挑挂着从全国各地流来的时新服装,花花绿绿,在深秋的冷风中飘扬招展。卖小吃的生意人吆喝声四起。

部队的营房吗?军马场呢?

营房还在。不过,大门口挂着一块贸易货栈的牌子。军马场已经不见了踪影,而变成了一个交易牧畜的场所。

金波站当年熟悉的地方,面对着眼前陌生的一切,硒惶得真想哭一鼻子。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此行的愿望就要落空。不,也许他亲爱的人现在就生活在这个市镇上。他发现这里有许多藏民。他已经留心过街上的那些藏族姑娘,看是否能意外地发现他要寻找的人。

他在一个小旅馆里住下来。然后,便立刻跑到各种机关去打问他当年的部队和那个军马场的下落。

没有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当别人听说他要找一个连名字也不知道的藏族姑娘时,都忍不住笑了。

大概有人发现他不太正常,第二天晚上就有个民警找到他旅馆的房间来,详细查看了他的证件,并询问了有关的问题。

这位民警听了他的叙述,感到十分惊讶。不过,他看来受了点感动,答应帮助他查问一下他要找的人。

三天过去了,金波仍然一无所获。他几乎跑遍了镇上的所有单位,在街头辨认了所有往来的藏族姑娘,但没有发现他要找的人任何一点踪迹,他只有寄希望于那位民警了。又过了一天,民警来告诉他:这里没有他要找的那个人。“那么,军马场迁到哪儿去了呢?”金波含着泪问民警。“这个军马场早就撤了?”民警说。

金波感到整个草原都旋转起来。

他绝望了。

但他又迟迟不愿离开这个小镇……他每天都在草原上踉踉跄跄地漫游。

他长久地立在那个小湖边,立在白花花的盐碱地上,望着深秋碧蓝的湖水,热泪在脸颊上淌个不停。波涛轻轻舔着他的脚尖,水鸟在空中盘旋飞翔。远方,草原、山脉、落日、晚霞,仍然是当年的景象,天空是永恒的,大地是永恒的,幸福却流逝了。是的,流逝。他真想令时光再退回到当年,让他重温自己一生中再不会有的青春和幸福……别了,草原!别了,雪山!别了,我亲爱的姑娘!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一切都结束了。他告别的是人生整整一个段落。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他失去的,也正是他收获的。在他那深情而富有的心灵土地上,怎么会没有绚丽的花朵重新开放呢?

他终于决定明天离开这个小镇。

当天傍晚,当夕阳沉落,满天飞起霞光的时候,他忍不住心潮澎湃地来到当年那个老地方。他曾在这里观看归牧的马群,和她对唱那支燃烧的歌。现在,这地方已经是一个小小的十字街口了。

他遥望着远方,竟然又忘情地唱起了那首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

他立在十字街口,泪流满面地唱着这支没有回声的歌。许多过路的藏汉行人,都惊奇地驻足而立,听他旁若无人地歌唱。人们多半认为,这是一个外地来的精神病人。不过,他却把这支美好的歌儿唱得如此让人揪心啊!

第三部 第四十八章

上海,入夜的南京路和外滩成了灯火的世界。灯火的变幻莫测,正如这个城市的生活一样。

亚洲大陆和太平洋衔接处的这个大都会以热情兼冷酷而闻名全球。它是一个庞大的蜂巢,一个复杂的矛盾体,混乱而井井有序;令人神往也让人望而生畏。它是排外的;却把友谊之手伸向四面八方。它是那样精细,为一分钱一根菜一两肉斤斤计较;它又是那样的慷慨,把它巨大的财富和创造力与五十六个民族十亿人口共同分享。上海啊……入夜的上海和白天一样热闹,甚至比白天还要热闹。外滩现在成了情侣的世界。外地人在伟大的上海面前,各方面都由不得自惭形秽;但也有值得骄傲之处——比如,男女青年谈恋爱的地方总要比上海宽敞。瞧,包括那个巴掌大的“黄浦公园”内,双双对对的情侣们拥挤得象煮饺子似的稠密。能在马路边占一席之地决非易事。尽管人挨人,但亚当夏娃们拥抱亲吻旁若无人。远处,江海相汇的浩瀚水面上,轮船的声声汽笛在向甜蜜的外滩祝福。

夜间十二点左右,这个“伊甸园”的爱情潮水有所减退。但仍然还有不少青年男女在萧瑟的秋风中火热地依偎在一起。

这时候,从繁华的南京路口走出一个手提破人造革皮箱的人。他头发零零乱乱,脸上带着明显的风尘之色。衣服穿得不伦不类,即时髦又土俗,既不象夏装,又决非秋衣。从外表上一看便知道这不是本市人。再细看一下,也不是南方人。从衣着神色判断,多半是来自北方的小本生意人或者纯粹的流浪汉。

借着马路上的灯光,我们才渐渐认出,这不是王满银吗?这的确是王满银。

哈呀,罐子村的这个逛鬼怎么又逛到这儿来了?

