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父辈人,我对中国的孩子们有著特别复杂的情感。如果是1989年出生的孩子,如今也快读高中了。那时我想,为了孩子们未来的生活有真正的欢乐,我们应当不惜承当一切苦难。14年过去了,苦难依然,孩子们除了沉重的教育负担,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在SARS这一天灾人祸肆虐的日子里,纪念14 年前为了民主自由献身的孩子们,有了格外的悲愤。年年有“六四”,今年更神伤。在早已无话可说的中国还是要说话!

据我观察,SARS给上学的孩子们带来的影响最大了。有一个报道引起我的注意:某学校为了“封校”,不让走读生回家,跟上来就是这收费那收费。“要钱还是要命”是强盗逻辑,教育乱买卖、乱收费在孩子们人生必经的道路上,应当算作一种“剪径遭遇”。都说人们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是通向民主自由的原动力。现在的孩子们似乎不怎么有权利意识,不知与独生子女多了之后的“独根呵甚”有无关系。无论如何,我还是要说说孩子们的切身利益。

义务教育乃神圣不可夺之人权

谁也没有想到教育买卖来势如此迅猛。我常在心里祈祷: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少一些上吊、喝农药的吧。苦读十二年考上了大学,不过意味著争得了一次花大钱的资格!

2000年国庆后的一天,我认识了一位新大学生。这孩子1.85米的个头,通常一顿午饭只吃光面一碗!他噙著泪与我谈了好久。为了使他安心学习,他父亲对家人隐瞒了几年的病情;他为父亲争到了资格“”通过借债购买“中国大学教育”的资格。他不知道该不该央求父亲去购买“中国乡村医疗”,他认为装著不知父亲的病情或许更好,因为那是父亲的意志所期求的。他的父亲其实是花了生命的代价来购买中国教育。我对他说:“你应当争取到最高贷学金!”“我的申请书交过了,可前天又让我写一份,因为补办有关证明我已经错过第一批贷款名额的审批。过就过了,反正我也不想申请全额。”“为什么?”“规定毕业后一年内还清,到时工作能不能找到都是问题,还不了怎么办?”我心想,这孩子如果提出让我做他的担保人,我怎么办?悲悯或者同情是有限的!今年3月,他的父亲因无钱医治去世。我给了他一点钱聊作抚慰“”

既然做起了买卖,那就不能不讲讲买卖的规矩。首先当然是什么可卖什么不可卖,得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的界限必须守住,政府不可以失责,这与人的尊严、权利相关。义务教育属于人权范围,不可以让受教育者用钱购买其本当拥有的,这一点共产党需要有起码的良知。

其实,即便从经济学角度看问题,既然老百姓已经缴了各种苛捐杂税,共产党就应当提供义务教育这一公共产品,让孩子们再缴费,就等于同样商品重复卖两次,也等于老百姓自己花钱购买自己生产的产品,更等于你靠强力将我生产的产品夺去,反过来又要我花钱买回来“”共产党的经济学难道是“匪盗经济学”?!更荒唐的是,“义务教育”人权的重要性,居然在口口声声自称代表人民的共产党当权的时代,还要人们不断努力去向统治者说明、论证、强调!

关于人权,思想家们曾经有多种论证。最彻底的立场可以称作“公共知产论”——一个人来到世上,不仅仅是活过去就算的,因为人有趋乐避苦、好奇、释疑解惑等等的人类本能,更有寻求安全、体现人生价值的社会本能。本能是“天赋”的,因而都是值得珍视、尊重的。体现这种珍视与人格尊重的文明社会契约,就是“胡蔓莱茨”(human rights,秦晖戏译)。相应地,将前人试错、摸索、探求的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告知后人,这一文化遗传也就是一项人权遗产。作为向下一代传输文化遗产的教育,是成人社会应该尽到的义务。在这里,长辈的不努力与晚辈的不勤勉,都是缺乏人生自觉、生命自恋、人格自重的。前人留下的文化财富是后人共有的,不是哪一个人、组织、党派、政府的,应当有教无类地传授给每一个后人,以资后来者生存、发展、享受少走弯路。公有制也好,私有制也罢,什么主义都不应当在义务教育上做商贾,这是一条优先的教育准则。受教育是为了他人与自己共有的人格尊严,是个体与群体共有的道义使命。各国(很多经济状况远不如中国)行使的义务教育或称免费教育,正是这一准则所要求的。如今共产党似乎一下子从“乌托邦神圣”堕落成了经济动物了!更严格地从经济理论上讲:凡属非专利范围的知识传播,都应当是义务教育的范围。

