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来,中南海对文革45年纪念日(2011年5月16日)无动于衷,实则大有动作。当天,中共中央主办的《求是》杂志发表一篇讨伐西方发达国家的檄文《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用文革语调公开判处“公民社会”死刑——首次公开明令各级领导“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从文章作者周本顺的“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头衔,可知这一宣判,既直接代表了中央政法委,也间接代表了以胡为首的中共中央。

周文解了公众两大疑问

周文的第一效果,是亮出了公众近期两大疑问的迷底。

胡锦涛今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何在?以往众说纷纭。现在该文才透底:所谓“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彻底否定“公民社会”——中共决心向“公民社会”宣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共没有公开说过哪个国家,哪种意识形态是其敌人,只是顺从西方,一起设定“恐怖主义”为唯一敌人。而今,中共终于说出了它心中的最大敌人其实是“公民社会”。而“公民社会”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世价值观,以“公民社会”为敌,实则预示中共要重走与西方发达国家为敌的文革之路。这意味着,中共在结束冷战三十年后,又重新进入了冷战思维。

由此便让第二个疑问迎刃而解——去年12月,深圳市“两会”通过的建设“公民社会”的规划为何遭遇汪洋批判否定,广东省委为何要以“群众论坛”封杀广受欢迎的“公民论坛”?因为汪洋已“官场冷暖宦先知”,提前得知胡锦涛要以“社会管理创新”彻底否定“公民社会”。也许汪洋想坚持改革,但“君要臣左,臣不得不左”。

反“公民社会”旨在终止政改

周文当然是奉旨发难。其文展示了胡锦涛判处“公民社会”死刑的主要依据是:“公民社会”不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碍于“党天下”,不符合中共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而与“公民社会”对立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我们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

如何遏制“公民社会”?周文传达的旨意是“三不”:“不是过多地把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而是要确保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到位;不是过多强调按照人口比例发展社会组织,而是要加快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职能;不是过多强调社会组织的‘第三部门’属性,而是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这就是说,中国要继续走“有党无社会”的高度集权专制的“一元化”,回到党国不分、党政不分的文革年代。

“小政府,大社会”曾经是邓小平在改革初期强调的政改方向。周文现在却对此大加批判,诡辩道:“一些人对国外社会管理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小政府、大社会’,似乎大量的社会管理应该由社会负责。实际上,发达国家并非都是”小政府、大社会“,不少大国都是”大政府“,……国外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都有政府背景。”

这一强词夺理中,透露了中南海反对“公民社会”的关键是,极其害怕民间组织自由发展。所以“伟光正”最喜欢无党无派的散沙群众,极其怀念文革时代的“运动群众”。周文告诫官僚党棍们:创新社会管理,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群众工作,要把国有企业服务管理员工的经验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要让4.57亿网民、8.59亿手机用户,在净化的网络环境中“健康有序发展”。这分明在幻想,大步倒退到全国皆是国企和公私合营时代。

反“公民社会”的理论依据何在?周文也打开天窗说亮话:要以中国传统的德治为主——“创新社会管理,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社会管理文明成果。”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念和《三字经》、《弟子规》等经典,不少内容已融入我们的民族血液,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就是公开宣称,中国要终止法治改革,以德治国。

各界人士反周文

虽然周文声称要继承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治理经验”,却忘了,历代王朝在有喜庆之时,一般都会大赦天下,给臣民一些宽松,以便真正万众同庆。而中共却很奇怪,越是在“九十大庆”临近之时,越是要加紧剥夺百姓仅有的一点自由,让百姓难受。在“九十大庆”时出台全面封杀“公民社会”,可谓专制得登峰造极。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就是在默认公民社会为普世价值基础上定立的法律大纲,改革三十年,更是一直宣传着向“公民社会”前进,怎么忽然因为“九十大庆”和“十八大”的平安,就开始翻脸不认理,要杀气腾腾地围剿“公民社会”?如此反真理,反民主,自然怨声载道,神人共愤。

仅仅两天,网上声讨周文要让中国走回头路的帖子就不计其数。5月18日,新浪博客有篇《公民社会是陷阱,官僚社会是不是陷阱?》(陈行之),就说了一个典型反响——“原本很随和的一位同志,读过文章(周文)以后突然面容冷峻了起来,飞也似跑回家换上了藏青色中山装,在讨论会上正襟危坐,言语里却顾左右而言他。”由此驳斥道:“如果公民社会是一个陷阱,那么,官僚社会是不是一个陷阱,并且是一个更大的陷阱呢?……我知道周本顺同志是不屑于回答我这个问题的,毕竟,人家是站在天上的人物,看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我等被称之为‘屁民’的人,有什么权利跟人家讨论陷阱不陷阱的问题?”

还有许多网站出奇招,将《北京日报》2005年2月7日的一篇旧文《从臣民、子民、村民走向公民》转成热帖,讽刺中共遗忘了自己刚刚对公民社会进行过热烈宣传与向往——中共曾说:“我们提倡和谐社会,首先就要建立公民社会。”直到2011年5月8日,号称胡智囊的俞可平(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还发表《走向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呼吁“各级党政官员应当对公民社会的战略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从而采取积极鼓励和合作支持的态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甘绍平说:与公民社会对立的是“前现代社会”,其传统的价值观念就体现在自我牺牲、绝对义务、忘我无我、忠诚忠贞这些道德要求上。这样一种社会所塑造的是一种典型的臣民意识。而公民社会是一个以民主、商谈、参与为特征的社会,远胜于“道德治国”的“前现代社会”。

文革研究专家徐友渔则以发表《研究文革的又一奠基石》曲线回击周文——借《中国文化大革命历史词典》(郭建、宋永毅、周原编写)的新近问世,提醒人们,没有公民社会才导致十年文革!

5月21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社论《公共政策尊重民意,社会风险必然可控》,抨击官员明知“政府做什么事情都要有风险意识,风险来自哪里?风险就是群众的反对意见。”却偏偏要以禁止公民社会来让自己听不到群众的反对意见。

可以预见,按周文逻辑,下一步就该出台“重提阶级斗争”了——既然公民社会是西方故意为中国设下的陷阱,能不“阶级斗争天天讲”?如此,文革时代的“阶级斗争天天讲,三反分子遍地是”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2011年5月21日 于深圳 早叫庐

(《争鸣》2011年6月号)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