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意中发现了“黑马”。
虽然,我们曾经在去年的笔会上见过面,但那实在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认识,记不清当面是否寒暄过几句,只记住了一张廓大、黑黑的脸膛,和那身自始至终的黑西服,听人说他是北疆某所中学的校长。于是,我在心里给他打上了小官僚的烙印,我与官家交往向有心结。
一个地名让远隔千山万水的我们再次走近——汉人街——呀,胡达啊,这大概是天下最名不副实的街名了。伊宁的那条“汉人街”上住着的是一方穆斯林,那里面矗立着老回回的陕西大寺,荡漾着维吾尔小贩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那篇《永远的汉人街》里如数家珍般提及的新疆美食引我梦回西域,这块土地让我望眼欲穿、难下心头,一个山东回回仅在彼处小住过三个月,就把他乡认故乡了。我喜欢那口透着亲情的新疆话,它从当地回族人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一段段峥嵘岁月与传奇故事,遭难的教门、刚烈的血性女子,骑白马、扬战刀的尕司令……,谁说那是一片没有记忆的寒冷戈壁?所以,当我读到那篇用熟悉的口吻讲述的“汉人街”往事时,心头就暖起来,作者是“黑马”,会不会是重名啊?我急于知道答案,辗转印证,真的是那个看起来有点忧郁又有点粗糙的新疆汉子所写的家事!
这是我第一次读他的文字,那是一扇扇通往作者记忆与情感深处的心灵之门,你和一个人交往一辈子,如果一次都没有被邀请入内,游览过他的心灵花园,那也无法说你真正认识过这个人。我与黑马在那座开着紫丁香的昌吉小城相聚时,我不认识他;与他在网络上聊天时,我还不认识他。为此,当他邀请我前往他的伊犁家乡时,我婉拒了。那时,我对他所知甚少,只知道他是回族,是来开会的一个作家。天下回回,芸芸众生,能相知相交者可遇而不可求,这是我多年行走在回族民间的冷暖自知;号称作家、文笔上乘者也为数众多,但能真正打动人的也是少数。如果,我不去网上搜索一个叫做“汉人街”的地方,我也许永远是黑马的陌路人,冥冥之中分明有一份绕不开的前定。
他的文章如粒粒黄沙一样干净,又像沙海一样缓缓流淌,同在新疆,不同于周涛的狂放、北野的抒情,他跟同样出身新疆农村的刘亮程有点相似,能将苦难用一种冷静的态度讲给外人听。
“初春的太阳暖暖烘烘地熔着大地。一切看起来安静、祥和。戈壁中也有了一丝绿意,像一位初学的画师把调的很淡的绿汁泼到了地上似的。世界也许只有此刻才是安宁的,没有任何杀机的。远处的山像阴冷的男人的脸。给人一种冷意。蓝色的天空却像一位稳重的大姑娘。虽然泛着冷色调,却不乏高贵的气质。一行人马穿行在其中。”(小说《秋千上的日子》)
读完这段描写,让我忽然想起老舍在《离婚》中曾将雨后的北平比作“一张古画”,淡淡的笔墨看似不经意间就让人有入画之感,这就是乡土文学的魅力所在吧,这样的文学饱含著作者对故乡的冷思与热爱,不矫揉造作,也不必美化拔高,永远平平实实的在人间。老舍是用北京方言写北京,黑马显然也喜欢用新疆方言写他的小说,“大女子阿西艳擦着眼泪对大大说:”阿大,别哭了,我们三个按你说的去做,胡大知感着哩。‘然后又转向两个妹妹说:“走,跟着自己的哥走吧。’说完,她拉起肖阿訇的手毅然走向了土房。身后发土买和尤素夫、阿舍和六六紧跟着。”因为新疆尤其是伊犁的老回回们常说这种话,所以也有人把这种话叫回族话或揶揄为“回回腔”。不知道这是否会阻挡一些口内的朋友读懂他的作品,不过,我是能理解他的,因为,无论是新疆方言还是所谓的“回回腔”都仍以北方汉语为基础。读那些掺杂着方言土语的作品,会有另外一种快乐,那是一种如走在山间小路、曲巷里弄中才能探知的快乐,对于那些想走进一个新世界的人们来说,路上费些周折也是旅行的题中之义,是远离自己世界才能获得的新鲜体验。
最重要的是,黑马写的是新疆,更把自己的焦点对准了身边那群在历史上常常消隐得无声无息的底层回民,这就在道义与笔法上难能可贵了。新疆的故事多,但不好写;回回的酸曲长,却只能伴着泪花流。我作为一个民族主义者,感谢黑马的创作,他真的是在“创作”,毫无套路可循的创作。谢谢他的文字,我所能读到的有限的几篇他的作品,已让我惊叹眼前终于出现了一座新疆回族的乡土文学世界的入门,我想走进去,去感知新疆的回族老少带着体温的生活、哥妹之间缠缠绕绕的爱情、乱世中挣扎求生的惊心动魄……长久以来,那一直对我是一个迷。
2008年5月1日星期四
文章来源:《一个回族人的时代言说》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