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9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周二(19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进行第二日审讯,控、辩双方继续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的检控时限争议陈词。法官押后至本周五(22 日)就此争议颁下书面判决。

辩方周二补充指,立法者制定检控时限,是为了平衡公众利益。如本案涉及煽动刑物,控方为了公众利益,应尽快提控,以阻止有关刊物继续传播,重申控方不能无了期等待,最后以“串谋”罪控告一系列行为。

控方则认为,本案的犯罪行为历时超过两年,被告持续向公众发布文章,涉及超过 160 篇煽动刊物,属“持续的犯法行为(continuing offence)”,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才结束。而控方于同年 12 月 13 日去信法庭表示有意加控,已可视为“开始进行”检控,故并无超出检控时限。

旁听人士高叫“撑住”被阻

案件由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代表;黎智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新西兰的御用大律师 Marc Corlett 代表。翻查资料,Marc Corlett 2016 年于新西兰成为御用大律师,并在 2020 年获认许为大律师,具香港全面执业资格。

76 岁的黎智英周二步入被告栏时,有旁听人士高叫“撑住、顶住”,随即被保安阻止。黎身穿灰色西装外套,戴上眼镜及耳机,望向家属露齿笑及点头。休庭期间,黎向亲友微笑点头挥手,其女儿亦挥手回应。

2023 年 12 月 19 日,黎智英家人下午离开法院(摄:Tszhei Chan)
2023 年 12 月 19 日,黎智英下午由囚车押送离开法院。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反恐警荷枪实弹庭外戒备。(摄:Tszhei Chan)

辩方:煽动罪设检控时限
是为了平衡公众利益

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续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的检控时限陈词,指参考立法原意,立法者制定检控期限,是要平衡公众利益,没有对控方构成不公,认为有关说法“有名无实(more apparent than real)”。

他续指,如本案涉及煽动刑物,控方为了公众利益,应尽快提控,以阻止有关刊物继续传播。而控罪订明有 6 个月的检控期限,要求控方于期限内及时提控,并不涉及不公,重申控方不能一直不行事,静待多年不提控,最后以“串谋”罪控告一系列行为。

《苹果》公司代表同意黎一方诠释

彭耀鸿陈词后,法官杜丽冰转问代表《苹果日报》3 间相关公司的大律师王国豪有否陈词,王称会采纳彭耀鸿的诠释,认同《刑事罪行条例》第 11 条中,“开始进行”检控,是指被告被带上法庭、书记向他读出控罪之时。

王补充指,《苹果》3 间公司是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方获读出控罪。李运腾则提到,《苹果》3 间公司延至 2022 年 2 月才被“加控”,因 2021 年 12 月黎智英等人被加控当日,《苹果》缺席聆讯。王同意。

控方:本案控罪属“持续犯法行为”

控方周天行陈词指,本案并非仅涉及单一犯罪行为,而是历时超过两年的串谋行为,被告由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向公众持续发布文章,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才结束,涉及超过 160 篇煽动刊物,属“持续的犯法行为(continuing offence)”,故检控期限应以最后一日,即 6 月 24 日为准。而本案涉及的犯罪行为相类同,可把整案视为同一犯罪计划(criminal enterprise)。

至于辩方认为每项串谋犯罪行为,应该分开提控,控方认为说法荒谬,批评此举会令案件变得支离破碎(fragmented),无法反映整体犯罪行为。而条文的字眼“begun”及“institute”均有相同含意,同指“开始”提出告发(laying information)或法庭接收到控方的提控,而非辩方所指,须把被告带上法庭才计算。

控方指,他们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去信法庭表示有意加控,便可视为“开始进行”检控,故由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计,并没有超过 6 个月的检控时限。

就法官李运腾周一关注如被告不在港,检控时限会否令控方无法提控,控方周二指,若按辩方说法,一旦被告离港,控方未能在检控期限内将被告带上庭,便无法提控,会令控罪难以实行 (impracticable)”。3 位法官听毕双方陈词,押后至本周五(22 日)颁下书面判决。

旁听市民:是全香港人的案件

早上 8 时有约 40 名公众人士排队旁听,其中一名市民刘小姐指到庭旁听,“因为《苹果》呀黎生唔系剩系佢个人嘅 case,系全香港人嘅 case”。她称,自《苹果》创刊以来已是读者,对《苹果》的报道印象深刻,至今仍储起《苹果》多份报纸,包括“97 回归”特刊、每年六四烛光画面等。

刘又指,自己是旁听常客,之前也听过黎智英被控未经批准集结案,当时他“仍有肉地”,这天再见“好感触”,指黎虽仍有笑容,但“真系瘦咗好多…真系干咗、瘦咗。”

警方继续派出过百名警员到法院附近驻守及巡逻,另出动警犬戒备,逾 10 辆警车停泊于法院附近,所有入法院的车辆都要经过安检。

2023 年 12 月 19 日,到庭旁听的刘小姐形容黎智英案,是全香港人的案件。
2023 年 12 月 19 日,警方继续派出过百名警员到法院附近驻守及巡逻。(摄:Tszhei Chan)

传媒法院内接触排队市民一度受阻

公众早上获安排进入法院大楼内继续排队后,记者拟前往访问,被在场挂着司法机构证件的人员制止,称接获指示,记者不得在此采访。警方传媒公众联络队人员其后出现,指有关安排属司法机构“house rule”(场地规则),并强调他们并非入法院执法,而是获司法机构人员邀请入内。

司法机构新闻主任了解事件后,向记者澄清,法院并无相关“house rule”,纯粹误会。记者可与人聊天采访,仅不得拍摄。

2023 年 12 月 19 日,由于正庭只有 30 个记者席,有传媒通宵排队轮候筹号。(摄:Tszhei Chan)

黎智英被控 3 勾结外国势力罪

被告依次为黎智英(76 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指他们于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与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杨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

众人同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指他们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除黎智英外,其余 6 名前高层早前认罪,另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则存档法庭。

黎智英另单独面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勾结外国势力罪”,指他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廸等,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人员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等行动。另罪指他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等行动。

2023 年 7 月 28 日,黎智英正于赤柱监狱就欺诈案服刑。(相片提供:ASSOCIATED PRESS)

HCCC51/2022

来源:法庭线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