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获得者名单及情况简介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

为纪念“六四”天安门民主运动22周年,“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颁发第二届“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获奖人员如下:

一、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如下(每人1000澳元):

1、孙X(孙彦茹先生之子,北京市X小学三年级学生)

2、王XX(王东海先生之子,浙江省X小学六年级学生)

3、车XX(车宏年先生之子,广西省X小学一年级学生)

4、王XX(王立新先生之女,山东省X小学一年级学生)

5、张XX(张善光先生之子,湖南省X学院三年级学生)

6、卿XX(卿昭先生之子,湖南省X中学高二年级学生)

7、李XX(李德铭先生之女,湖南省X小学三年级学生)

8、许XX(许建雄先生之子,陕西省X小学二年级学生)

9、孙XX(孙正刚先生之子,陕西省X小学六年级学生)

10、陈XX(陈晓昶先生之子,宁夏自治区X中学三年级学生)

二、奖学金(空缺)

三、助学金获得者家长情况简介

1、孙彦茹先生:1970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系北京市大兴县旧宫乡旧宫村农民。1989年6月3日晚11时许,孙彦茹先生与本村众多村民一起,在旧宫乡集贤村西北侧公路拦住一辆戒严部队的装甲车(车内有12名官兵),捣毁其外部设施。1989年6月4日凌晨被捕,当年12月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1年4月出狱。出狱后靠打零工为生,目前在一家私人搬家公司做搬家工,月收入1000元左右,其妻长年无业,一家三口全靠孙彦茹的微薄收入维持。

2、王东海先生:1946年出生,浙江人,捕前系浙江省博物馆文澜商场经理。“六四”期间王东海多次带领商场职工上街游行,打出“不要向学生开枪,向我开枪”、“死为鬼雄”等横幅,抗议政府用军队镇压学生。1989年7月被捕,1989年12月被浙江杭州中级法院以所谓“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1年7月释放。王东海刑满释放后至今无工作,2007年离异,女儿由王东海抚养,目前王东海父女俩的生活完全靠政府每月发给的几百元低保收入维持。

3、车宏年先生:1959年出生,山东人,捕前系济南第一机床厂工艺处化验室化验员。“六四”期间组织、参与当地游行示威,并组织成立“济南各界自治联合会”。1989年6月13日被拘留,同年6月19日被逮捕。1991年3月4日,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出狱后曾打过多份工,后来年龄大了,患有高血压,找工作也处处碰壁。2003年结婚,妻子是广西人,目前夫妻两地分居,孩子由妻子带,妻子每月收入800元,仅够母女俩维持温饱。车宏年无任何收入,赤贫。

4、王立新先生:1971年出生,山东人,捕前系济南轻工化学总厂工人。“六四”屠城当日,王立新走上街头,投入到游行抗议中,设置路障,将公交车横在马路中间。1989年6月13日被拘留,同年6月19日被逮捕。1989年9月2日,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7年1月22日获得提前释放。出狱后,王立新到处打工,后成家,育有一女。由于有“前科”,找工作极为困难,目前王立新失业已有一年,全家三口的生活全靠妻子在平安保险公司打工所得的1000元维持。

5、张善光先生:1955年出生,湖南人,捕前系湖南省溆浦春风养熊厂承包人。“六四”期间,张善光给北京高自联发电报声援学生运动,表示将捐款相助,并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报,谴责军队戒严镇压学生、市民,又拟写、印刷“血的真相”传单,揭露当局于北京的屠杀真相,在县城主要街道及学校、车站散发。1989年6月17日被捕,同年9月23日被湖南怀化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6年释放。目前张善光先生无业,全家的生活全靠其妻打工所得的1000元左右维持。为供孩子读大学,张善光一家已举债9万多元。

