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全国人大在讨论取消“反革命”罪,改成“颠覆政府罪”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咋看是一种进步的表示,但实质上是反映出中共政权自己已走到了“反历史潮流的”反革命道路上去了。中共当年没有获取政权之前,高举“革命”旗帜,处处以革命标榜,并在获取政权之初制定了“反革命”罪这个政治犯的代名词,并且对遇罗克、魏京生等主张进一步革命及改革的人士冠上“反革命”罪进行惩处。如今要取消反革命罪,对遇罗克好办,因已平反,且人死不能复生;对魏京生就难办了。怎样将强加于他头上的罪名转换过来,也够中共御用司法人员构思一阵的了。不过再往深层思考,也说明中共已走到自己的反面,为了维护自己腐败的既得利益,还真决心要反民主潮流,也就是把自己最终打扮成“反革命”了。而反革命的对立(或称“敌对”)派就是“革命”的了。情况已发展到这样,试问中共自我感觉对自己这个政权病入膏肓的预后有什么感想。也许取消“反革命”罪仅是一个“政治谣言”,中共因此裹足不前,不再考虑这点也未可知。人大是乔石做委员长的,再来试评一下乔石的论法吧。

乔石先生是中国流亡在外的改良派们寄于厚望的中共“体制内”人物。不过也有人对他“大智若愚”还是“大愚若智”有点区分不开来。最近读了他与德国“商报”记者纳伦多夫的谈话,或许对他的观点以及上述问题解答有所帮助。他一共谈了六个问题,其实总结起来要点一共只有三个。一、他说人大制订了不少法律,但实施上遇到很大的困难。你想在宪法上写明“坚持四项原则”实质上就是明确规定要“人治”,不要“法治”,在宪法这个原则前提是“坚持共产党领导”,人大再制订多少法有什么用?而且中国的法一贯是治民不治官,治下不治上,试想如果邓小平及其子女犯法,太子党成员犯法,能够对他们执法吗?你只要看看对魏京生的审判这么快捷果断,对周北方的审判就如此难产不下,不就一目了然了。这个问题上俾斯麦先生当年比较坦率,他宣称当时德国的法律仅为国王服务,而让那些议员们见鬼去吧。乔石显示给“商报”的水平比起俾斯麦来不是在班门弄斧了吗?二、他絮絮叨叨地讲了许多有关执政参政之类的陈词滥调,称中共及八个“花瓶”党派的关系不同于西方多党制,也不同于一党专制。而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其实前一句是真话,后一句是弥天大谎。这种所谓“执政参政”制度实质就是“一党专制”体制,拿几只“花瓶”装饰一下不过是一种遮丑而已,本质是封建专制是无疑的。当年清政府为“预备立宪”,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其中一大臣就去了德国,见德国既有“议会”,又有“选举”,且朝政大权都在普鲁士王室手中,称羡不已,讨教经验后得知法宝是掌握军队。当年德国由此而走上军国主义道路,但中国的清王室“太子党”们却没有把这经验与“中国实际”结合得上,原因何在?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是历史潮流,且在其周围集中了精英;但另一方面“太子党”们只会靠父辈荫庇,实在太无能也是实事。乔石这时还在作这个秀,不是让当年普鲁士君臣们要耻笑于地下了吗?三、乔石居然讲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为个话题,试问乔石他自己认为中共坚持的这个体制还符合中国当代历史发展的实践吗?历史不是已很清楚地检验出这种腐朽的封建专制统治已经不符合历史潮流而阻碍了中国历史的向前发展,所以中国人民迟早会推翻这个统治,建立真正的民主国家。乔石说中国没有倒退,实际上却已经倒退到当年清政府都不如了。清政府的预备立宪,还有科举“干部选拔制度”,还是有章可循的,中共的统治有这些吗?除了赤裸裸地压迫盘剥人民,侵吞国有财富,它还有什么?拿当年普鲁士帝国都不如的旧论调来搪塞德国人民,这能在德国人民中间创造信誉吗?乔石之所以要向“商报”记者发表这讲话,也可能是因为德国议会通过西藏问题议案并邀达赖喇嘛前往访问,需要向德国人民解释点什么。但这讲话内容多少有点弄巧成拙的作用。不过,这倒也可以让改良派人士研究他是大智还是大愚时,获得一些参考指标。

(《北京之春》1997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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