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郭飞雄纱网照-律师提供image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5,08,10-15)

*张磊:最近一次7月28、29日两个上午会见郭飞雄共5小时*

在前面的“心灵之旅”节目中,报道了现在被羁押在中国广州天河区看守所的维权人士郭飞雄、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今年5月7日法院通知律师,延期审理三个月。三个月过去,8月10日郭飞雄委托的张磊律师告诉我,日前他再次去看守所会见了郭飞雄,并收到法院关于郭飞雄孙德胜案再延期审理三个月的通知。

张磊:“最近一次会见是7月28、29日我去会见的,9点钟到11点半,两个上午共5个小时.”
主持人:“是不是还隔着纱网?您看他情况怎么样?”

张磊:“情况都没有任何改善。比如说不能放风,比如说隔着纱窗,他的案件仍然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进展。我是在7月31日收到了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邮寄的延期通知,上面的落款是7月29日。通知我们说‘郭飞雄这个案件因为案情复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期审理三个月”。

*郭飞雄和郭案简介*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今年49岁,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他是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经参与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等活动,多次被警方关押、殴打、酷刑,他也曾几度绝食抗争,最长达五十多天。
郭飞雄曾于2006年9月被拘捕,2007年11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此案涉及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
2011年9月13日郭飞雄五年刑满出狱。2013年8月8日,郭飞雄又被抓捕,后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起诉。2014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近18个小时之后休庭,法官说“择日宣判”,至今没有宣判。

张磊律师说:“因为我们作为为他辩护的一个方法就是我们要保持非常高频率的会见,我和李金星律师当初定的一个目标是平均每周会见他一次。从去年10月份我们接受这个案件以来,除去节假日之外,我们基本上平均下来是每周会见他一次。”

主持人:“在这里两年时间内,他所被羁押的囚室多大?”

张磊:“他一直是在那一个监室C110 ,30平米左右。”

主持人:“关押着多少人?”

张磊:“一直持续关押30人左右。”

主持人:“人均一平米意味着什么?”

张磊:“意味着不符合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每人至少应当平均两平米。”

主持人:“这里边15个人才基本符合相关规定?”

张磊:“是。”

主持人:“关于放风的问题……”

张磊:“郭飞雄因为长时间没有放风,长时间在一个很狭窄、很拥挤的房间里,对他的健康可以说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害。我感觉到虽然他的意志非常坚定,思维非常清晰,因为他是一个理念非常坚定的民主人士,他的表现是非常勇敢、非常坚定的。但从我和他会见时所感知到他的记忆力、表达、思维都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中国国务院的《看守所条例》规定得非常明确,必须每天有1-2小时室外活动时间。”

主持人:“在您的执业过程中,您印象有些看守所、监狱达不到这一点的概率基本是多少?”

张磊:“我的个人经验只有天河区看守所这一例。我们对他要保持高频度的会见让他通过律师对外界的情况有一些了解,避免他陷入长期监禁当中所有的一种信息封闭状态。”

主持人:“一个人在被关押两年的时候,最高法院下文说要延期这是第二次了,对吗?”

张磊:“对。”

主持人:“实际上这两次就算加起来,中间还有一些空白实际上是没有法律法文书,这个空白期一共有多长时间?”

张磊:“2015年初时我就向天河区法院要求他们‘立即释放郭飞雄的法律意见’,我认为那个时候审限就超过了,当时我就认为已经是超期羁押,是非法拘禁了,因此我也向天河区检察院,他的法律监督机关进行了控告。后来是基于我们控告的情况下,他通知了我们最高法院批准他延长时间。我认为他是2015年1月份到5月份这期间是非法拘禁。也有可能他有文书,但是他没有依法通知我,也没有合法的羁押手续,那么我认为他就是非法拘禁。

上次是6月下旬郭飞雄委托我提起两项法律行动。一项是行政起诉天河区看守所通过侮辱式的方式来进行‘安全检查’,脱光被羁押人的衣服这种行为,他要求确认违法,要求天河区看守所永久不得使用这种侮辱是的方式来检查被羁押人。另外一项法律行动是对于天河区法院法警在押解他前往参加庭前会议和开庭过程中对他‘黑头套’、‘反铐’、脚镣,故意把脚镣和手铐铐得非常紧,导致他的血管和神经受到压迫并且造成身体损害,要求国家赔偿。这两项法律行动我是在6月23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天河区法院提起了一个是‘行政起诉’,另一个是国家赔偿的要求。我确认他们已经收到了诉讼文书,但是目前来看他们并没有任何反应。”

主持人:“郭飞雄有没有特别希望向外传达的他要说的话?”

张磊:“他始终认为他是因为践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遭到维稳系统的一种迫害。”

主持人:“关于郭飞雄案到现在,你还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吗?”

