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重要,人的素质也很重要。美国的戈尔和布什票数就差一点点,双方起了纠纷,但是最终和平解决。换了泰国、乌克兰、埃及,早就街头搞革命了。

新加坡大选刚刚结束,人民行动党取得了绝对胜利。抽样结果显示,该党以约70%的全国得票率,获得89个席位中的83个。反对党工人党仅仅获得6个席位。为何议席比例(约93%)与得票率差别很大呢?原因在于新加坡选举实行小选区制(小选区制包括一人选区和多人选区,集选区是多人选区的一种特殊情况)。

集选区是一种“赢者通吃”的制度。我举个例子:某县有10万选民,要选举10名议员。A党有6万选民支持,B党有4万选民支持。如果全县是一个集选区,那么这10名议员将全部是A党的候选人。如果采用比例代表制(按照得票率分配席位),那么10名议员中,A党占6名,B党占4名。无疑,比例代表制比“赢者通吃”制更加真实地反映民意,更公平。

美国总统选举也是一种赢者通吃的制度。总统候选人只要在一个州得票领先,无论领先多少,他(或她)都将得到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2000年总统选举,在佛罗里达州,布什以极其微弱的优势仅领先戈尔1千多张选票,却囊获了佛州所有的选举人票,当选总统。此事争议颇大,一直闹到联邦最高法院。如果采用比例代表制分配选举人票,那么这1千多票便不重要了。

对于新加坡的选举制度,褒贬都有,不能一概而论。有学者表达了忧虑。南洋理工大学黄有光教授在《联合早报》撰文《如何避免糟糕和次优的选举结果?》(9月14日言论版),提到小选区制不利于反对党,可能导致一党独裁。(他的原话是“执政党大胜而完全没有反对党。”)随后,他说比例代表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但又指出“比例代表制度也有很多缺点,包括选区丧失议员代表、政府不稳定等。”

黄教授对比例代表制并不了解。单纯的比例代表制易导致政党政治,脱离选民。但是,它早已与小选区制结合在一起,即一部分议席通过小选区直接选举,其他议席通过得票率分配。这种结合,拥有了两种制度的长处。至于它容易造成议会党派过多的缺点,可以通过提高门槛得票率实现。

在中国香港政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一个决定,事先定调。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半数出闸”原则。这使得泛民主派的候选人不可能出闸,亲建制派将垄断全部2-3名候选人。此决定一出台,政改失败已不可避免。我提出的“前三出闸”(对准候选人名单择一投票,得票最高的前三名成为候选人。),是一个既符合《基本法》,又可让泛民主派接受的方案。

不同的选举制度,会造成不同的后果。例如,直接选举的总统可分为一轮投票和两轮投票两种方式。一轮投票制指的是,经过一轮投票,得票居第一的候选人当选,无论是否过半数。两轮投票制指的是,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有人过半数,那么他(或她)当选;如果无人过半数,那么得票居前两名的要进行第二轮投票。

2000年台湾总统选举,陈水扁、宋楚瑜、连战的得票率分别是39.3%、36.84%、23.1%。台湾实行一轮投票制,得票领先的陈水扁当选总统。如果台湾实行两轮投票制,当选总统的几乎可以肯定是宋楚瑜。一轮投票制的缺点是,相同或者相似主张的人参选会分散选票,造成最优秀的人落选;二轮投票制的缺点是,浪费时间和金钱。2016年台湾总统选举,又出现了同样的情形,洪秀柱和宋楚瑜主张相近,分散选票,增加了蔡英文当选的可能性。

选举制度无疑会影响选举结果。然而,政治是变化莫测的,有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以2012年塞尔维亚总统选举为例。在第一轮投票中,塔迪奇、尼科利奇、达契奇分别是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结果公布后,第三名达契奇表示支持第一名塔迪奇。在几乎所有的民调都显示塔迪奇获胜的情况下,尼科利奇取得了第二轮的胜利,当选总统。

无论什么样的选举制度,都要靠人来实施。制度重要,人的素质也很重要。美国的戈尔和布什票数就差一点点,双方起了纠纷,但是最终和平解决。换了泰国、乌克兰、埃及,早就街头搞革命了。这就是成熟的民主国家和未成熟的民主国家的差别。这也是我不支持泰国等国家前反对派的原因。民主选举参与者的最大规则是愿赌服输。失败者要敢于承认失败,下一次再来。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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