这是他的“职业”——为什么就不能逛到这里来?几年里,他不知多少次来过这个大城市。岂止是这里!全国哪个大城市他没逛过?他甚至都逛到了沙头角;如果不是人家拦挡,他说不定就走了香港。哼,要是到了香港的话,他王满银就和中国“拜拜”了,这阵儿还不知在哪个国家呢!他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直逛到了现在。他既不讨吃,也不偷窃,而是生意人。

可是,好多年来,除过手中拎着的这只破人造革皮箱和怀里的一片简易计算器外,他仍然等于一无所有。他只是在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买些廉价的袜子、手帕、针头线脑和其它小玩艺,然后到北方一些乡村集镇高价出售,勉强混着没让自己饿死。象往常一样,他一旦逛到门外,脑子里就很少再想起罐子村的那个家。他一年四季无忧无虑浪迹祖国各地,过着那种虽说捉襟见肘却也悠然自得的日子。

只是每年临近春节,全国掀起回家高xdx潮的时候,他也才匆匆忙忙提着那只破皮箱,给儿女买点小礼物,赶回罐子村,年节一过没几天,他的两只脚片就发痒,于是又提起破皮箱跑出来了……

说实话,这小子逛门外也够受罪了。身上常装不了几个钱,到上海这样的城市,无异于一个叫化子。在南京路的那些大商店,他只能买点不值钱的东西。他最羡慕那些操着生硬汉话的维吾尔族生意人,一买就是整卷整卷的高级布料,钱都是用大箱子提着。

另外,还有“性”的问题。他一年四季基本等于打光棍。广州上海倒有得是拉客的女人,但他和这些女人睡不起觉。尤其是广州,那些女人还要外国钱花和港币哩!去它妈的,老子连人民币也不揣几个!

至于吃饭睡觉,他能凑合就尽量凑合。天暖和好说,任何地方都能睡觉;天当被子地当毡,怪美气的。天一冷就麻烦了。一般到了秋冬,他总是象候鸟一样往比较暖和的南方跑。

南方也不暖和啊!象现在这样的季节,一入夜,呆在上海也够冷的。

他这次来上海,是买一些较为厚实但又廉价的袜子——因为北方开始冷了。

袜子已经买好了,就在手里的破皮箱中装着。

可是,买过袜子,他身上就不剩几个钱。如果他要住一两晚上旅馆,几乎连回北方的车票钱也不够了。因此,他现在才逛到了外滩。根据夏天的情况,这是个彻夜谈恋爱的地方,在这里过夜似乎没人管。他已经买好了明天的火车票,心想在这里凑合到天明,还能节省几个旅馆费。

提破皮箱的王满银来到外滩,虽然是深秋,又到了深夜,但他看见还有不少抱成团的男女。看到人家都搂搂抱抱,王满银感到心烦意乱。但正因为有这些红男红女,才可以掩护他在此处度过这难熬的一夜。

王满银来到公园外墙根旁一丛叫不上名字的树下,放下那只皮箱。他自己也跟着坐下来。

本来,他想双手抱头伏在腿膝盖上迷糊一阵儿,可眼睛又不由挨个观察那些勾肩搭背,没完没了亲嘴的男男女女,直看得他浑身筛糠般发抖,直巴咂嘴。

“你在这儿干什么?”

王满银正看得入迷,却听见有人问话。

他扭过头一看,原来面前站着个警察!

他慌了,吱唔着,掏出了揉得皱巴巴的原石圪节公社的介绍信,以此证明他不是个歹徒。至于“你在这儿干什么”的问题他却不好回答。

“我在这儿歇一会!马上就回旅社呀!”王满银急中生智,提起皮箱就站起来。他生怕再磨蹭一会,被这位警察带到“局子”里——他还忙着要回去卖他的袜子哩!

警察见他准备离开,而“手续”又是合法的,也就没理他。

满银狼狈地赶紧就走,做出一副回那个虚构的旅社的样子。

一路上,他大为不满地想:哼,什么警察!不去管那些亲嘴的人,来管一个老老实实坐着的人!这方面上海就不如小地方!在他们黄原,警察一到晚上,就专门撵着管这些谈恋爱亲嘴的人!决不会管他这号人!哼……但不论怎样,他今晚又到什么地方去过夜呢?

