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人负责出版发行的《婆娑谍影》, 鉴於本书作者在“注解”中注明每个章节的资料来源以及在版权页中声明“本书内容不代表本出版社之立场,作者文责自负”,因而本人对本书内容未严加审查。如果某些章节内容失实,给有关人仕造成困扰,本人深表歉意,并在本书处於争论状态下,早已11月27日收回和暂停发行。

东方时代出版社除出版本书外,尚有沙叶新先生之剧作《自由女人》和《良心胡耀邦》等均由本人发行,均按照正规程序,使用东方时代出版社之国际书号,都已呈报香港特区政府出版署备案。

特此声明,以正视听。

香港东方时代出版社发行人 原声(申渊)
2015年 12月9日

关於《声明》的说明

1, 11月23日孟浪先生为《婆娑谍影》一书来港找我,代表贝岭会长和书中部分涉及人员表达不满,要求我道歉和停止发行,发个道歉声明。他还追问了原作者真姓实名丶印刷地点丶出版背景等情。除作者真名须经作者本人同意方可公布外,其他均以实相告。最後他建议我发的声明,应刊登在博讯等四个网站之一。我记录下他建议的声明内容,照办不误;

2,按照贝会长和他的建议起草了一份声明(草案),於11月25日发送给他徵求意见。孟回电话表示不满意不接受,此後贝会长来电也表示对声明的不满和不接受,我说都是按照你们的意见写的。他进而追问了许多问题,诸如作者及其背景丶是否深圳印刷丶武宜三李丹扮演什麽角色丶为何出版日期正好是笔会原定开会员大会和李丹辞去理事的日子丶作者的出版费多少丶是人民币还是美元丶何地何银行寄出等离题的疑问,最後表明不准我参加本届会员大会。我当时不理解贝会长要我声明什麽和为何不准我参加会员大会,为了尊重贝会长并弄清他的意图,我暂时选择沉默和隠忍,引而不发。但这不等於懦弱和默认,出尔反尔者并非本人;

3,由於我们和东方时代出版社衣爵老人有长期合作关系,依惯例本书出版前告诉他书名和内容,向他拿了书号,出书後交给他5本样书转政府出版署备案。想不到贝会长派人抢先於我们去找衣老。衣老耳聋,藉助助听器还要大声喊叫,不知他老人家听见什麽和听懂什麽?诱导他违心地说了些什麽?於是便有人泡制出一个“盗用出版社”的罪名,实在不可思议。事後我们去找衣老,他想不起有谁找过,他又说过些什麽,但他反复强调他的出版原则一贯是“不反共”;

4,本书原由巨流传媒有限公司经销,7月3日与总经理吕波谈妥并由他拟好合同。待书印成,吕波先生失踪了,临时改由田园和1908书社经销;

5,近日贝会长提出要开除我会藉,对我“大起底”,断章取义以我小说《天地良心》第一版中的第十章为依据。鼓动不明真相的会员发动围攻,使用中共阶级斗争语言,上网上线。居然把2006年版书中地名“黄贝岭”与贝岭挂上钩,2006年贝会长还没当上会长呢!使我不由得想起六十年前被打为右派和五十年前文革中再次被批斗成为群众专政对象的情景,令人不寒而栗。

在此我愿向各位会员表明我的态度:

一, 商请贝会长不要再打扰百岁老人的安宁,有事可冲着我这个八十岁的耄耋老朽而来。就辈份而言,我铭记古人训示“大人不记小人之过”;

二,贝会长用推理法制造种种“盗用”丶“诽谤”丶“国安伪书”等耸人听闻的罪名,对我这个普通会员组织围攻,实为转移视线,在会员大会前回避笔会内部主要矛盾,为自己树立正面形象。为此我吁请各位会员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要听信一面之词而受骗上当。但我谅解他们,也谅解《博讯》和《北京之春》。也因此我决定不参加这届会员大会,在被告不在场申辩的情况下,无权对会员执行开除会藉丶劝退等纪律处分程序,以便让大会顺利讨论主要议题。至於我个人的会藉问题可以留待理事会去处理;

三,贝会长背後扬言,要搞得我家破人亡,赔上一大笔(有人证)。我接受贝会长的挑战,但我们的战场不应该在笔会,而应该在庄严公正的法庭上对簿公堂。如果拿不出证据,本人将不排除通过法律方式提出诉讼;

四,最後,我再次向因我工作失误而受到伤害的会员赔礼道歉,并早已於11月27日收回该书并暂停发行。这是我的《声明》和《声明的说明》的前提,我诚恳地接受一切善意的批评,亦已向贝会长声明上签名的几位会员分别进行道歉。

为了使第7届会员大会顺利召开,本人认为有必要发此《声明》和《声明的说明》,以正视听。

申渊 2015年12月9日

来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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