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清明上山祭奠途中我遭暴力毒打,养伤百日,反复思考自己遭遇和见闻,我痛恨暴力,更痛恨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我要把见闻和感受写出来,曝露真相,探索根源,希望永远消灭暴力、消灭黑势力。我为75新疆暴力,写了四篇评论,不久前写了《暴力断我四根肋骨》,算见闻一,后写见闻二,今写见闻三。

(一)沂南法院门前的暴力

我去法院旁听,两次见到暴力。

2007年山东沂南盲人律师陈光诚,因为维权长期监控后逮捕入狱,法院通告2007年7月20日开庭审判,

我和高智晟等十几个朋友分别来到到沂南声援他,北京朋友还印了有陈光诚头像的T恤衫(见照片),在开庭当日,我们十几个人穿着这个T恤衫准时来到法院门前,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开庭时间昨天决定改了,改到什么时间不知道。看来政府的情报工作很到家,尽管我们很注意保护秘密,他们大概早就掌握了动态,所以提前决定改期,让我们空跑一趟。

为了不虚此行我们准备在法院门前摄影留念,大家摆好了姿势正准备按下快门,突然从围观的人群中窜出一帮便衣,个个身强力壮多穿黑衣,出来扭打抢夺我们的照相机。我因为年老体迈站在后面,眼看着很多人被摔倒在地,我就打了110报警,但是不见警车影踪。摔打平静之后,高智晟先生现场发表演讲,说明我们为什么要来声援陈光诚,有话好说,不要动武,说完之后,继续照相,那些人再次出来扭打,总共抢走了几台照相机和摄像机。

这次我们来的十多人,都是文弱书生,哪是他们对手?说我们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这显然是事先编好的借口,我们给自己人照相,何来他们的“肖像权”?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纠缠不过只想快点离开现场,但是他们却围住不让走,索要没抢到的相机,一直拖到中午,快十二点,才开来几辆警车,不分青红皂白,要我们上车,已经十分困乏的这些书生,恨不得有个去处,于是都乖乖地上了警车,被拉到派出所,警员分别给我们做笔录,问我们从哪里来?查看身份证,最后按手印,好像我们才是肇事者。我当时就对他们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种打人、抢夺私人财物,是一种无法无天的行为。应该追查施行暴者、抢劫财物的人,但是事过两年没有答复。

分析这次暴力事件,其源头当然不是去法院旁听的人,这些人有的是律师,如高智晟等,有的是作家,有的是大学退休教师,他们都没有实行暴力的动机和准备,他们只是要求旁听。当然我们的行为也有些“示威”的意思,如穿着有陈光诚头像的T恤衫,但公民示威不也是宪法允许的吗?这次施暴的是那三、四十个穿着便衣的壮汉,但是当地公安,对这施暴者既不问也不管,这不分明是官方有预谋,有准备的非法暴力活动吗?(详情可到网上查找《孙文广文集》或《博讯博客》中查孙文广《沂南声援陈光诚纪》)

这次暴力当地官方脱不了干系,暴力发生在沂南市的市法院,时间是上午九点半到十二点之间地处市区,绝非荒郊野外,暴力使该路段交通瘫痪两个多小时,暴徒抢走了多部相机和摄像机,打了110报警两个多小时,看不到公安的人出来制止,法院的法警也躲在门里面看热闹,最后警车来了也只是把我们这些被打、被抢的人带到派出所去问话,而根本不去过问那些制造暴力、抢劫财物的人。是谁策划组织了沂南法院门前的暴力?应该是非常明显的事情。

当地有观者说,出来打、抢的人中有穿便衣的武警,不管施暴者是穿便衣的公安、武警或是黑社会,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策划这次暴力却是没有太大问题的,谁能在事先精确了解到我们一伙会来旁听?谁有权下令法院延期开庭?谁能组织几十个便衣在法院门前展示暴力而不受追究?谁能制止110地出警?这是非政府有关部门莫属地行为!

这次暴力事件的目的也很明显。我们去沂南依法进行旁听,是我们应有的权利,策划暴力的人,是对我们的维权动进行打压,他们要用暴力迫使我们放弃权利,用暴力教训知识分子,让他们记住教训,不要去争什么人权、民主,因为一旦实现了民主,就会结束这些人的垄断权力、这种权力对他们来说是至高无上的,是命根子。策划者要在社会上制造色恐怖,你要维权吗?这就是结果!这就是下场!

除了政府的有关部门,黑社会没有这样大的能量,在法院门前,在交通要道上,在上午10点组织的暴力而不受到查究。在一个极权的社会中,权力被垄断,警务系统极其强大,在这里很难形成独立的黑社会。

(二)济南市市中区法院门前的暴力

2009年3月在济南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兴武一案,案件涉及法?功问题,我去旁听,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旁听席位已经满了,后来知道旁听席都是官方安排的人,张兴武的家人和亲友都不得进去。我就在法院外面等着,那里聚集了四、五十人,有位张兴武的亲戚也不让进去,我还看到了二位北京来的辩护律师和该案代理人,李苏滨律师也被挡在法庭门外。有一位老太太和她的女儿在议论法?功问题,很快开来了一辆不带标识的汽车,从车上跳下来几个不穿警服的便衣,把她们两人强行拧进车中,她们在呼喊在抗议。过了一会儿,一个小伙子没说什么话,竟也被几个便衣拧着强行塞到汽车里。抓人者既不穿制服也不出示警员证,怎么能在公共场合下强行抓人呢?法院门前难道站一下也不行吗?

在很多公共场合,在政府机关门前,都出现过不着制服不出证件的“便衣”在抓人,这些暴力活动,政府应该承担责任,这些施暴者如果是黑社会,政府为什么不制止?如果是警员,为什么不穿制服?如果是穿便衣的警员,为什么不出示有效证件?有人说,这是警黑一家。这些人如果没有官方的背景怎能在法院前施暴?在当前的中国,在公共场合下出现的黑色暴力,政府有摆脱不掉的责任。中国应该有一部《警察法》。

2009年8月20日于山东大学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附录:沂南声援陈光诚记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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