当然,教育是面临一些具体问题:在操作上究竟怎样确定义务教育的终点。例如义务教育究竟应该是9年制还是12年制?究竟是止于初中还是止于高中呢?现代文明社会都普遍实行幼儿(学前)到高中的义务教育。毫无疑问,这样做仍没有达到“公共知产论”的要求,因为成为公民以后受到的教育,例如普通大学所传授的知识,大多仍是非专利性质的。于是,人们通常补充说,大学老师所传授的知识带有很多独立研究的成分,因此,其劳动是“需要购买”的。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如属技术性工程教育,那么,大学教育的内容一般说来都不是教师自己的发明;如属自然科学基础与专业基础教育,那么,大学教育的内容一般说来并无教师的发现;如属人文社科,那么至少在实现了教育自主的社会和思想学术范围,倒是有教师的独到见解可言的,甚至必须有独到见解的教师才是够格的,但是,人文社科的“首创认定”总体说来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再说,就教学研究与实践而言,即使是学前教育也有著同样甚至更高难的要求。如此看来,大学教育也就基本上落在了义务教育的范围内。从理论上我们甚至可以断言,大学教育也一定会向普及化、义务化的方向发展!

联合国人权文件的提法与“公共知产论”不谋而合。《世界人权宣言》第26(1)条指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2)条更具体提出:“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孩子们苦共产党的教育大矣

人们说,人权文本只能是一个道义理想,实际做不到。我想对这些“务实党人”说一句:人类社会当下的现实问题主要不是离理想太远,而是有些国家离自己的权力机构制定的宪法、法律太远!而人权文本与这样一个事实一致:不是收钱的教育比重越来越大,而是全人类范围的义务教育从无到有并不断扩大它的范围。教育的日益商品化根本不是进步的标志,恰恰相反,是退步的标志!众所周知,若干年来,中国的“相对教育投入”呈下降趋势,很多比中国更穷的国家,义务教育却走到了中国的前面。这一事实应当启发中国共产党起码的良知。

有一种“择业投资论”认为,大学之前的教育属普及知识性的教育,不应收钱,而大学教育是受教育者对其职业生涯的投资,应当收钱。这种说法尽管可以对中国的现实产生积极的作用(例如为义务教育扩展到高中提供支持),但我并不认同,因为它其实很抽象,没有注意到中国的社会机制与教育水平对大学生的择业、就业有著太多的“逆效应”。据调查:在广东,人们的平均收入与文化程度恰成反比,小学高于中学、中学高于大学。对此,择业投资论只能目瞪口呆、束手无措。

现代文明国家实际奉行的是“公民准备论”的义务教育原则,即:政府有责任对每个“未成年人”实行义务教育。人们理解其中的道理是:当成为公民有了独立谋生能力之后,国家便实行统一的公民社会要求,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例外。不难看出,这在奉行联合国相关人权约定上,已经走在了今天世界的最前面。事实上,现代文明国家在公民继续教育上,也不是钱字当头的,相对于落后国家的乱收费来说,很多方面是公益或免费的。反观中国,义务教育的年限规定得较短,还口惠而实不至,将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承诺,弄成了戏词!什么叫落后?就是即便立了规矩也往往靠不住,或者是事实上不存在什么规矩。

“公民准备论”与人权准则有著高度一致的严肃性,体现了文明社会的宪政权威。这一理论还鲜明地要求“义务教育”的内容与方式必须充分体现民主、自由、人权与法治的制度理念,从人权理想与法治务实的结合上看,都提供了“义务教育”实践的榜样。

关于中国的义务教育,人们议论到的有些难题当然是实践的难题,例如钱从何来?我们无法深究没钱保障义务教育的原因,或者追问经济学家杨帆先生测算的30万亿元人民币的腐败成果。共产党该负何罪责?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是事实;但大量的政策性收费(乱收费还是另外的问题)使许多家庭不堪重负也是事实,而它们竟与动辄超过或接近“两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同时并存!

