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必多说即可明的原因,迟至不久前才读到傅先生的“渐进改良与坚定民主的分歧”一文(见《北京之春》一九九四年五月号)。傅先生的批评言之有据,本着理性、宽容、负责任的态度在探索真理,因此,我十分乐于与傅先生作进一步的争论和探讨——尽管在我看来,傅先生所理解的“分歧”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误解。

何谓“渐进民主”?

为说明何谓“渐进民主”,不妨先界定何谓“激进民主”,因为前者可以否定式地表达为“不是激进民主”。

激进民主,以我的理解,乃是指那种经由大规模群众性暴力推翻共产党,以求立即实现多党制议会民主的极端化急进主张。它包含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A、它的基本假定是:共产党注定不能改造(改良、“转化”、质变、“和平演变”);以及中国目前已经具备了立即实现民主的条件。

B、它的基本操作方式为:群众运动,即尽可能充分地扩大参政;以及,主张使用至少是不主动避免使用暴力(勿庸赘言,“B”乃“A”的逻辑必然)。

C、它的价值尺度为:民主是第一位的,为此值得付出一切代价;或至少是激进优于渐进,即激进的代价小于渐进的代价。

在主张“激进民主”的诸多人士当中,对这三方面或有“较缓和的”与“更趋极端的”之区分;但无论如何,不具备这三个特征则很难称之为“激进民主”。

令人不解的是,批评我的“渐进民主”主张的人士当中,大多似乎并不明确自己的主张所在。特别奇怪的是,他们通常持有一种不妨称之为“无所作为的(无行动的)激进”的立场(而同时却大声谴责别人“无所作为”!),即将“激进”与“非暴力”相拼凑,从而导出一种“中共暴政必将很快自行垮台”的无限信心——中共将不推自翻,自然,在制度变革中民主派便无需有所作为。恕我冒昧,我不能不说,这是将马列主义政治学说(“阶级敌人本性不会改变”,“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与唯物史观(“……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规律”)以及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廉价哲学(“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相配合的,莫名其妙的一盘杂烩。究其实质,这并非激进民主;以我粗浅的理解,激进民主派应当是孙中山、黄兴之辈,身体力行冲锋陷阵,武装暴动流血牺牲,而不是仅仅厕身于大洋彼岸,摇旗呐喊振臂高呼。

我不是说不需要有人去宣传先进思想(甚且呆在大洋彼岸宣传),我的意思是,今日之中国,没有几个人还有兴趣聆听“共产党一党专制如何如何残暴不仁”(如王若望先生言:“揭穿共产党的残暴本质”)这一套话了。大家期望的是,在结束一党专政的过程中找到一条代价最小的操作途径。煽动的时代早已过去,操作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关注,很少有人再相信义愤填膺的高调能够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我所主张的渐进民主,在三方面都与激进民主相左:我认为共产党本性不是绝不可能改变的(尽管并不容易改变);今日中国并不具备实现全面民主的条件(经济的、政治的、社会文化的……),正相反,这些条件正有赖于我们去艰苦创造;群众运动如果你没有能力去控制便以少搞为妙,参政扩大应当与政治现代化的其它方面相配合逐步进行;我坚决反对使用暴力,主张人道主义为最高道德准则,再崇高的目标也不应以牺牲人命为代价;我认为渐进(缓进、改良)优于激进(急进、革命)。

渐进民主的操作

仅有目标、主张,如无操作方案、实施办法,则无异于空谈。应当在中国知识分子当中大力倡导“建设性批评”,即,要求在指摘缺点的同时拿出替代办法来。挑毛病无须智慧,小孩子都懂得什么事情不如意,智慧体现在开出一张药方。这药方若比其它药方都好,那就是大智慧了。