王满银骨子里是胆小的人。他尽管对警察不满,但又很怕警察。他不敢再在街上打过夜的主意了,决定忍痛破费去住旅馆。

他当然找个最破烂的旅馆——反正过几个小时天一明,他就坐火车离开了这个该死的城市。王满银进了那个刚能展起腰的旅馆房间里,把箱子扔在地上,先为自己倒了半杯白开水。他喝了几口热水,让身上的寒气散了散,然后又用暖壶里剩下的那点热水浇湿了干毛巾中间的一片,擦了把脸。

现在,他疲惫地叹息着,坐在那张油漆剥落的小桌前。

他呆坐了一会,无意间拿起桌上的那面破镜子,用袖口揩了揩镜面上的灰尘,举起来端详了一下自己的尊容。

他大吃一惊!他发现,镜子里面竟不是他,而是一个陌生的家伙。瞧他的眼角额头全是皱纹,两鬓角有许多白头发!这是他吗?他奇怪地问。

不是他又是谁!

王满银那颗愚顽痴蠢的心,就象被利锥猛戳了一下。

这是我?我老了?脸上有了皱纹?头发上有了白发?他在这镜子面前久久地发呆。

在这寂静的深夜里,这样呆坐着的时候,他耳边似乎突然传来远方猫蛋和狗蛋喊“爸爸”的声音;他恍惚地看见儿女们戴着红领巾和他们的母亲一块立在罐子村的公路边上,在等待着他回来……

他看见镜子里的那个家伙嘴咧了几咧。

这个逛鬼不由伏在桌子上哭开了,鼻涕涎水泪珠子搅混着糊了一脸……

王满银似乎从这面破镜子里认识了他是谁,是个什么人,过去曾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我得要回去!”他对自己说。

这个逛鬼猛然间开始想念起了他的孩子,老婆和那个破墙烂院里的家。人啊,真不可思议!

的确,有时候,往往一个极偶然的因素,就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王满银得感谢大上海小旅馆里的这面镜子。它不仅照出了他的嘴脸、他的衰老,而且也照出了他前半生荒唐而愚蠢的生活。这是一面《西游记》里的照妖镜,照出了“妖怪”王满银和人的王满银。

王满银一旦“觉醒”,也没有太多的心理过程。反正他一下子开始对他过去的生活厌倦了,而立刻想回到老婆和孩子们的身边——他甚至都等不得天明了!

这一夜他无心再睡,他就坐在这张小桌前,尽管脑子很乱,但想的完全是罐子村,老婆,猫蛋,狗蛋……他真奇怪自己不呆在罐子村家里享福,为什么这么多年逛到外面来受罪呢?两个娃娃多亲!听说念书都很能行。老婆也多好!带孩子种地,侍候他好吃好喝;而且他什么时候想和她睡觉都由着他,何必在外面看人家搂抱亲嘴呢?自己的老婆情愿怎亲哩,还不要花钱!

天一明,王满银便火烧屁股一般急着蹿上了西行的列车。这个一改旧性的人,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就回罐子村。

他下了火车,便跳上汽车。一路上任何新奇事都再不能吸引他了。

到黄原时,他在东关把那一箱袜子胡乱卖掉,钱全部给老婆和孩子买成衣服,就又蹿上了开往老家的汽车……逛鬼王满银没到年根而破例在秋天回到罐子村,立刻成了本村的一条大新闻!

又据到兰花家串过门的人回来说,这家伙此次返家不准备再出去逛了。人们更是惊奇不已。

哈呀,这不是半夜出了太阳?

“狗改不了吃屎!”有人不相信地摇头说。

但是,王满银的确是不准备再出门了。

这个逛鬼竟然真的开始依恋起了这个家。

唉,细细一算,他已经是快四十岁的人,逛了多年门外,逛白了头发,却依然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他又不是个天生的白痴,一旦悔悟,也会象正常人那样思考问题。他现在才意识到,他一生中唯一的财富,就是这个含辛茹苦的老婆和两个可爱的娃娃。现在回想起门外风餐露宿的生活,他都有点不寒而栗,甚至连去黄原的勇气也丧失了。他突然感到自己脆弱得象个需要大人保护的儿童。在他眼里,如今身强体壮的兰花不仅是他的妻子,也是他的母亲。他甚至感到连猫蛋和狗蛋都比他强大。两个孩子说书上的事。他在旁边敬畏地听着。而当孩子们亲偎着他,叫他“爸爸”的时候,他感到“荣幸”并为此而心酸……过了一些日子,王满银竟然对妻子说:“我也跟你到山沟里去。”

“甭!你多少年没劳过动,乖乖在家里盛着!那点地我能种了哩!”