中国的“义务”教育买卖计有:1,“赞助费”。什么赞助?不是赞而助,而是缴了就是赞助!你敢不缴(赞助)吗?其实是不愿挨也得挨,家长们联想到的字眼很吓人,叫“人质”、“绑架”。幼儿园动不动也收到几千元了;2,“择校费”。义务教育成了强制性安排,再怎么择校也不可能不碰到钱的逼迫;3,“民营班”。一校两制,用著公办的教育资源,打著“民营”的幌子收费;4,“素质教育费”。以实行素质教育为名,烂开技能班(课),既烂收了钱又增加了学生负担。此外,还有各种强买强卖,做学问的专家们可能视而不见,但我却骨鲠在喉不得不说,因为我看到过几则乱收费导致学生自杀的报道,例如东北某小学校一女孩因缴不起10元报刊费而喝农药弃世!有的小学校光书本、资料、报刊、文具簿本费,一年就达几百元。开水不给喝上一口(北京一位知识母亲不无沉痛地说:孩子成了耐渴的骆驼!),可是强制半强制的就餐、加餐,倒是躲不掉(动辄几百人几千人的中毒伤亡也就屡见不鲜)。校服换得勤,成了某些人或集体创收的路子,人家使用校服旨在养护孩子的平等心态,到中国就变味了“”我常这样想:一个社会的人道程度,看看其医疗(院)如何就知道了;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看看其学校如何就知道了!这一回SARS爆发,集中暴露出共产党统治的中国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大问题,可谓“天下苦秦深矣”!

孩子们苦共产党的教育久矣、大矣!

落实义务教育当然是有困难的,但实践的难题有真“假”之分。大家都真心诚意来做却举步维艰的事情是真难,人为设障使得可做的事做不了则是“假”难。很多“难事”其实不难,可为者不肯为、不让为,不难自然也难了。“假难”不假,譬如又说到钱,让人们难堪的事情何止义务教育,君不见钱照收、教师工资照样发不出的难吗?对不起,落实义务教育不管多难,都首先是各级政府需要面对、必须解决的问题。有些人主张一些地方的孩子失学,要将责任追究到家长头上,有的失学儿童还将父母告到法庭,其实干系主要或基本在地方政府,责任应当或者首先应当追究到相关政府身上。而追究不成乃共产党中央政府的专制政治使然“”这应当说是认识中国义务教育实行难的基本觉悟。

民办、公办一样恶劣空前

现在提倡“投入上的非政府办学”,我的看法是,对义务教育而言,首先政府应当提供足够充分、尽可能好的义务教育保障,同时,对“民办”学校必须有健全的权利保障机制,例如:免除政府的越界干扰;贷学制度应当延伸以体现平等原则;更重要的是教育购买者,有没有购买到相应质量的教育,应当引起起码的重视。有的私立学校校舍、教学设备、图书馆(室)、社区环境等等办校条件低劣,引起学生种种不满,这是政府必须管理的。高收费的教育红火根本不代表教育进步!如果中国的义务教育质量能够让人放心,那些钱贵教不贵、空有虚荣与浮华的伪贵族学校还会生意兴隆吗?

杨东平先生认为,“文革”以后的中国教育,是“逐步恢复传统”的教育。事实上,从教育买卖的角度看,是有恢复,但主要是“突破”。而就恢复看,情形也还有复杂的一面。例如,古代中国的教育至少“官学”是不收钱的,只是察举、科举中才有“拜门奔竞,货赂嘱托”。读了几本大同小异的教育史,有关怎么收钱的俗事大抵缺如。这个民族在钱面前一向并不怎么儒雅,为什么教育史对教育买卖语焉不详呢?教育商贾是新话题吗?当然未必。我们悠久的历史上流传了一些苦读的故事,其实正揭示了教育与钱的关系。孔夫子是要吃“束修”的,他办的是“私学”,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民办教育”或“社会办学”,与少正卯等同行还有一番很“酷”的竞争。这私学与他前后的“官学”、“乡学”一样,是不管“扫盲”层次的、“启蒙”性的,与奴隶、贫民无关。“官学”当然是“培养接班人”的。又例如早先的“党庠”与“遂序”之分,《周礼》的记录是:“五百家为党,党有庠,以教闾塾所升者。万二千五百家为遂(术),遂有序,以教党庠所升者。”“党校”自然花“公费”。孔夫子以后的私学间断性地越来越为官府控制,所谓“私”也就要体现到经费的别有来路,当然不叫“产业化”,而叫“捐学”,例如出私财百万营私学馆的五代时前蜀母昭裔就是其一,与如今大款插一手外加公家钱庄做支柱的“社会办学”,倒真有志趣的不同。又如两晋时吴郡范平的孙子蔚有书7000余卷,招远近读书郎达百余人,蔚并供他们衣食,这蔚先生不可能有“科教兴国”的宏图大愿,更不懂得不当收钱的“义务教育”与“来钱的素质教育”之类,的确办的是“义学”,足令今天的“中产阶级”、权贵们汗“”!我不想追问这蔚氏的钱从何而来,总是他的破费要比吃喝嫖摇赌公家全报或者“资金外逃”更文明吧。今天有几个“红色资本家”比得上这蔚先生的呢!

