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和砷与议罪银

仅仅靠贡品,并不能保证皇帝的日子过得足够舒坦。因为皇帝家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俗话说,礼尚往来。通过收受贡品的方式收藏民间珍宝,其过程虽然比一般收藏家轻松愉快,但也不可能不付出任何代价,更何况乾隆是一个面子上特别“讲究”的人,绝不会一味仗势豪夺。他的回赐除了一些虚衔外,主要是银两。因为体恤收藏者的不易,也为了显示皇帝的气派,他回赐的数目,不但相当公道,有时甚至是过于丰厚,这就需要大量的钱财。除此之外,大至宫廷造办处造办各种玩意儿,内务府采办各种物资,小到过年过节给妃子孩子们压岁,无处不所需甚巨。金山银海中长大的皇帝本性慷慨,手笔很大,眼光又高,凡事精益求精,登峰造极,日常支出比康雍两朝成倍增长。然而如前所述,祖制规定,皇帝的个人开支不得加重百姓负担,所以这些费用的来源并非国库,必须由内务府自筹,而内务府的财源实在有限。事实上,为了开辟财源,乾隆曾经动过很多脑筋。他曾派内务府官员到恰克图采买俄罗斯皮货,贩到内地转卖,想大赚一笔。但由于内务府官员无能,获利无多,部分皮毛无法高价变卖,只能摊派到各处织造,使皇帝大为生气。(《清乾隆朝内务府的皮货买卖与京城时尚》)除此之外,皇帝还允许内务府对商人发放高利贷,出售部分特许商品的经营权,以牟取暴利。但是由于缺乏理财高手,虽然拥有权钱交易的最大便利,内务府的收入还是增加得很慢。晚年皇帝对财富的渴求越来越炽,也越来越感缺钱之苦。

议罪银制度就是在这个背景下,由和砷策划出来的。

对于中国历史上这个最大的贪污者,人们的研究实在已经够多够细了。不过,人们往往过多渲染了和砷火箭般蹿升中体现出的钻营功夫,而忽略了乾隆晚年的独特心态。事实上,和砷现象不过是乾隆晚年特殊心理需要的产物。如果在乾隆中青年时期,和砷绝无机会爬得这么高,当然,后来也不可能跌得这样重。

晚年的乾隆被两个矛盾所困扰:一个是大权独揽的政治信条和每况愈下的健康状况;一个是不断泛滥的物欲和“不增加百姓负担”的承诺。

尽管健康状况已经越来越难以支撑日常政务,但乾隆从来没想过把大权分担给朝中重臣。他深知这些重臣在朝中经营多年,根深叶茂,一旦分享最高决策权,很容易引来大批依附者,形成朋党,导致混乱。为了保证大权独揽,老皇帝迫切需要一根得心应手的拐杖,或者说,一个有能力的贴身秘书,帮他处理日常政务,执行具体决策。这个人第一应该在朝中没根没底,没帮没派,没有什么资历。这样,才会俯首帖耳,绝对忠于皇帝。第二,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机敏果决,才华出众,能够实际代替皇帝处理一些复杂事务,否则难入以挑剔闻名的乾隆的法眼。

乾隆四十年(1775年)秋天,皇帝出巡。老皇帝旅途寂寞,就和蔼地和身边一位骑马随行的新任侍卫聊起天来。先是问他多大了,姓什么叫什么,接着又问他什么时候进的宫,在哪儿当过差。这位风度翩翩的侍卫回答说,他26岁了,钮祜禄氏,叫和砷,刚被选为乾清门侍卫。年轻人语言流利而得体,态度恭敬又从容。皇帝开始对他感兴趣了,便问起他的功名出身。和砷说自己18岁那年曾参加乡试,没能中举。乾隆问道:“当年的卷子,还能记得几句吗?”和砷说能,于是边走边背,一会儿工夫,居然把八年前的卷子从头到尾全背了下来。

皇帝大为惊异,那心情,恰似王熙凤之初见小红。人到老年往往更加欣赏年轻人的干练和活力,皇帝试着派和砷办了几件事,和砷的机敏达练、善解人意表现得淋漓尽致,皇帝大喜过望。乾隆原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英主,却挑不出和砷的毛病。

一年之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正月,27岁的和砷被任命为户部右侍郎,成为二品大员。三月,又成为军机大臣,四月,兼内务府总理大臣,赏戴一品朝冠。

从此之后,他一直稳稳地高居政治最高层,从男爵到公爵,从户部右侍郎到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太子太保,其拔擢之快,任事之繁,总揽之巨,有清一代绝无仅有。一生高己卑人、明察过甚、恩威不测的乾隆帝,从来没有怀疑过和砷的才干与忠诚。