可怜的兰花坚决不让男人去劳动。只要丈夫不再离开她,夜夜搂着她睡觉,这就是她最大的幸福了。现在,别说那些地,就是再给她一些地,她都有心劲种哩!只要满银在她身边,她不仅不让他劳动,还想办法让他吃好喝好。家里好一点的东西她都舍不得吃一口,总是让男人和娃娃吃。她确实也把男人当娃娃来养——她满心爱他啊!

王满银尽管不是好庄稼人.但在农村妇女的眼里,他是个很有情趣的男人。他性格活泼,爱耍爱笑,唱起信天游来嗓音震得岸瓜瓜响。正月里闹秧歌,鼻子上划块白,身上斜挂驴串铃,手里甩着绳刷子,能把人笑死!

当然,夜里的炕上生活,他也能让兰花心满意足。

满银如今对妻子产生了一种缠绵感情——这是长期单身生活的自然结果。真的,如果是兰花白天出山去劳动,他呆在家里还怪想她哩!

因此,他不听妻子的劝说,硬跟着她出山去了。当然,他对农活相当生疏,又确实吃不下苦,也干不了什么活。他只在妻子劳动时,中间跑回家给她提一罐喝的,或拿一点吃的。要么,就给她说些外面的新奇事,说些怪话,或唱一段子信天游。兰花高兴得都忘了劳累。有时候,这个二流子也转悠着在附近的地里捡一点柴禾。他就象一只老绵羊,天天跟在妻子身边。这使我们想起几年前狗蛋跟他妈出山的情景……每天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兰花肩着劳动工具,王满银胳膊窝里夹着几根他捡来的柴禾,夫妻二人就双双从山里往家走,王满银一路上还咧着嘴唱信天游哩!

到家以后,兰花做饭,满银烧火,儿子狗蛋爬在小桌上做作业。女儿已在石圪节上初中,星期六回家来……王满银收心务正的“事迹”立刻传遍了东拉河一带的村庄。据说罐子村的艺术家王明清已经把满银的事编成了秧歌剧,准备春节作为罐子村在石圪节乡汇演的压轴戏;同时还听说王满银自告奋勇要演他自己!

孙玉厚全家人也都知道了王满银的情况。玉厚老汉虽然对这个“坏松”女婿照旧满怀怨恨,但心头总算舒展了一些。不过,自女婿回来,他还没去罐子村——他的别扭情绪也许得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消除。

但少安却到姐姐家走了几趟。他对姐夫的归来感到高兴。尽管王满银劳动不行,但总可以使姐姐的日子过得不再寂寞。

少安很了解姐姐,她对这个逛鬼的感情很深。再说,两个外甥都大了,又都是好娃娃;只要姐夫不再出去瞎逛,这个家还是完整的。

后来,少安看姐夫确实有回心转变之意,心想能不能让他到他的砖厂去干个什么事呢?他知道这个二流子也干不了什么活,但只要去立个桩桩,他就可以给他开一份工资——某种程度上等于给姐姐家一些资助。反正这是他的砖瓦厂,他情愿让谁来干活哩!

当他把这件事给姐姐和姐夫提出来后,王满银高兴地说:“我去!我歪好还识几个字着哩,写写算算都能来几下!”兰花当然不反对。她知道把丈夫交给大弟去“管理”,放心着哩!

这样,王满银就在石圪节他小舅子的砖瓦厂“上班”了。当然,少安不会让他去做那些“写写算算”的事;也不敢让他去跑“外交”——他生怕他又跑得不见了踪影。他让满银去大灶上做饭。虽然伙房不再需要人手,但少安压根儿也没把王满银当人手使用,只是应个名义,拿一份工资罢了。

不料,没过多少日子,王满银却在伙房里真的干起活来了,而且干得相当卖劲;除过烧火切菜,竟然还学会了蒸馒头!

孙少安十分高兴,把他的一辆新“飞鸽”牌自行车也送给了姐夫。于是,每天吃过晚饭,王满银就用自行车把石圪节上中学的猫蛋带上,回罐子村和老婆孩子共享天伦之乐;第二天早晨把女儿送到学校,他自己又赶到砖瓦厂的灶房来“上班”……

(未完待续)

(《平凡的世界》,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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