6、卿昭先生:1964年出生,湖南人,捕前系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中学教员。1989年“六四”期间,在当地带领学生上街声援北京学生运动,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流氓”等罪而劳教3年,关押于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动乱班。劳教解除后,2003年遭不明身份的一伙人殴打致伤残,公安至今未破案,借的3万余元医药费至今无法偿还。目前当地教育机关不许卿昭上岗教学,每个月由学校发1000来元,妻子无工作,一家三口的生活极为贫困。

7、李德铭先生:1964年出生,苗族,湖南人,捕前系湖南省凤凰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1989年“六四”后,与退伍的几位战友一起向党政军机关和新闻机构秘密投寄“放下屠刀,镇压学生运动终究成为历史罪人”等文稿。1991年案发被捕,同时开除公职,同年被湖南湘西州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5年,入狱后在湖南第一监狱服刑,1995年释放。出狱至今的16年里,李德铭为了生存背井离乡、南下北上、流落西部,一直在非主流媒体撰稿谋生,2010年元旦家里发生火灾,所有物品被烧光。其妻长年无业,母亲年老体弱,女儿读小学。目前全家四口的生活来源完全依靠李德铭的稿费收入,生活非常艰难。

8、许建雄先生:1969年出生,陕西人,捕前系西北大学化学系学生。1989年参加学生运动,“六四”屠城后,组织领导成立“中国青年民主联盟”,后改为“中国民主救国委员会”。1990年3月22日被捕,1991年底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以“反革命集团罪”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4年在渭南监狱服刑期间,因不服管教,抗拒改造被加刑两年,2001年3月10日释放。出狱后,因“前科”问题难以找到工作,只好和妻子一起四处打工, 孩子一直由父母抚养,生活十分艰难。

9、孙正刚先生:1968年出生,陕西人,捕前系西北大学生物系学生。1989年积极参加民主运动,“六四”屠杀事件发生后因为继续从事反抗活动,参加所谓“反革命集团”,1990年3月被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5年3月释放。出狱后,孙正刚从事过许多职业,包括摆地摊、开小卖部等。但由于有“前科”没学历,找工作非常困难,其妻也是长年无业。目前孙正刚在一家私人公司做杂工,月收入700元,一家三口的生活十分艰难。

10、陈晓昶先生:1965年出生,宁夏人,捕前系银川市拖拉机配件厂工人。1989年“六四”屠城后,陈晓昶致信海外的严XX、吾XXX,要求加入“民主中国阵线”,1990年1月10日被捕,同年2月20日被宁夏自治区银川中级人民法院以“积极参与反革命集团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之后被银川拖拉机配件厂除名,一直以打零工为生。陈晓昶在建筑工地扛过暖气片挖过地沟,落下腰间盘突出症后不得不离开建筑工地。目前陈晓昶在亲戚的帮助下开了一个小礼品店,但经营上也是入不敷出,其妻是教师,月收入2000元。

四、特别救助(1000澳元):

李XX(李金鸿先生之女,两岁)

李金鸿先生情况简介:1963年出生,湖南人,捕前系湖南资兴矿务局工人。1989年“六四”期间,和一批朋友一起声援北京学生运动,反对政府戒严镇压学生、市民,当年11月被捕,1990年1月被以“反革命组织罪”判刑4年,在湖南一监狱服刑。出狱后各方面遭到歧视,无法找到合适职业。2008年经朋友介绍结婚,夫妻俩现在湖南株洲打工,薪水微薄,除了维持自己生活外,还要供养年迈的父母。有一女,现两岁,前不久被医生诊断为“双下肢呈‘X’型,双膝、双足外翻、外展,行走不稳,易摔跤。需手术治疗”,现急需筹措医疗费2万元。

五、由于今年申请者众多,已超过“后援会”救助能力范围,故提前颁奖。

目前所有救助款项已经发放到位。对未能获奖的申请者,我们已直接或间接对他们表示了歉意。

六、衷心感谢不愿署名的长年捐助者为本年度基金所提供的1万澳元;衷心感谢澳大利亚的老七先生救助李金鸿女儿的1千澳元。

“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长基金”评审小组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

2011年6月1日于澳大利亚悉尼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