我深知自己并无大智慧,充其量不过是还懂得仅道出毛病所在而开不出好药方并不是好医生的道理罢了。目标和理想在中国不是不需要谈,尤其在今天的中国,不仅大多数人民对目标根本就不清楚,什么是民主、自由、市场经济……除无知外就是误解;更有一大批知识分子,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根本放弃了理想追求,孜孜为念的只是一朝暴富,甚至讥嘲追求民主理想的人为傻瓜怪物,因此,民主化实在应从真实的而不是歪曲的西方民主理论的游说、宣传做起(遗憾之至,“海外民运”连这件入门工作都做得太不够)。只不过本文限于篇幅,只能假定我们对目标已有基本共识,承认我们心目中的民主就是,也只能是今天通行于欧美的那一大套东西,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其它行得通的更“完美”的民主;至于操作方案,在中国推进民主化的具体途径,则不能不切切实实地根据历史及现状所规定的中国特色来设计。“中国特色”仅仅体现在操作上,而不是幻想中国可能有一种大不同于西方的什么“理想的”、“真正的”民主制度。中共以“中国特色”为由根本拒绝民主,“激进民主派”则根本否认中国特色,都不对。“凡真理都相似,错误则各有各的错法。”

我所主张的渐进民主,简言之,是两个变革过程同时并进:体制内的和体制外的;而最关键的则不妨说是:一方面努力使中共和平演变为社会民主党;另一方面,则是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培育。这两方面的变革,既是可为的(和傅先生不可为的意见相反),又是困难重重、非经过艰难困苦的奋斗不能成功(也和傅先生的见解相反,绝不是可以无所作为地坐等其自动实现的)。

操作之一:共产党改造为社会党

事物的变化除突变方式之外,大多是渐变的,因此在某一时点取横断而观察的话,会发现该事物是一种非驴非马、不伦不类、新旧杂陈的过渡型态。持激进立场的人士通常倾向于低估甚至否定此种变化的意义,认为只要不是彻底变化,便是没有变化。例如,这类人士大多赞同下列说法:邓时代十几年来,经济改革进步很大,但政治领域则没有变革。我的看法不同,概括言之,大陆这十几年来政治领域发生了以下几方面的重大的(虽说目前还不是根本制度性的)变化:

一、中共的意识形态宣传灌输完全失败,因而对社会的意识形态控制大为松动,几乎只能依靠对舆论媒介的独家垄断一条路,甚至连这种垄断在“六四”前也差不多开始被打破。“六四”後虽大力加强镇压,但诸多漏洞经常使当局防不胜防(连李志绥医生的回忆录这种杀伤力极大的作品都有人敢于非法出版,为此据传已逮捕十四人);关于私下或公开骂共产党早已不是什么时髦,人民对此已听得厌烦了。

二、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制度、户口制度、人民公社制度等为手段的对人民人身的彻底控制基本瓦解,城乡居民已享有比毛时代广泛得无法比拟的人身自由、迁徙自由、出入境自由和从事各类尤其是私营经济活动的自由。

三、向地方“分权让利”造成的中央地方分权体制,包括“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和错案赔偿在内的大量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一系列局部性的制度变革如“党政分开”,以及各级人代会“假戏真唱”,越来越认真地强调自身的真实权力……等等,实际上都意味着分权制衡体制在逐步形成。甚至,“十四大”後委派政治局常委乔石、李瑞环分掌人大和政协,看上去似乎是向“党的一元化领导”倒退,但实际效果很可能相反,反倒有利于这两只“政治花瓶”逐渐拥有实权(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只要不出现大的社会动乱导致军人干政,“集体领导”将有可能逐渐制度化,这也是一种积极事态。

……

一句话,中国已经从毛泽东时代的全权主义(totalitarianism)制度,大体上成功地演变为邓小平时代的权威主义(authoritarianism)制度,即是说,从一个除了无条件“拥护”之外别无任何自由,党对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直至每个人的思想深处进行彻底控制的群众法西斯极权制度,变成了只要你不向政权公开挑战就没有人来管你的半自由社会——类似于民主变革前的台湾、南韩。任何在毛时代生活过的人,都会深切体会到这个变化之巨大和迅速——除非他为偏见与无知所蔽。至于傅先生,我想大概是因为对毛与邓的中共政权不加区分,处处把“共产党”笼而统之地混为一谈,才导出他的许多(在我看来)不正确的结论。

在邓小平领导下的这十几年,中国各方面(包括政治领域)的变化之大、之快,超出了当年任何人的大胆想象。不论邓在“六四”这件事上的错误有多大,对他应当有一个全面的历史评价,不应当因“六四”而抹煞他的历史功绩。坦率地说,那种“中国的问题大都出在政治改革滞後于经济改革”的流行说法,是一种不得要领的空泛论断。仅就变革的速度而言,政治变革的速度未必明显滞後。关键不在于此。

关键在哪里?

