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王新政”?

十八大以来,有61位省部级以上党政官员、16位军级以上军官“被带走”调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江泽民、胡锦涛的亲信重臣纷纷落马,更有数以万计的中低级官员受到严厉查处。上述数字每月、每周都在更新之中。此种“反腐力度”的确空前未有,与江、胡时代对贪官污吏的容忍、默许甚至纵容形成了巨大反差,也超出了人们对本届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预期。

“打老虎”称得上是大阵仗、大手笔,是可以载入史册的,正因此,才一俊遮百丑,习近平让人刮目相看。同样让人刮目相看的,还有战斗在“打虎”第一线,亲自指挥、亲自操刀的王岐山及其所领导的中纪委。两年前曾经热切期盼“习李新政”的许多乐观人士已经悄然将“习李新政”换成了“习王新政”;这种称呼虽有“妄议中央”之嫌,倒是恰如其分的,因为本届班子真正当得起“新政”二字的,既不是“全深改”,更不是“依法治国”,唯“打老虎”一事而已;而专断执行此一孤立“新政”的,既不是人大(比如像美国那样,由国会任命某个独立的“特别委员会”专司此事),也不是国务院(比如由公安部或司法部操刀),唯王岐山及其中纪委而已。习、王之外其他的党国要人——比如总理李克强,恐怕既没有能力干涉“打虎”之事,也没有渠道分享“打虎”之谋。所以,若说有“习王新政”,也只是一花独放的“纪委新政”而已,与其他的党国机构没有半毛钱关系。

至于“打老虎”之外其余的党政军诸事,目前看来,习近平当局并无值得夸耀的优点长处:经济民生乏善可陈,一点儿也不比江、胡二朝来得高明;治藏不安,治疆不和,治港不服,对台不顺,东海不祥,南海不平,可谓周边惶惶,四境不宁,拿着这份成绩单,实在也没什么好“自信”的;什么“意识形态亮剑”,什么“文艺座谈会”,什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什么“绝不能让西方价值观念进入我们的课堂,决不允许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不良情绪传给学生”,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本该随着文革落幕而一劳永逸永久作废的那套旧语言、旧思路、旧作法,如今悍然登堂入室,大行其道,此情此景,一副朝着毛泽东时代大踏步倒退的架势,哪里有一丝一毫新政气象?

二、史上最强中纪委强在哪里

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王岐山所领导的中纪委堪称史上最强中纪委:精兵强将,能征善战;胆大心细,敢作敢为。这是一个强得可怕的机构:其法外施刑的巨大权力,神出鬼没的办案手段,毫无预兆的抓人方式,滴水不漏的侦讯流程(区区几个“内鬼”岂能逃过精明过人的王岐山的法眼),除了东厂、西厂、锦衣卫这些古代的内卫监察机构之外,或许只有“一切部门中组织得最好、最有效率”的斯大林秘密警察可相媲美——以此而论,慕容雪村将习王“打老虎”与斯大林政治大清洗相提并论并非无稽之谈。没有这支神兵天将一般的中纪委,习近平纵有降“妖”伏“虎”之志(官媒称周永康、徐才厚为“国妖”、“奸臣”、“逆贼”,这种给倒台大人物起侮辱性绰号的文革遗风如今好像又要时兴起来了),也是没办法逮到这么多“老虎”的。

但中纪委并非新机构,这两年也没有建立什么新体制、新机制,那么,何以江、胡时代的中纪委并不显得强大,如今却能这么强、敢这么强?究其原因,其实特别简单,中纪委之强,只强在习近平、王岐山二人身上:习倾心支持,王全力以赴,中纪委有最高统治者所授尚方宝剑在手,获得了足够充分的、不受其他人其他机构约束和掣肘的办案权力,比如说,它有权调取、查阅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种企事业单位的文件档案;有权传讯以至威胁证人作证;有权不经任何法律授权而对嫌疑人及其家属、亲信采取监视、监听等各种技侦手段;有权无需任何法律手续而将嫌犯“带走”、“双规”;有权随意侵犯嫌犯的隐私、名誉、财产(哪怕是非法财产也应由正规机关依法扣押);甚至有权对“不配合”的嫌犯搞株连九族、肉体折磨、威逼利诱、精神迫害。黑帮执行帮规尚且有所顾忌,比如顾忌政府干预,顾忌江湖传统,而中纪委对它的惩处对象所行使的权力则几乎无所顾忌,它可以把权力发挥到极限,可以打破一切底线。在中国这样一个一党专制的国家里,任何一个机构若从最高统治者那里获得了上述各项权力,它想不强大也是不可能的。

