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自由亚洲电台和美国之音都发表了对著名记者戴晴的专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议论。在专访中,戴晴主要讲述的是她在纽约的博登书屋出版的那本书《邓小平在1989》。
在六四30周年的2019年,香港的新世纪出版社就出版过戴晴这本《邓小平在1989》。和5年前的新世纪版相比,博登版的《邓小平在1989》有三个不同:
1、博登版在正文前加进了吴国光教授写的序。
2、在正文后附录了作者的一篇文章“绵里藏针——邓小平的政治性格”。
3、在正文部分,博登版把新世纪版里一些没写出姓名的人的姓名写出来了。例如新世纪版第161页,新世纪版写的是:“这里引一段当事人回忆——叙述人某某某和他的女友”,博登版则写出这位当事人的姓名苑天舒(第143页),等等。另外,由于是5年后再版,著者在她的“写在前面”中,把六四30周年改成35周年,把著者年龄增长“从48岁长到了78岁”,改成了“从48岁长到了83岁”。此外,博登版有些地方的字句略有改动,但意思没变。
在10年前,2014年的6月4日,六四25周年,戴晴在纽约时报中文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备忘六四”。这篇“备忘六四”可视为《邓小平在1989》的提要。
讲1989的书已经很多了。戴晴这本讲1989的书,如戴晴自己所说,不再以学运为主线。不再如35年来大多数评述:专制vs民主,当局vs学生——非黑即白。戴晴这本书,正如书名《邓小平在1989》,是从邓小平的视角讲1989。这是一个特殊的视角,非常重要的视角。
在书的开篇,戴晴讲到,4月15日,她陪伴台湾《天下》杂志总策划殷允芃(Diane Yin),拜望负责对台工作的官员汪锋。汪锋说:“小平同志最近考虑,把‘四个坚持’从《宪法》里拿出,放进《党章》。”
就是这段记叙引起轩然大波。不少人质疑,邓小平真的说过把“四个坚持”从宪法里拿出吗?在六四35周年之际,戴晴放出这个大料,用意何在?
其实,戴晴这段记叙在10年前的“备忘六四”里就讲过了。奇怪的是,这么重要的一件事,怎么那么多人、而且还是最关心六四的人,当时没注意到?
戴晴的这段记叙是否可靠?汪锋是讲过邓小平说要把“四个坚持”从宪法里拿出吗?我和殷允芃有一面之交。我是在1989年年底去台湾访问时认识她的。去年我通过社交媒体给她发去信息,问她记不记得汪锋讲过那番话。她回复说记不得了。另外,邓小平如果讲过把“四个坚持”从宪法里拿出这句话,赵紫阳理当知道,但是我查阅了赵紫阳的回忆文字,没见赵紫阳提到邓小平讲过这句话。
不过戴晴讲到:“以上所述现场,并非孤证。‘四个坚持’(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起草者胡乔木,早在这之前一、两个月,就已经摸到‘小平同志的意思’,且在他那个层次上传悄悄话:‘四项基本原则站不住,迟早要从《宪法》上拿下来’”。胡乔木这番话,出自鲍彤先生在2008年的一次采访。
还有一些旁证。李洪林在他的《中国思想运动史(1949-1989)》写到:“1988年9月12日,在中共高层的一次会议上,话题转到有人说中共领导人‘在海外有存款’的问题上。薄一波说:‘对那些胡说八道、造谣诽谤、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要硬一点。’这时邓小平说话了。他认为,造谣诽谤要纳入法律解决的范围,依法处理。但是对不同政见,不能这样。他说:‘有些人有不同政见,这是允许的,比如他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毛主席,那是他的政见,不纳入法律解决的范围。如把这个纳入法律解决的范围,太复杂,整个社会空气都要变了。’”(380-381页)另外,戴晴在《邓小平在1989》一书中引用了赵紫阳在《赵紫阳披露中南海内幕》里的一段话。赵紫阳说:“关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八九年‘六四’前我曾经探过邓小平的底,当时邓小平的意见是:一、允许党内存在不同的派别;二、可以开放报禁,允许发表对领导人的批评意见,但是批评一定要合法;三、绝不能搞‘三权分立’。这就是邓小平的底线。”(第117页)
根据上述信息,我们可以认为,在六四之前,邓小平确实有意实行政治改革,首先是实行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回到当时的政治大气候,邓小平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1987年,台湾的蒋经国解除了报禁党禁;1988年,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废除了书报检查制度,苏联出现了言论自由和社会舆论多元化。
但事实是,中国后来却发生了六四。在短短的五十天内,邓小平就从有意推动政治改革,转变成下令屠杀和平抗议的民众。不过这种180度的大转弯也不是没有类似的先例的。例如1957年毛泽东发动整风运动,号召人民群众给共产党提意见,本来也不是打定主意放长线钓大鱼、引蛇出洞,但是其结果却是变成了反右。例如1959年庐山会议,毛泽东本来是要反左的,结果却变成了反右,变成了更左。戴晴这本《邓小平在1989》的价值,就在于它勾画出邓小平转变的脉络。
RFA首发。20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