张磊:“我没认为这个案件复杂,但是法院以案件复杂为由,已经申请最高法院批准(至少通知我们已经是)延长审理期限两次。我并不认为这个案件复杂。

起诉书指控他要对《南方周末》门口人群聚集负责,还要对‘八城快闪活动’负责,认为‘八城快闪活动’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八城快闪’就是拉横幅说‘公民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公民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我的《辩护词》中已经非常明确的进行了阐述,现在简要来说的话就是,《南方周末》门口的人群聚集主要是因为‘新年献词’事件,《南方周末》记者编辑受到了打压。他们基于对《南方周末》的热爱,自发的聚集到《南方周末》门口,以各种方式来表达对《南方周末》编辑、记者的支持。这个过程中郭飞雄也参加了,但是他并不是组织者,并不是号召这些人去参加这种聚集。

按郭飞雄先生自己的辩解来说,他的贡献在于把此次聚集上升为公民要求行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一种集会实验。

但是就我们辩护律师所切入的角度来说的话,我们认为现场的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的秩序并没有受到扰乱,也并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所规定的要件。因为他们这些公民所行使的是一种公民政治权利,当这种公民政治权利在行使的时候,适当的公共场所的秩序即使有稍为改变的话,也应当是一般的所谓的‘公共场所的秩序’要让位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行使。

我认为这个案件非常简单,也非常明确,郭飞雄、孙德胜都是无罪的,应当立即释放他们。我已经看见陈进学律师(同案被告人孙德胜的律师)发出的文书了。他也收到了通知延期(三个月)。”

主持人:“最高法院的延期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可以延多少次?无数次,还是怎么样?”

张磊:“无数次。我认为郭飞雄先生是为践行中国人的人民主权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被构陷坐牢的。我觉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中国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不管郭飞雄他因为践行这个权利而坐牢,他是受到怎么样的对待,公民对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天然诉求,是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郭飞雄唤起和亲身践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这种诉求,我相信在他的这种号召之下,或者说受他的启发,或者说基于一种天然的对于权利的诉求,更多的人会践行自己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我打电话给郭飞雄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李金星,多次拨打,无法打通。

(拨号后对方录音反应)“呼叫受限,请勿越权使用”。

我又打电话给郭飞雄的姐姐在中国湖北的杨茂平医生,连续拨打两次,对方说听不清我说什么。

杨茂平:“我听不清你的意思,但是我大概给你说一下子。8月8日就是杨茂东被抓两年了,我非常非常担心。我一直听不清楚你一个字。”

现在在美国的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已经得知律师最近一次会见郭飞雄的情况。

张青:“因为我们除了律师以外没有任何人能见他,只能通过律师的会见知道一点情况。现在律师说的是他的身体因为长期关押在30平方米的空间里面关押30个人,平均每个人只有一平方米, 这样的空间里面对他的身体很大危害,而且两年时间没有户外活动,没有见太阳,律师也认为见他时(看到)他的身体是有(受)很大伤害,这个我听起来是非常的难过。我觉得这是很严重的问题,这已经是一种慢性的酷刑在对待他。所以我为这件事情感到很气愤。”

主持人:“您是作过医生,郭飞雄现在是整整两年没有放过风见太阳,这到底对身体的伤害有可能是怎么样的?”

张青:“最基本的就是,因为人身体的骨骼的、钙的……都是需要有太阳照射,如果长期不照射太阳的话,面色苍白、身体缺钙,这样很多身体的机能都会在慢性中受到损伤。而且现在律师见他,明显表达说他的表达、记忆力都有损害,我觉得我们家人必须应该为这件事做点什么。”

谈到案件审理再次延期三个月,张青说:“听律师的回答,他说好像是‘可以延期无数次’,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延期,这是个非常简单的案子。这种慢性的延期、无数次延期的话,其实也就是变相的找一种借口来关押他。现在明显就是一种慢性的酷刑在对待他,去伤害他的身体。

我们现在非常希望马上得出结论来。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种延期里面也许是法官觉得这个案子本来就是个无罪的案子,他这个案子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以这样的理由退查两次。在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又重新去起诉,那么这个案子的基点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理过程中,法院甚至不允许律师复制证据,那么就是说他根本就没有证据。如果把他所谓的‘证据’复制出来展示给公众看的话,公众就知道他根本就没有证据。那所谓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他犯了这个罪,法官是非常清楚这个案子就不应该存在。

而且我也认为,法官首先不应该去签他自己的名陷害一个人,损害他自己。第二, 法官首先应该保持一种公正,应该敢于把这种案子撤下来。

我也呼吁社会对郭飞雄的案子有多一点的关注。因为郭飞雄的案子第一次(2006年)就是以酷刑制造的冤案,五年时间受尽折磨。现在我们真的不能接受中国政府再以这种方式来制造一个假案,中国政府应该把这个案子停下来,无罪释放郭飞雄。

我希望国际社会、正义媒体能够关注郭飞雄的案子。郭飞雄的健康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伤害人的健康甚至比剥夺人的自由时间更坏的一种方式,就像上一次的酷刑一样。”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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