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

山东大学在2007年区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有违法律规定的问题,包括:

(1)很多学生和退休教师没有参加一榜提名过程,他们的候选人提名权被剥夺了。

(2)选举中很多选民的知情权不被尊重,对四位“正式候选人”,很多选民既不认识也不了解,多数选民对选举过程不知情,直到选举前两天很多选民还不知道何日投票,如何投票。

(3)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选民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山大很多人不经选举委员会同意、没有书面委托书就代别人投票,这是违背选举法的行为。

(4)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候选人提名可有三种形式,一为党派,二为团体(包括学生会、工会等),三为十人以上联名。山大选举不尊重选民这三个方面的提名权,一榜 167名候选人,包括由此产生的四位“正式候选人”,没有一人是从这三种法定途径中产生的。山大采取的选民小组提名的办法,并没有被选举法认可。

(5)有的班级已满18周岁岁的学生多数未上选民榜,未得选票,没有参加选举。

(6)选举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代表人的产生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要保证投票的秘密性。而现在山东大学的投票方式是将学生集中到一个空旷地,密密麻麻地站在一起,前后左右都是人,辅导员和书记就在附近,学生站着写选票,周围都能看到,这还是什么无记名投票?又如何保证投票的秘密性?有的学院工作人员竟在投票箱旁接过选票,查看内容,扣下部分选票。

我们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调查这次山大的选举,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违背法律规定的选举应该被否定。

联名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学院

孙文广 88365021 13655317356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退休教授

郭天旭 88376329 15054136795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

贾昊 13791124769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

高根 15964006607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

2007年11月13日星期二于山东大学

(《参选纪实》,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2012年)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