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11月10日发题为《厘清“言论自由” 的内在逻辑和边界》的社评。社评讲言论自由“中国社会内部对它存在持久的争论,西方则不断选择它作为政治上攻击中国的靶子” 社评认为“正确阐释它” “关系着整个国家的未来” 。环报要以攻为守出击了。

环报社评抛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言论自由统一论” 为其主打曲。社评讲“……宪法同时申明四项基本原则,这意味着言论自由必须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契合并统一。”好霸道!不就是因为“四项基本原则” 写进宪法了吗?但人们要问写进宪法条文就不能再言论争议了吗?不争议, ,永是“统一” ,怎么去不断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1949年版、1954年版、1975年版、1978年版、1982年版,1982年版又有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3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又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1999年修正案后仅四年就又提出了14条修改意见,并由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所有法律(包含宪法)的批评、争议、要求修改的言论,与所有法的所有条文不“契合” 不“统一” 的言论都在言论自由范围内。

对宪法可以批评,可以要求立法机构以法定程序删去宪法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的条文和序言阐述。同时对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 也可以批评、争议。而中国(大陆)66年来是没有这个言论自由的。

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这“三反” 的大帽子就如三座大山压在“言论自由”的头上,有多少人因这个帽子坐牢、掉脑袋呀!我们要大声地、明确地喊出人们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言论自由!捍卫“三反” 的言论自由就是最大的爱国主义。言论自由不光是口头表达的自由,还包括书面文字、图画、影视、表演表达的自由。

反党的言论自由是(1)有批评党的宗旨、学说、路线、大政方针、历史和现时作为的自由;(2)有点名道姓批评党的历史或现任领导人的自由;(3)有要求执政党下台的言论自由。任何政党都不是什么先进分子、优秀公民的“神圣不可侵犯” 的集合体,政党只是政见相同者的社团,“反党”是一切自由民主的题中之义。

反社会主的言论自由是(1)有批评任何一种社会主义学说的自由;(2)有批评社会主义实践中各种问题的自由;(3)有要求改变一国内社会主义制度的自由。

反毛泽东思想的言论自由是(1)有批评毛泽东所有著作、言论的自由;(2)有批评自愿列入毛泽东思想的其后继人和“集体智慧” 思想的自由;(3)有要求不得把毛泽东思想定尊为国家指导思想的自由。

有人爱讲“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 ,不错,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可以列出一个超过边界即无言论自由的“负面清单” ,其包括:(1)即时引发“清楚而现实的危险”的言论。如剧院造谣喊“失火” ,发出要伤害他人生命的威胁言论;(2)不实的“诽谤”言论。明知不合事实却发表来损害他人或组织名誉、利益的言论。但对公众人物定诽谤的门槛要高于对普通个人的诽谤门槛;(3)公开的淫秽言论,尤其是儿童色情。

言论自由的负面清单要由法定,其范围有争议、有变化、各国也有差异。但在自由民主体制下也有共同点,如负面清单再扩大也不能包括(1)禁止对权威、真理、各种信仰、原则、法律的言论自由。人类没有争议自由就没有发展。言论自由与真理无关,两害相权取其轻,错误言论之害小于无言论自由之害;(2)禁止对政府、执政党、公众人物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限制权力者滥权的第一道防火墙,“负面报道”才是民主国家的“主旋律”。

言论自由是出于人性的第一自由。人的嘴有二用,一曰吃、二曰说,只许吃不许说是猪的生活,自由说话是人的尊严和对吃的保障。言论自由权是第一政治权利,没有它就没有选举自由权、没有结社自由权、没有游行集会示威自由权、没有立法创制自由权。有无言论自由是测试一国政体专制或民主的试金石。互联网是言论自由博奕的新平台,在争取言论自由的路上我们还任重道远。言论自由万岁!

北京查建国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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