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媒报导】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及3间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刊印煽动刊物等罪,其中黎智英和3间公司分拆成一案处理,定于12月1日开审,今(14日)于高院进行审前复核,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辩方打算申请永久终止聆讯,预料在审讯首天处理。此外,控方透露前壹传媒集团财务总裁周达权为控方证人之一,申请替他安排法庭特别通道。据悉,案中将有数名特赦或污点证人出庭作供。

控方代表为副刑事检控专员(特别职务)周天行、署理高级检控官陈颖琛和高级检控官吴加悦和李庭伟。

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和大律师关文渭代表;3间苹果公司由资深大律师郭栋明及大律师郭康麟代表。

辩方拟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料审讯首日处理

辩方打算申请永久终止聆讯,稍后会提交书面陈词,预料在审讯首天处理。若果申请不获批准,审讯会先处理证据部分,包括传召市民证人及苹果日报“职员”出庭作供,然后在审讯结尾时处理法律争议。据悉,案中将有数名特赦或污点证人出庭作供。

代表3间苹果公司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指,只能处理针对首两项控罪的控辩双方同意事实;至于第三及第四项控罪的同意事实则未能处理,而上述两项控罪亦非指控3间苹果公司。控方指,辩方未能同意的事实包括搜屋证据、从互联网下载的资料及黎的出入境记录等,若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审讯需传召至少20名额外证人。

周达权再任控方证人 控方申请特别通道

此外,控方基于安全考虑,替其中一名控方证人、前壹传媒集团财务总裁周达权,向法庭申请特别通道。周达权在早前黎智英涉欺诈案中担任特赦证人,亦获法官批准以特别通道进出法庭。

黎智英手机搜查令获裁有效 控方需时翻译2,500则WhatsApp讯息

黎智英就手机搜查令的司法复核上诉遭驳回,故此警方根据《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而获签发的搜查令属有效,可检视手机内的电子资料。周天行透露,控方需时翻译2,500则来自黎手机的 WhatsApp 讯息,未能赶及在本周内完成。法官杜丽冰形容情况不理想,周天行承诺会在11月24日完成所有翻译工作。

另外,辩方要求控方提供进一步控罪详情,因控方只向辩方提供了61篇指称具煽动性的文章,但辩方无从得知哪些字句含煽动内容,只能猜测。

辩方透露英御用大状本周后期抵港

英国御用大律师 Tim Owen 申请来港加入黎的辩护团队,获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准,律政司不服上诉,但遭上诉庭驳回,维持批准 Tim Owen 来港的决定。辩方透露,Tim Owen 将于本周后期抵达香港。

余下6名被告:前首席执行官张剑虹、前总编辑罗伟光、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英文主笔冯伟光和前主笔杨清奇,则以另一案件处理(HCCC52/2022),将于11月22日处理认罪答辩及判刑。

黎智英、张剑虹、罗伟光、陈沛敏、林文宗、冯伟光、杨清奇、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他们另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指他们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具意图:

a) 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c) 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黎智英另面对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他于2020年7月1至12月1日期间,在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及于2020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间,与前私人助理 Mark Simon、律师助理陈梓华、12港人案被告李宇轩、 “揽炒巴”刘祖廸及其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中国或香港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另外2名被告李宇轩和陈梓华(HCCC147/2021),则已认罪,惟判刑需待黎智英与3间公司审讯完结后,才作处理。

案件编号:HCCC51/2022

来源:独立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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