我认为,关键在于政权合法性重要来源的价值系统(符号系统、意识形态)的变革大大滞後于整个社会进步。十几年来的政治动荡(“清污”、“反自由化”、“六四”)源于此,照搬“东亚模式”的新权威主义之不可行也是源于此。人们罗列中共政权的种种危机,其实,其它危机并不致命,可能致命的危机,正是这个“合法性”危机。“群体按照政治制度的价值观念是否符合他们的价值观念来确定该制度是合法或非法(S.M.Lipset)”六四“,尤其是苏东崩溃後,一党专政之非法性已昭然若揭,几无任何辩驳余地。

中共强硬派(极左派)不懂得“合法性”与“有效性”并不是一回事,误以为经济持续增长便足以重建合法性。“有效性”指政权实际的政绩,指该政权能否有效地管理国家。邓时代的中共政权,是一个相当有效、却日益明显地丧失合法性的政权,真诚拥护者甚少(公开反对的也不多),无可奈何者甚众。毛时代可能恰好相反:无效,却具备充足的合法性,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民无论生活多么贫苦,很少有梦想要变革毛的制度的。这也是不久将来的邓後时代与毛後时代的一个重大区别,或者说,是一九七六年的“四五运动”和随後的“西单民主墙”运动与未来可能爆发的什么运动之间的重大区别。“四五”运动发生时,没有几个人是对制度存有彻底变革意识的,相反,追求的是“真正的社会主义”;邓後则很可能是倒过来——正如激进派们满怀信心的断言:“六四”後人们已经对现行制度彻底幻灭(“脱魔”了)。我与傅先生的分歧,不在于我抱有什么幻想,对我而言,这幻想早在一九七一年林彪事件过後不久便破除了;分歧在于如何评价这一现实,在于激进派们只看到了事物的一个方面,简单地认为它是大好事,我则认为并不那么简单,它很可能是破坏性有余而建设性甚微。在我看来,拒绝变革的中共极左派和主张激进变革(即革命)的民运极右派(或形右实左派及左派持不同政见者)这两种极端主义都错了——前者误以为他们政治上不求变革也能混得下去,而後者则不但认为中共混不下去(一定自动垮台)而且断定中共垮台是大好事。我则认为,中共照目前这样子混下去,邓撒手後非常可能大崩溃,而大崩溃并非好事,或者说,成为好事的希望甚微。因此中华民族的最优选择,也是中共的唯一自救之道,是中共主动及时地推行自上而下的渐进民主变革,其中最关键的两点,一是意识形态革新,一是培育公民社会。这种渐进变革成功的可能性有(而不是绝无),至于多大,我不知道(很可能希望并不太大!)我只知道一点:一个人如果真的爱这个民族,真心希望它自由富强,真正关心老百姓的福利安危,就应当切切实实地为促成渐进民主而努力奋斗,而不要重演辛亥之後那出生灵涂炭、现代化夭折的历史悲剧;不要重新进入民主(很可能是假的)——混乱——专制(很可能是军人政权)——崩溃……这样一个迁延时日、颠来倒去、痛苦极深而前景根本不确定的循环。不管共产党过去(乃至现在)多么对不起我们,毕竟今天中国经济真正开始起飞了,这是一次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历史机会,我们务必十分、十分珍惜,无论如何不能再错失良机,否则,我们真正会成为祸国殃民的历史罪人。我非常赞赏许多激进人士的热忱的正义感,但我对他们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肤浅急躁十分痛心!他们把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所遭遇的困难大大低估了,竟至于幻想中国人有那么好的运气,一下子把一切好事都得到手。历史经验一再证明:这个民族是有希望的,但这个民族从来运气不佳。不知从哪个时刻开始,上帝早就不再眷顾我们中国人了(大概是从我们丧失历史悲剧意识的那一刻开始)。