和砷得罪身死前的三天,回顾平生,曾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星辰环冷月,缧绁泣孤臣。

对景伤前世,怀才误此身。

“怀才误此身”这五个字并非完全是开脱。他确实当得起“才华横溢”四个字。和砷年轻时代曾就读于咸安宫学。这个学校以招生条件严格和教育质量出众而闻名。能考进这里,从某个侧面证明他的天姿出众。咸安宫学的课程包括经史、少数民族语言、书画、武功骑射和火器。从课程的全面正规来看,其目的很明确,就是为帝国培养高级政治人才。和砷大部分功课都相当出色。他精通满、汉、蒙、藏四种语言,经史典籍无不涉猎,文字功夫出众,并且武功骑射基础也相当不错。

除了学业出色外,和砷可谓全面发展,业余兴趣也十分广泛,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特别以诗而闻名。清人钱泳产称和砷诗颇有“佳句可寻”,而当时的大诗人袁枚则这样夸赞和砷:“少小闻诗礼,通侯即冠军;弯弓朱雁落,健笔李摩云。”

更让老皇帝感觉舒服的,是他的情商高于智商,与人相处总能使对方感觉愉快。史书载这位美男子“行止轻儇,不矜咸仪,言语便给,喜欢诙谐,然性机敏,过目辄能记诵”。他毫无士大夫的方巾气。据《啸亭杂录》载:“和相虽位极人臣,然殊乏大臣体度,好言市井谑语,以为嬉笑。尝于乾清宫演礼,诸王大臣多有俊雅者,和相笑曰:‘今日如孙武子教演女儿兵矣!’”能在乾隆面前这样说话的,满朝只有和砷一人而已。他善解人意,凡事从不用皇帝废话。他办事干练,嘉庆也不得不承认他“精明敏捷”,他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凡遇繁难政务,乾隆常常派和砷去处理,和砷以其机敏果断屡获褒奖。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他充任钦差大臣赴云南查办云贵总督李侍尧贪污案,因办理得体,未及回京,便升任户部尚书兼议政王大臣。回到北京,他“面陈云南盐务、钱法、边事,多称上意,并允行”。表现了自己全面的政治才华。这是和砷从政生涯的第一次重要亮相,表现得到了朝野上下的一致认可。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镇压林爽文起义过程中,和砷作为机要秘书,为皇帝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政策建议。起义平定后,皇帝特意赐诗和砷:

大学士三等忠襄伯和砷:承训书谕,兼通清汉。旁午军书,惟明且断。平萨拉尔,尔曾督战。赐爵励忠,竟成国翰!

“兼通清汉”是和砷的一项重要政治资本。乾隆朝最重要的政治文书,都是用满文写成的,这实际上就把许多汉大臣排斥在了最高决策圈之外。乾隆朝唯一参与最高机要的汉大臣张廷玉,也精通满文,因为他中进士后曾经专门学习满语。及至乾隆晚年,大臣中文兼满汉且又有眼光又有见解的,唯有和砷一人了。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平定廓尔喀后,乾隆又说:“去岁用兵之际,所有指示机宜,每兼用清、汉文。此分颁给达赖喇嘛及传谕廓尔喀敕书,并兼用蒙古、西番字者,殊难其人,惟和砷承旨书谕,俱能办理秩如。”

历代被处死的贪污犯中,和砷的死是最从容、最雅致的一个。

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十八日上午,皇帝派人送来一条白练。和砷见到白练之后,索笔题诗一首:

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

他时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

一个在临死前能写出这样充满禅意诗句的人,应该是个有一点深度,有一点悟性,有一点定力的人。目光锐利的乾隆本也不会让一个平庸之辈处于离自己最近的位置上。

事实上,对和砷的全面定位应该是政治家、经济官僚、诗人、学者、艺术鉴赏家和政治斗争的失败者。在乾隆后期,他在整顿国家财政制度、管理文化事务,特别是外交事务方面,都做出了相当杰出的贡献。他主编了《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三通》等大型丛书,《红楼梦》能流行于世,据说他的功劳尤大;因为精通多种语言,所以和砷实际上充任了当时的外交部长,曾多次负责接待朝鲜、英国等国的使臣。英使马戛尔尼曾评论和砷说,和砷在谈判中“保持了他尊严的身份”,“态度和蔼可亲,对问题的认识尖锐深刻,不愧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