官方媒体曾不无吹嘘地夸口说,进了中纪委的审讯室,很少有人熬得过48小时,这话听起来够霸气,也够恐怖的。对于那些为非作歹、欺良压善、贪得无厌、劣迹斑斑的腐败分子——比如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之流,这也许是他们应得的下场,不过,站在法律和人权的立场上,就另当别论了。最近官方媒体传出这样一条“趣闻”:抓捕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时用了调虎离山计,省委用“到省里开会”的谎言先把他骗到省里,再交给中纪委“带走”。当杨卫泽乍见中纪委工作人员时,立刻大惊失色,如雷轰顶,不假思索奔向窗口,试图跳楼自杀,被工作人员拽倒摁住。随着“习王新政”步步深入,像杨卫泽这样闻风丧胆、见中纪委如见阎罗的高官不在少数,纪委约谈之后即以自杀殉党的中共精英层出不穷,这成了“打虎”战场上一道特殊的“风景”,似乎说明了中国官吏对纪委的恐惧超过了对死亡的恐惧——毕竟对腐败分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仍然是微乎其微的。

所以,史上最强中纪委之炼成,完全是专制、人治、恐怖政治之功。换言之,中纪委越强大,“打老虎”越厉害,则宪政、法治离中国越遥远。这就构成了“打老虎”的政治难题:一方面,“打老虎”民心所向,因为人们痛恨贪官污吏,希望他们受到惩处、得到清算;另一方面,习近平、王岐山凭借中纪委强势展开的官场整肃运动,又让人强烈担忧毛泽东式整风运动与斯大林式政治清洗在反腐败运动中借尸还魂。

三、反腐败机构:合法的不合格,合格的不合法

中共各级纪委纯属党内机构,没有任何一部中国法律授权其承担反腐败职责,所以,它本来不是、也不应该是国家主要的反腐败机构。虽然1997年《行政监察法》颁布之后中共各级纪委与政府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但《行政监察法》授予监察机关的权力也仅限于纠风察纪——最高处分不过“双开”而已,这部法律有助于纪委将监察对象扩及党外公务员,却无助于使中共纪委变身为合法的反腐败机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纪委,那时,这个党内机构与反腐败无关,而更像是一个专门安置平反复出老干部的元老院(中纪委和十二大设立的中顾委情况差不多,但中顾委老人干政的意味更明确),100名中纪委委员几乎清一色是文革被打倒或者靠边站的复出老干部。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在首次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并无一字提及反腐败。在陈云看来,纪委的主要功能是“让党的政治生活变得生动活泼”。1985年胡乔木之子胡石英涉腐,是经习仲勋主事的中央书记处请示,并经胡耀邦总书记亲自批示才由公安机关办理。结果,此事不仅得罪了胡乔木,也惹恼了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国家主席李先念。陈云领导的中纪委不仅不支持、不协助胡耀邦反腐败,反而从此加入了幕后倒胡阵营(注:陈云一向不信任胡耀邦,但他不赞成用不正常的方式倒胡,而主张在正式党代会上把胡合法地赶下台,胡石英案后陈云改变了态度。李先念则明确警告身边人:“胡耀邦这个人六亲不认,天不怕地不怕,你们要是落在他手里,我也没办法。”)。胡耀邦反腐败远未反到“大老虎”这一级,仅仅反到个别政治局委员的家属,这就捅了马蜂窝,居然成了中共八老整他下台的诱因之一。

中纪委以及各级纪委成为中国最主要的反腐败机构,是从江泽民、胡锦涛查办各自政敌陈希同、陈良宇贪腐案件开始演变而来的。陈希同、陈良宇案开创了中共内斗的新模式:“反腐败”成了一个大筐子,无论是权力之争,帮派山头之争,还是个人恩怨,政见分歧,一切都装进“反腐败”的大筐子里。但是,显而易见,像陈希同、陈良宇这样的人物,哪位检察官也不敢接案,也办不下去——而中国又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设立“特别检察官”或“独立检察官”的制度,于是乎,不合法的纪委排挤掉了合法的检察院,成为国家主要的反腐败机构。

《刑事诉讼法》规定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审查起诉权均归检察院,鉴于腐败罪案相较于普通刑事案件的专业性与特殊性,检察院专门为此设立了反贪污贿赂局,但是很遗憾,检察院及其反贪系统辜负了国家的重托,从来也没有承担起法定职责。这是由检察院在中国政制结构与司法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和有效权能低下、受到多重党政掣肘缺乏足够的办案独立性,而且自身也是腐败多发区、重灾区等复杂因素所决定了的。

这是另一个难题,作为反腐败机构,检察院合法却不合格,中纪委合格却不合法。由此可见中国的政制与法制体系是何等粗疏草率,这样的制度设置居然还有人敢说“制度自信”!而造成这种检察院与中纪委之法律地位与实际权能相背离的政治机关、立法机关,当然也通通都是不合格的机关。这一事实雄辩地证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云云,完全是一派谎言。

2015-2-3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50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