要想避免革命造成的大破坏,就必须建立起一种政权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的游戏规则,“我活也要让你活”,争取双赢,而不能玩那种“我之所得一定是你之所失”的零和游戏,更不能为了追求一个漂亮的公众形象而愚蠢地造成“双输”的悲剧结局。“与虎谋皮”式的念头是完全错误的,你有什么理由要老虎的皮?老虎凭什么要把皮给你?许多激进派否定共产党,是因为共产党没有象它自己宣称的那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在“谋一己之私利”,这种理想主义要求根本是党文化,是误信共产主义政治哲学所致。西方民主的基本假定恰好相反:人有了权一定会谋私利,为了防止政府侵害个人自由,不是去要求它“不谋私利”,而是应主要着眼于以制度设计去监督约束它。我们追求的,能够得到的,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人人谋私利、人人得私利、谁也别太过界的社会罢了。有什么理由不去满足共产党的私利呢,既然你也在谋你自己的私利?如果民主对中共仅仅意味着完蛋、下台、被剥夺,中共凭什么要去赞同民主变革?换了你,你干吗?你就那么高尚?

要想让统治集团让步,就要让它也从变革中得到好处(就整体、长远而言),否则它只有跟你拼命,而你又未必拼得过,到头来你自己同样一无所获,说不定还输得更多,有何益处?要令改革成功,就要培育统治者的一种既有危机感、又有安全感的心态——没有危机感,它没有改革的动力,没有安全感,它没有改革的勇气。这就需要有一种“相互保障”的游戏规则,要有占据主流的“忠诚反对”意识,即,我反对你是希望你赢,不是要你的命(当然,必不可少的起码条件是对政治制度的大体一致的认同)。否则,我们和共产党究竟有什么区别,你比他新在那里、先进在哪里?人们满可以有理由推测:你之所以要民主,只不过因为你现在不掌权——恰如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共产党一样!当年共产党也曾把“民主”大曲高唱入云,不稍逊于今日之激进民主派。

这种“双赢”、“忠诚反对”的局面的出现,一个基本前提是:中共认同民主目标,接受多党制议会民主。否则,既然你认定要永世一党“领导”下去,我除去让你垮台完蛋便别无选择,谈不上“忠诚”反对,只有彻底反对、你死我活。“六四”之所以闹到这个地步,究其根源即在于此。邓的改革屡遭挫折,除守旧势力(极左派)太强大(这又与邓“首鼠两端”密切相关)之外,主要就是因为邓未能及时开拓新的合法性来源,从而造成与知识分子(广义的,即各界精英)的格格不入,和无法解决的冲突。这是共产党的老病根,只不过于今尤烈罢了。可悲的是,他们中许许多多的人至今还睡在梦里!他们至今还在自欺欺人地宣扬什么“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不知道这是对历史彻底的无知。翻翻历史,哪一次成功的造反不是知识分子领导或参与领导的——尤其是近代以来?仅有秀才,当然造反不成;但没有秀才的造反,三百年也不会成。

中共的社民党化,可以通过抛弃列宁、斯大林、重新解释马克思、毛泽东来完成。列宁、斯大林本来就与马克思严重冲突,而毛是一个在信仰和策略两方面都极其灵活的民族主义者,对他而言,一切“主义”都是求中国富强的手段和工具,工具没有什么对错,只有好用不好用,不好用就应该及早改弦易辙。邓甚至比毛更灵活,更实用主义(即工具主义)。对于从来没有宗教信仰的中国人(包括中共)而言,采取这种灵活立场根本就没有什么大逆不道。唯一的大逆不道是害国、卖国。