仅这些才能,已经足以使乾隆离不开他。更何况和砷还有另一项为皇帝所急需的天赋,那就是理财。

除了不死读书、兴趣广泛、注重人际沟通技巧外,和砷身上还有许多其他的“现代气质”,比如财富观念。

传统士大夫往往拙于理财,而和砷却有着天生的商业头脑。传统社会中的财富观念是静态的,人们有了钱,第一选择永远是买地,把流动资产化为固定资产,“入土为安”。而和砷却深通现金流动起来后的巨大威力。在不动产与现金面前,他显然对现金更感兴趣。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庄头许五德与他人发生矛盾,托和砷帮忙打官司,并答应“事后或送地六十顷,或银一万两”。和砷听后明确表示,“不要地亩,要银一万两”。他的贪污受贿所得,一小部分用于扩大不动产,更多的部分,则用于各种工商业投资,其范围涵盖了金融、地产、矿山、物流、医药、商业等许多行业。他在北京城内拥有当铺12座,其中永庆当、庆余当、恒兴当、恒聚当等,都是典当业巨头。他还经营印铺、账局、瓷器铺、药铺、古玩铺、弓箭铺、柜箱铺、鞍毡铺、粮食店、酒店、杠房、石灰窑等。此外,他家还专门备了80辆大马车,从事运输业。这些行业的收益率,当然远远高于地租。就是那些不动产,他也尽可能选择用来出租。据后来抄家官员统计,和砷仅在北京就有出租房屋35处,“一千零一间半”,“每年共取租银一千二百六十八两三钱,取租钱四千四百九十二吊二百四十文”。(故宫博物院《史料旬刊》)可以说,只要是赚钱快的行业,就有和砷的身影。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采矿业由于风险巨大,管理复杂,投资多,见效慢,一般人不敢经营,和砷却敢于尝试。他看中煤矿业是朝阳产业,曾投巨资在门头沟和香山两地开了煤矿。和砷巨大家业的积累,贪腐所得当然是大头,但是他自己的投资收益也并非无足轻重。

传统士人往往耻于谈钱,和砷却有着强烈的契约意识,在金钱面前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至亲好友也毫不含糊。他的外祖父伍弥泰官至大学士,向他借过2000两银子,他担心外祖父不能及时还账,逼着老头拿自家地契抵押,“取田契价值相当者署卷归偿”。(《郎潜纪闻》)他岳祖父英廉的孙子向他借钱,也是拿地契为抵押品才借出去的。(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档案《内务府来文》)他亲舅舅明保向他借了15000两白银,他规定每月一分起息,连本带利滚到21450两。他贴身家人傅明向他借银1000两,答应如到期不能还清,便从其“每月工食内坐扣”。不久傅明身亡,和砷并不念其效劳一生而免除债务,而是令其子花沙布代替还债。并且每月规定按7厘起利,加上以前所欠利银200两,共计1200两。因为对金钱的热爱,和砷甚至亲自担任家里的会计和出纳:“和相……出入金银,无不持筹握算,亲为称兑。”(《啸亭杂录》)

成为乾隆皇帝的私人助理后,他的经营天才迅速得到了体现,并迅速得到乾隆的重视。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他出任内务府大臣。在此之前,这个负责皇室财政的机构经常是入不敷出。“本府进项不敷用时,檄取户部库银以为接济。”而他就任之后不久,就面貌一新,不但弥补了以前的赤字,还出现了盈余。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皇帝加派他充任崇文门税务监督,在他的经营下,这个税关收入一下子跃居全国30多个税关的前几位。这两炮打响,乾隆对和砷的理财本领愈加刮目,所谓“晚年依毗益笃”。所有与财政有关的部门渐渐都划归和砷一人把持,他先后任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内务府大臣。“伊竟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一字。”

在乾隆眼里,和砷简直就像一个魔术师,总是能出人意料地制造出新的财源。“议罪银”的制度化,就是和砷的一个天才发明。

议罪银是由“罚俸”演化而来。罚俸古已有之,扣除官员几个月至几年的“基本工资”,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随着乾隆中期施政愈苛执法趋严,皇帝觉得罚俸数额太少,不足以警戒其心,又法外加罚,所罚动辄上万,改称“议罪银”。皇帝的初衷,不过是想让官员“肉痛”一下,并没有想把它制度化为一项财源。

和砷当政后,马上发现了“议罪银”的妙处。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款项由户部承追,银两也交给国库,过程公开透明。而议罪银并非国家定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因此,在和砷的建议下,皇帝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此举一出,那些聪明的大臣们马上就发现了妙处。不少大臣主动要求交纳议罪银。比如河南巡抚毕沅以“未能迅速搜获要犯”,自请罚银两万两;陕甘总督勒尔谨以失察客商走私玉石自行议罪缴银四万两。以小过而甘重罚,既说明大臣们对自己要求的严格,又为皇帝小金库的充实不声不响地立了功,可谓一举两得。因此,通过这种渠道踊跃“捐输”的地方大吏不在少数。比如河南巡抚何裕城有一次不小心,把香灰弄到了朱批奏折上,因此“惶惶不可终日”,积极要求自请罚银三万两。手笔之大连皇帝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遂降旨说:没有那么严重,加恩宽免银两万两,交一万两上来就可以了。

