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袁裕来律师认为,被扣书籍为港台出版社合法出版,从淘宝网上的书店依法购买,从书名看其内容亦无问题,请求法院责令执法部门将书籍返还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近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网购港台书籍遭查扣一事引起关注。3月7日,袁裕来对查扣其图书的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发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查扣图书时出具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责令其及时将扣押书籍返还。袁裕来向财新记者表示,3月7日,起诉材料已交给快递公司。
袁裕来告诉财新记者,查扣图书事件发生于3月4日11点左右,当时文化局和公安局执法人员共五人进入了他的办公室,称其一个包裹中有非法出版物要进行查扣,当时该包裹还尚未打开。
在财新记者获得的行政起诉状中,袁裕来称,“被告执法人员说是在联合执法中,发现原告涉嫌购买贮存非法出版物,然后有人拿进来一个包裹,说里面是非法出版物。被告决定拆封时,遭到原告严词拒绝,原告要求被告出具法律依据。但是,在原告的抗议声中,同行的公安民警还是强行拆开了包裹。”
据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这14本书为《拥有七个名字的女孩》、《新旧约圣经轻松读》、《谁说民主不亡国》、《没有名字的人》、《流水何曾洗是非》、《无敌——林肯 不以任何人为敌人 创造了连政敌都同心效力的团队》、《在资本主义带来浩劫时聆听马克思》、《影响世界的圣经100大事件》、《我想活得像个人》、《天堂》、《蔡英文绕不绕得过中华民国》、《夜——纳粹集中营回忆录》、《执法所思》、《隐动力》。
袁裕来表示,上述书籍为港台出版社合法出版,从淘宝网上的书店依法购买,而且单从书名来看,书的内容都没有问题,不是所谓的“禁书”,他在下单之前是经过认真审查的。
在查扣图书时,执法人员出具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称,因“调查袁裕来涉嫌购买贮存非法出版物一案的需要”,上述书籍将以“异地原物”的方式被保存在该局。
此后,宁波江东区文广新局执法大队亦证实确有此行动。据媒体报道,该局称是为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袁裕来涉嫌购买贮存非法出版物一案,依据《出版物管理条例》执法,查扣了袁裕来网购的14本图书,至于被查书籍是否属于非法出版物,还要等待专业鉴定结果。
袁裕来认为,执法人员查扣其书籍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他在起诉书中表示,“被告称是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包裹里的书是非法出版物,可是原告的包裹尚未打开,被告根本无法认定其中是非法出版物。”并称,即使涉案书籍是非法出版物,非法检查、强行拆封原告包裹取得的证据,也不能用来证明所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3款也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