要求渐进,就要既变革、又保持与旧事物的某种连续性,因此,如彻底否定马克思、毛泽东,造成中共旧法统的断裂,只会导致革命,而无助于改良。代价最小、成功机率最大的选择,是中共主动及时地走一条革新揉合传统的路,即目标上认同多党制议会民主以获取合法性,操作上以大力培育公民社会、逐步开放自由选举和放松出版言论限制来避免失控,使中国大陆在保持基本秩序和稳定、保持强劲的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渐进有序地实现民主变革。这条路看上去缓进,实效上反倒很可能最迅速,而且代价较小。事实上我们有相当的证据表明,设若当年革命元老们及时真正放权给胡、赵,可能这一变革早已开始,“六四”一类悲剧根本不会发生。

操作之二:公民社会的培育

激进民主派的一个严重疏漏,是忽视民主的基础和条件。西方政治学,特别是发展政治学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可称汗牛充栋,而在激进派们看来,中国民主化的唯一条件就是推翻共产党,而基础就是人民的“觉悟”,即渴望推翻共产党。这不仅仅是缺乏政治学的起码常识并且严重背离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也是不折不扣的“革命崇拜”、“革命万能”的党文化。

要获得政治学的常识,必须读书;要了解今日中国的现实,必须回国;我在这两方面都帮不不了傅先生等朋友的忙。我在这里只能极粗略地把民主(对我而言当然是渐进民主)的条件和基础归纳为两个主要方面:体制内的和体制外的;再把这两方面的变革集中到两个关键点:中共向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变革和中国公民社会的培育。

为简明起见,我们不妨把所谓“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或“市民社会”理解为“独立于政权之外或与政权平行)的各类自治(自愿)团体和社会力量”,如私营企业(不仅仅是工商企业,还包括金融、保险、新闻出版等真正不受政府控制的民间企业),民办学校和研究机构、各种民间基金会协会社会团体、教会、独立工会、民办文艺团体……等等。毫无疑问,邓时代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相当迅速,但同样明显的是,它距离足以支撑一个比较稳定的民主制度运行公民社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不仅仅指目前中国的私营、民办企事业和团体仍然数量少、规模小,更是因为它们还远没有真正独立于政权之外,包括所谓“新兴中产阶级”在内,仍然对政权有极大的依附性。

与此相应,中国的公民文化,或者比较狭窄地说,公民素质,也是类似的情况: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差距很大。

大约从五十年代末期开始,西方学术界就开始以经验性的调查统计方法对政治文化作量化的研究,而中国迟至八十年代中期才开始有少量的类似尝试(考虑到政治当作为一门学科直到八十年代初根本被取缔,这种落後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毕竟还是看到了两部以大规模社会调查为依据的相关研究著作公开出版(闵琦:《中国政治文化》;张明澍:《中国政治人》),使我们有可能得出较有说服力的定量分析结论。这两部书值得作专题介绍,这里只能限于引用两位作者不约而同得出的一致结论:中国公民文化、公民素质的现状,不足以支持民主制度的运行;张明澍的结论甚至更明确:中国公民素质得分“比起一个现代参与或民主制度能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公民政治素质,低了差不多一半。”

极端派(不管是左的或右的)有一个共性:研究、描述、谈论问题时缺乏“量”的概念(即分寸、程度、大小、范围……),他们的判断通常是“全或无”类型的非黑即白。在这一点上,傅先生似也未能免。从他所归纳的我的观点来看,“量”的把握很不准确(这点後文还要谈到),例如,我说中国公民的素质不高,含义很清楚,是指它不足以支持立即实现全面民主,而不是说它等于零,更不是否认它比毛时代有了巨大的进步。换句话说,它已高到应该尽快开始渐进民主的程度,却还远低于足以推进激进民主、充分民主的水平。而在激进派口中,这就叫做“贬抑人民”、“鄙视民众”,甚至可以据此扣上一顶“鼓吹专制制度”的吓死人的大帽子。激进派不是对民主的前提、条件(包括公民社会、公民文化等等)完全无知,就是义无反顾地自相矛盾:一则断然否定邓时代政治领域的进步,一则满怀信心地断言人民的充分的高素质,他们从未想过去解释为什么这样高素质的人民却会至今容忍着一无是处的一党专制。真抱歉,在我看来世界远不是这么一回事;而且我坚决主张,“反共”与“民主”根本是差别甚大的两个东西。

