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7日,李昱函律师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作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决定书》称:因王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根据《刑诉法》第37条第3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王宇。

王宇律师今年44岁,内蒙古乌兰浩特人,2004年5月开始在北京执业,最初是一名商务律师,后来才转为处理维权案件。近年来,她曾代理多起政治敏感的维权案件,其中包括例如范木根案、曹顺利案、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也参与了2014年建三江事件,并曾为法轮功学员出庭进行无罪辩护。

2015年6月,中国官方新华网及其它多家官媒发表或转载文章,指王宇2008年曾因伤人被判刑后拒不执行判决而且仍然继续接办案件。不过,王宇本人已经发表声明,对中国官媒的指控逐点作出反驳,称当年的伤人案是冤案,而且她还因此入狱2年半。

2015年7月2日,王占青、马维山等信仰人士案,在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开庭。作为其中一名被告辩护人的王宇律师因抗议合议庭违法,也曾被多名法警强行拖出法庭,并扔到法院门前的大街上。

2015年7月9日半夜,王宇律师在家中被警方撬门带走,其丈夫以及孩子也在机场被带走,之后其代理律师多次要求会见无果。

王宇3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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