古代的“社会办学”成就最高者要数“书院”。“书院”本来是经济自足的,等到办出成就,生徒日众,官府便为稳定计前来控制利用。官府给银子的书院生徒有了“膏火”保证,学业好的还能得到奖金,其安逸只有“红色时代的带薪大学生”可比。书院的最高代表让我说就是“东林书院”,而有中国特色的官办书院则预示了迄今中国教育的“出息”。经过官方“改制”的书院不复有社会办学的鲜活气象,倒是在教会办的书院中有了混血儿式的投胎转世“”只要没有官方染指,真正社会自主的事业总是一开始就表现出生气,例如都不会有中西、体用之类的人造对立!中共的教育史只说教会学校是“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工具”,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造就服从他们的知识干部和愚弄广大的中国人民”。可也有一系列事实不可抹杀:教会学校开启了真正顾及贫民子弟的“义务蒙学”,而且学的是“鸟语”;替中国人填补了残障儿童的教育(特殊教育)、女子入学的空白;近现代中国许多领域的杰出人才,出于教会学校者比例最大;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那段现代教育,其血脉之根乃生于教会学校。中国十数所相对有些模样的大学,校史上值得矜持的一页,透出的无非是教会的洋气与书院的山林野气。而以收费论,教会学校起初也是“义学”性质的,一些蓬头垢面的贫孤,官府视为弃儿,是教会学校收留养育了!后来又是因了权贵的介入,门槛才高起来。20世纪革命发轫以后,国共“人物”子弟就争相留洋(苏),而洋人主办的学校则日渐萧索终至云散!而革命力量办的教育从“以俄为师”的孙中山开始,就实行将革命主义“灌输于人心”的教育方针,连红色学校收不收钱、收多少钱也体现了革命者获利的原则,例如苏区列宁小学“有功”子弟才可“享受完全免费待遇”(今天又在用“孩子升学优先”、“每天增加几百元工资”吸引医护人员投身SARS前线“”我的观点是将医护卫生保障摆在最高地位,例如干扰素、丙种球蛋白优先保证医护人员,而不是被高官们抢用一空)。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连孩子也得种好“儿童团菜园”,还得到例如苏区木工厂干活。革命没有席卷到的地方,去私塾识识字、背背“四书”的穷孩子,不必以工代费,是用实物换“开蒙”。甚至到解放初一些地方还在缴学堂(学校)大米。

所以,如今的花钱买教育,突破的只是官学传统(当官的不怕乱收费),而恢复的是孔夫子时代就有的“社会办学”传统(好处首先是政府部门捞);惜乎恢复的只在钱,而不见了款款儒风。去雅存俗,也算教育的最后一波“恢复传统”大功告成吧。现在一些地方官员的工资发放都不保了,教师的工资保障就更不待言,有的实行起实物抵工资的“传统制度”来,这使我想到了孔夫子吃的“干肉”,我担心古代延续到解放初的教师去学生家“轮饭”的“制度”会再现!这当然很不体面,于是“义务教育能否落实”的问题当然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关财政苟活、延续的大事,钱当然是要收的;于是那收钱的名目当然就有了所有柯断行业(例如中国电信)敛钱的质量,很多说法、做法的是非对错、真假虚实是含混不清的“”这符合中国衙门的“文化传统性格”,尽管实际作为并没有丝毫的暧昧、含糊。

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教育买卖

离开义务教育,也不是一个钱字了得的。更重要的话题这里不谈,就谈教育买卖应当如何做。

上面引用到“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关于受教育者的权利平等的问题,现代文明社会有一系列制度上的保证,以免除受教育者的被歧视、被威胁、被损害。我们国家的宪法与教育法也说到教育平等。但是,如果将这些年高考季节的传媒所披露的“冰山一角”系统整理一下,便不难发现我们的教育买卖离平等交易、公平交易的买卖规矩差距何止以道里计。我将之概括为如下数种歧视:

关系性歧视,如当官的打招呼方便,其子女在录取上普遍多得讨巧,填志愿的紧要甚于考分其实往往不在学校、专业招生名额的限制上,而在关系的限制上;

柯断性歧视,如本校、本系统、本行业官僚与职工子女的录取分数低于一般校外、行业系统外考生的分数,尤以一些柯断性行业院校为突出;

城乡有别的歧视,即农民的孩子考学要求的分数线高于城市的孩子;

地区歧视,即北京、上海等地的考分制度性地低于多数外省的考分;