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肯定会与西方各国有极大的不同(中国缺少太多的东西:市场经济、资产阶级、贵族、宗教、法制……却多了很可怕的一个东西:共产党),但不管怎样,我们必须从两方面着手:思想宣传,和社会实践。即是说,一方面要尽力争取宣传、讨论、研究西方政治思想和民主理论的广泛权利,逐步拓宽相应的言论、出版渠道;另一方面,要及早开始有限范围内、较低层次上的民主实践,如地方自治,县以下乃至省以下议员(“人大代表”)的直接自由选举,各种民间自愿机构团体的建立和运作……等等。这与体制内之变革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而且,应当做也可以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这比在海外唱唱高调有意义得太多太多——哪怕只是资助几个失学的苦孩子复学,或者办一所民办学校,或者翻译一部西方政治学著作,以至于开一间私营公司……,都是对中国民主化的一份扎扎实实的贡献。

几处澄清

文章已经写得如此之长,请允许我应傅先生之请,直接针对傅文作几处简单的“解释和廓清”。

一、真正说清楚“渐进民主”与“新权威主义”的区别,看来是超除了我的能力所及,因为我实在搞不清“新权威主义”的公认一致的含义究竟是什么。

二、我从未主张“只搞不触及中共现政权这个‘权威’,能被它批准接受的所谓‘民主’(实即改良)”,相反,只有通过斗争、施压,才能促成中共内部理性、开明负责任的健康力量接受渐进民主,而对于坚决拒绝民主变革的现政权,又怎么可能“不触及”呢?既然是“渐进”而不是“推翻”,自然必须为中共所“接受”,然而这却与“批准”不相干,这种描述上下级关系或主从关系的词句不实用于“渐进民主”,而且,从实际效果看,这是一种巧妙贬低对手的修辞手法:用偏离准确用语,换用情感性和带价值判断色彩的近义词的手法,巧妙、隐蔽地歪曲原意,贬低对方。有别于曹长青式赤裸裸的粗野的语言暴力,这是一种用丝绒手套包裹着的文雅的语言侵犯。希望傅先生今後注意。傅文此类例证甚多(如“享受太平盛世”,“无限和缓、时刻处于平稳的理想过程”,“看中共的脸色”等等),恕不一一指正。

三、我从未有半句话说到“六四”可以不翻案,相反,我曾不惮其烦地反复声言,“六四”案非翻不可,谁也阻挡不住;我只是一再指出:“六四”翻案的後果究竟会怎样,绝不是激进派一厢情愿、十分简单化地认为的那样一定是“大好事”。并非正义的行为必定有好的後果,正义行为导出大悲剧的事例真是数不胜数。翻案的操作方式不同、翻案的时机选择不同、翻案时的各种条件(最重要的是:我们这个民族理性、成熟的程度)和社会力量对比不同,翻案的後果便完全可能大为不同。如果采取大肆煽动、复仇清算、情感冲动、不受控制的方式(不幸,这是中国人最习见的方式),其结果是一回事;如果采取分清责任、赔偿优抚,汲取教训、杜绝再犯,促成和解、面对未来的低调冷处理,则可能又是另一回事。“热翻”就我个人利益而言自然是好得很,但这对于中国民主化、现代化,对广大人民就一定那么好吗?傅先生为什么不能头脑复杂一点,思虑稍稍周全一点,把一件大事可能导出的多种後果设想得更全面些呢?更何况,我说的非常清楚:如果“六四”的大流血未来引出的是新的大复仇大流血,那也首先是选择“六四”镇压的人的责任,殆无疑义。傅先生义愤填膺地痛叱“倒是‘六四’这样的案都不能翻”如何如何,又与“与周舵先生商榷”有什么关系呢?我相信傅先生不是故意曲解,但是如果这一类多余的话说得很多,是不是也太耽误我们双方的以及读者的时间,反倒把真正值得讨论的题目搁置一边去了呢?在海外有那么好的查阅资料的条件,难道不应该在进入争论之前首先花费一点时间把被批评者的原意搞搞清楚吗?