被动交纳议罪银的大臣当然就更多了。自从议罪银制度化之后,大员们发现,他们的钱包随时有被和砷以各种借口打劫的危险。居官任上,难保不犯错误。犯了错误就有可能被罚银。至于罚多少,那往往要由和砷掂量这个官员家产的多寡而定。比如巴延三因为辖内百姓谭老贵自缢身亡,不得不“自行”交纳议罪银八万两。而特成额同样因为辖内老百姓余方得自缢,交两万两就可以过关。李天培则因为管理监狱不善,导致“遣犯脱逃,重囚监毙”而交纳四万两,而明兴因“历城县监犯越狱”交纳三万两。

当然,也有更多的官员感激这个制度。比如前内务府总管西宁,因为替皇帝做生意时“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皇帝一怒之下,要砍他的头。还是和砷帮忙,从中说和,对皇帝晓以人头卖不了钱的道理,议定西宁交八万两罚款了事。这八万两定得很准确,正好把西宁家刮得精光。西宁不得不出卖家中不动产来交纳此项银两,事后还要因为保住了脑袋而给和砷寄信表示感谢:“天高地厚,深恩于生生世世矣,伏乞中堂代奏,宁不胜悚激切之至。”

在和砷的操作下,议罪银制度为晚年皇帝的钱包里注入了大量现金。仅从现存的《密记档》统计,在短短十三年中,重大的议罪银案件即有六十八件,平均每年五件。其中,督抚认议罪银为三十七人次,即全国平均不到三个督抚中就有一个人认议罪罚银。此外,布政使、盐政、织造与关差等认议罪罚银的有二十六人次。罚议罪银少则万两,通常三万两上下,见于记载的最多一次高达三十八万四千两,下面是《密记档》里的几笔记载: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二月,全德奏交苏州织造任内应赔罚料银并关税短少银二万八千七百七十二两。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宝奏交自行议罪银十一万两。

乾隆四十六年,文绶名下共奏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三月,巴延三因“民人谭老贵自缢身亡一案”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和砷代奏原任巡抚杨魁之子杨超铮交议罪银五万两,分五年代其父交纳。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征瑞奏交国栋名下入官银五万两。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盐政使西宁因盐课事“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奏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三月,福康安代奏巴延三“因盐务事”交自行议罪银十万两。

乾隆四十九年,征瑞奏交范清济“因拖欠额铜数十万斤,除查封产业外”,罚银八万两,故自议交银八万两。

乾隆五十年(1785年),李质颖奏交自行议罪银十四万两、关税短少银三万余两,共十七万余两。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富勒浑代奏运司张万选因“船只缺少不能筹划添补”事,交自行议罪银三万两。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和砷、福长安代奏雅德因“浙江税务缺少”事,交自行议罪银六万两。

……

按乾隆的说法,议罪银制度是“以督抚等禄入丰腴,而所获之咎,尚非法所难宥,是以酌量议罪,用示薄惩”。看起来似乎于国体无损,既没有增加百姓的负担,又宽绰了皇帝的手头,还警戒了不法的官员,真是一举多得。而事实上,这却是一项后果极为严重的恶政。

贪腐政治一个不变的规律是,个人从贪腐中所得的,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相比,往往微不足道。今天的官员,可以因为几万元的好处,甚至仅仅几次“特殊消费”,大笔一挥,将千万的土地批给开发商。同样,乾隆晚年从议罪银制度中得到的几百万两零花钱,给大清王朝造成的损失要以亿万计。

所谓吃人的嘴短,用人的手短。在享受花钱快乐的同时,老皇帝对于那些踊跃交纳议罪银的官员不可能不高抬一点贵手。许多所谓“法所难宥”的大罪,只要交纳的银两足够多,就可以免罪。因此议罪银实际上起不到惩戒作用,反而变相地使贪污侵占合法化,为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免死牌”,为贪官们壮了胆,让他们贪污腐败为非作歹起来心里有了底。反正大不了找和砷通融通融,罚钱了事。正如尹壮图所说:“罚银虽严,不惟无以动其愧惧之心,且潜生其玩易之念。”

这一制度让官员们贪腐起来更有动力。积累多年的家业被罚光后,官员们的第一选择往往是更加疯狂的搜刮。有的时候,因为议罪银数量过多,无法交纳,官员们的第一选择也是通过“犯罪”来获取“议罪银”。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弟弟要交三万两议罪银,向他求助。他于是非法侵吞了一千六百两银子,交给弟弟。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山东巡抚国泰向属员们勒索了白银八万两,而一年前国泰的父亲文绶缴纳的议罪银恰是八万两。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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