生理歧视,例如残疾人考学难;

技能歧视,例如竞技“体育”相对拔尖的考生,可以获得特别的考分优惠;

地位歧视,主要是成人教育中党政企官员动用公款购买高学位教育,严重扰乱了特别是硕士、博士的学位管理;等等。

落实到钱上来说,这些歧视也就是教育买卖的不公平。此外,从2000年《南方周末》等传媒披露的情况看,各地的收费标准仅公布出来的就存在著严重不平衡现象。奇怪的是西部地区一些省份的收费标准并不“西部”!还有一类无以名之、不伦不类的公办“二级学院”,收的钱已经远远“超过”(相对于人均收入而言)美国公立学校了:美国一般公立学校收费10000美金,我们这类公办大学一般收费50000元人民币!(不含杂费)一些地方竟然高到10万元人民币!(见萧雪慧:《教育:必要的乌托邦》,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当然,据说都是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收的,不能说是“乱收费”。

教育买卖的一个最为紧要的问题无疑是:拿什么样质量的教育来做买卖?2000年10月间中央电视台报道了一则某柯断性出版社出版的中学教材错误百出的“新闻”,这对各地大中小学强制性售卖的教材与教参来说,早就不是新闻了!在南京某些高校,曾经有几年时间使用过一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德育”教材,约近一半篇幅是对美国某伦理学权威专著的摘译,译文让人不能卒读,其中一位译者竟然没有学过英语!

教育这一特殊商品的购买者有哪些权利?提出这样的问题应当说是很自然的。有没有购买到相应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说来,是一个教育购买者的权利有与无,以及能在何种程度上得到落实、保障的问题。我认为既然科教兴国是国策,那就需要制定专门的教育购买者的权利法案(现行的教育法当然没有体现应有的功能),舍此不能保证国策的落实。这样的法案必须正确合理地界定清楚政府、学校、教育购买者三者的关系,明确三者的权责范围。拿大学来说,即使是一定程度的教育商品化,也应当给学生相应的权利,例如同一学校范围内系科选择的自由度、系科的课程设置、教学的方式安排、学生社团的自治、对学校党政权力的民主制约、校园文化交流的自由、校园生活管理的参与“”等等,都应当将教育购买者应有的权利不打折扣地如数归还给学生。购买教育者对于掌握“教育商品”的强势群体毫无约束力,那又指望什么力量能够约束政府与学校真正为教育的购买者著想呢?教育在中国也应当算是一种“柯断商品”了吧,如果说商品市场上的柯断还可以依靠竞争或者法律解决一些问题的话,那么政府身陷其中的教育柯断要靠什么力量来解决呢?恐怕只有让教育购买者真正说得上话、真正得以行使其权利才行。

我的一位才20岁出头的年轻朋友,在对本文初稿提出批评意见时这样说:“要么把教育完全作为一种制度性福利,让强卖之权”无用武之地“,这当然是教育的遥远目标;如果条件还不成熟,比如现在这样,非得让”教育“象下岗职工一样自己找钱养活自己,那就让教育完全商品化、民主化,让教育的购买者成为上帝,用大多数人的权利克制强卖之权。教育紧密关系到社会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应当让大家说话。购买者说不上话,那教育(不只教育,一切的一切)就只会为强卖之权左右。”

借用朋友傅国涌的一段读书笔记作结吧——

“青年男女能过一种自由自在的学校生活,”“自由地思考,自由地判断,”“采用民主方式,根据民主原则,拟定学生自治大纲,并促其实现。使学生有充分之机会,练习民权之运用,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培养干部人才,定期举行各种不同性质的集团活动,养成集体生活之习惯”“民主的教育一定要有民主政治才能推行;同时教育也有推动政治的力量。”“主持教育的人应该顺应世界潮流,实行教育民主化,先从学校行政民主化开始,教员是教育的基本支持者,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办学应以他们的福利为根据,重视他们的需求,不要盲从地执行命令,只知效忠于少数的人。为国家民族前途著想,办学应该是培养人才,并不是为某人某派做势力,而教员学生应该尽各人之所能,扩大正义和民主的思想,启发民众智能,唤起民众觉悟,改善民众生活,这样的教育就可以有促进民主政治早日实现的能力。从事教育的人应该努力使目前的教育成为政治改革的先锋,争取民主政治的早日降临,只有真民主政治的实现,教育的危机才可以挽救。”(《雷洁琼文集》(上)197“198页开明出版社)

2003年5月10日

(作者简介:评论家,自由撰稿人,现居大陆。]

(《人与人权》2003年6月)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