四、我十分同意(早就预先同意过无数次),一定程度的乱很可能难以避免(甚至,深心里我根本就怀疑大乱是否真能避免),只不过,第一,我主张一定要竭尽全力避免大乱的发生,第二,我根本无法信任激进派们不会“莽撞行事”从而助成大乱,我倒是宁可相信大乱通常都是双方促成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具体说,只要:或是体制内由极端派占据主导地位,或是体制外由极端派占据主导地位,或两方面都由极端派占据主导地位,则大乱必生。在政治生态环境中,极右派未必没有积极功能,其积极功能主要在于平衡极左势力,但前提是这两类人都必须足够弱小,不占据主流地位,否则必是一场你死我活、头破血流的大厮杀。制乱的最可靠保证,是体制内外的温和派(开明派、稳健派、理性派)都居主导地位,形成某种形式的相互制衡、妥协乃至合作。

五、我看不出傅先生所列举的对大乱的“真正的防止之道”(“针锋相对地倡导”,“积极准备”,“鲜明地亮出、坚定地高擎民主大旗”……)有任何操作价值或说可操作内容,给我的感觉(也许我的感觉有问题),倒更象是一堆漂亮形容词的堆砌,以及正义凛然的空话连缀。切望傅先生有以教我。

六、傅先生似乎对在野时的、毛时代的以及邓时代的中共一律不加区分,而我恰恰认为这种一勺烩、一锅煮式的思维和论证是犯了时空混淆的错误,或事实不清、逻辑简化过度的错误。例如,在野时中共大喊“结束一党专制”,毛时代却变成“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以及傅先生所说抗战胜利後打内战不怕乱,毛发动文革不怕乱,而今天老邓却十分地怕乱;……皆因时间地点不同了也。傅先生这里陈述的明明是中共的变化,而不是“不可能变”。

七、即便大乱,“中华民族无论如何不会毁灭”,这种论据,我认为应当作为一种不允许提出的论据。理由是,它暗含着一个前提,即把我们对未来的选择必须考虑的“代价”降低到一个为人道主义原则所不能容忍的最低点。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隔岸观火式的冷酷残忍。

我认为,傅先生所说“今日中共大肆散布的‘大乱’论,也根本不是为了民族前途和民众利益,而是为了把江山继续坐下去”,前一半事实上有误,後一半大体上应当算是一句不相干的话。有谁见过哪个执政党是不想把江山继续坐下去的吗?至于是否为了民族前途和民众利益,我看大体上是应由这里的广大公民自行判断的问题,海外人士如欲下判断,则应通过较为广泛的社会调查。事实上,目前国内各阶层人士之所以容忍甚至支持中共,主要原因恰恰是由于其改革开放政策既令民富,又使国强。至于中共执政者内心动机是什么,并不太重要。傅先生的政治哲学过于道德主义了,也就是说,太接近共产党了。这也是激进派的一项通病。

两点希望:读书和回国

最後,本着一贯“与人为善,对人负责”的态度,我还是要再冒一次被指为“狂妄”、“居高临下地教训人”的风险,向一切激进派、极端派人士进几句忠言,提两点希望。

作为中国历来“重智”儒家传统的大颠倒,反智、平民主义(或平庸主义)、痞子化的党文化,不管在实践层面上是如何地名不符实(尤其在权力等级上),至少在观念形态或公开宣传的价值观上,中共是主张“外行领导内行”,反对专家权威;主张“群众路线”,反对专家治国;主张彻底平等,反对精英主义的。这是共产党作为二十世纪科学民主时代的一个大怪胎所具有的一个异常醒目的内在paradox(悖论、二律背反):最少量的个人自由,和最彻底的平民主义;或者说:最专制的实践,和最“彻底”的民主主张(当然,这不过是共产主义“最动听的理想和最糟糕的实际”的整体性的一部分)——这个有趣的话题这里不便多说,我只想提醒傅先生等激进朋友们注意一下“资格意识”,即,在现代社会中,你要想涉足任何一个领域,都应当先具备一定的(程度依你视该领域的重要性而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当然,政治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政治尤其不能例外。“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世上也就不应当有免费的入场券;把政治搞成一个免费入场的游戏,这是中国人的一个普遍的对民主的误解。美国的民主或许是最平民化的民主之一,而专家们曾一再地强调它的必要条件是发达的教育;天才的托克维尔早在一个半世纪之前(《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于一八三五年)就已屡屡提醒人们警惕这种类型的民主可能导致的一个对民主的致命威胁——多数暴政。而中国知识分子的大多数至今对此一无所知(在普林斯顿的一次学术会议上,一位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甚至质问笔者“什么是多数暴政”,似乎这是一种笔者杜撰的胡说),更不必提老百姓了;他们所理解的“民主”,仅仅是从卢梭、法国大革命、巴黎公社到列宁、毛泽东,对西方民主另一脉(古典自由主义)则完全陌生。这一点都不奇怪,它不仅仅是由于近四十年的思想禁锢,也是因近百年的偏误造成。这且不去多说。

就海外民运而言,我坚持认为,要谈政治、谈民主(至少,要想谈得象样),一定不能缺少两个条件或两种资格:读书,和回国。

读书,或说受教育,是搞政治、谈民主的必要前提。我认为应当强调的是,这主要是指读西方学者所写的政治学、特别是发展政治学的书,而不是指在国内国外拿个什么文凭。人人都知道教育落後是中共的一大劣绩,但有些人往往忽略了中国落後的不仅仅是教育的量,更是教育的质,即片面的、错误的思想灌输。所造成的有知识的系统偏见,这比单纯的无知还可怕。这也是造成中国民主的条件尚不具备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方面,我本人是有沉痛教训的——假如“六四”前我读过几本政治学的书籍,有些事情或许会很不一样。我并不是存心教训人,我只是觉得人吃亏就该吸取教训,而这教训是值得推荐的罢了。或许,我有时不免出言讥讽,那实在是“恨铁不成钢”,想不通为什么在海外有那么好的条件(与国内比不可以道里计),却有那么多的中国人该读的书不去读,至今仍出于极其无知浅薄的境况却不仅不自求改进,反而一副真理、正义齐备的侵略性十足的模样。读过没读过书,是二十分钟或十分钟的测验便可了然的事情;不经测验,听他讲话、读他的文章也很容易判断,又能骗得了谁呢?无知与激进(极端主义)有相当强的相关性,这本身就是一项政治学的常识。

仅仅读一大堆顶尖水准的书,不了解中国的实际,同样会开口便错。一辈子讨书斋生活的知识分子尤其容易脱离实际,这种毛病,对于缺乏社会流动性和择业自由的中国知识分子又尤其严重。如果再置身海外,长期没有回国,恐怕又要严重三倍。我在海外呆了仅仅十三个月,今年初回到国内,竟发现自己在很多方面成了“老外”了,不得不重新学习、向人讨教,两、三个月之後才找回“感觉”,即把握中国问题实质的一种整体直觉,这是大多数老外不可能具备的一种至关重要的能力。我非常理解、十分同情许多人不愿回国的理由——傻瓜才会从最接近天堂之处回到(未来可能会是)最接近地狱之处来——我只是无法理解“不愿回国”加上“大唱高调”(而且那么底气十足信心百倍!)这样一种相当奇妙的组合的理由。长期脱离国内的现实生活——各个领域都处在剧烈变动中的当代中国的现实生活,你们根据什么东西来作出重大判断呢?你们如何了解当前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究竟是立即实现民主,还是稳定、秩序和经济发展呢——除非你们认定在任何情况下大多数人必然支持激进民主(激进派很可能正是如此假定的,但那无疑只是个神话)。

此外,也请傅先生及其朋友们对国内的(或想要回国的)朋友们多些体谅和宽容。“身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们的言论从始至终都必须很清醒地有所克制、有所保留,这应当是不难理解的。写至此,不由得从心底涌出几丝悲哀……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日·北京)

(《北京之春》1995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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