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狱重病急需救治的人权卫士郭飞雄
在当下的中国大陆,每一天都在重复着人权灾难。不管我们的目光怎样焦灼地寻找着权力的受害者,也不管我们的双手如何想艰难地抓住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但在专制与暴政之下,我们终究不能减少一幕幕人权悲剧的上演。于是,那些以自由和生命为代价的人权捍卫者们,为了捍卫自己和他人的基本人权,只能从容地走进监狱,成为中共的囚徒。在身体被囚禁的同时,他们的健康状况尤为令人担忧,因为患有严重的疾病和得不到应有的治疗,甚至已经威胁到生命。
此刻,在南国的监狱里,一名杰出的民主战士郭飞雄,他的健康和生命正在牵动着各界的心。据媒体报道,4月26日,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在广东省阳春监狱医院监区会见了郭飞雄,得知:郭飞雄一年来间断有稀水样血便,近日加重,咽喉和口腔都有出血。走路摇晃,脸色不仅“惊人的苍白”,还带着晦暗,人更加的消瘦。郭飞雄对姐姐说“我的身体出现了大问题。”
身为医生的姐姐杨茂平立即意识到郭飞雄病情的严重性,如果拖延下去得不到及时的医治,就会危及到生命。于是她跟狱政科方面沟通,但官方并不正面谈郭飞雄的病情,反而以“杨茂东不剃头、不下楼、不劳动、没有晕倒”等来搪塞。
现年50岁的郭飞雄(杨茂东),早在2005年起就参与广东省太石村的维权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等公民活动,因此多次遭到殴打、关押和酷刑,为了抗争专制治下的暴政,他曾数度绝食,最长一次的绝食时间达50余天。2007年郭飞雄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期间受尽折磨,直至2011年9月13日刑满出狱。
出狱后的郭飞雄仍坚持宪政民主理念,一如既往地参与各项公民维权行动,2013年8月8日郭飞雄因涉及参与声援《南方周末》和“八城快闪”呼吁新闻自由的公民行动以及要求官方公示财产和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15年11月27日,郭飞雄、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庭审时郭飞雄被突然增加一项“寻衅滋事罪”,郭飞雄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孙德胜被判刑2年零6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郭飞雄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一天都没有被允许放过风。2016年2月21日郭飞雄被转往广东省阳春监狱服刑,郭飞雄和他的委托律师正在准备申诉。
2015年9月,郭飞雄荣获爱尔兰人权组织“前线卫士”颁发的“2015年人权卫士奖”,以表彰他在捍卫中国人权方面付出的不懈努力和所做的杰出贡献。
在南国中共的囚牢中,还有一位杰出的女性人权捍卫者——黄燕,癌症已进入晚期并转移至肝脏,血压高达180-200,血糖指标达14·7,这样的病情,即使在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里,病人的生命也会随时处于危险之中。然而,黄燕的亲属及律师依法要求取保候审的请求却遭到当局无情拒绝。
2015年11月26日,居住在广州的人权捍卫者黄燕被警方以“涉嫌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为由带走,一个月后罪名变更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2016年3月17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4月11日,黄燕一案再次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媒体报道,现年48岁的黄燕,多年来参与公民维权活动,2005年曾因多次帮助高智晟律师传递讯息而受到迫害,此后介入街头举牌行动,声援过高智晟、唐荆陵、浦志强、郭飞雄、王宇、周世锋、屠夫吴淦等被抓捕的维权人士。而这一次黄燕遭到抓捕,主要因为她关注声援广东省佛山8800亩土地维权一案以及声援佛山叶六味土地维权案而遭到佛山顺德市当局的报复。黄燕被关押后坚称自己无罪,并在看守所进行了两次绝食抗争,这无疑给她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四月初,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尚宝军律师前往顺德市看守所会见了黄燕,此前,黄燕的另一位委托律师刘正清到看守所会见时曾带出黄燕70多页的控告材料。据尚宝军律师介绍,不予批准黄燕取保候审的理由是,对黄燕的取保候审存在串供的可能。对此,尚律师指出,很显然黄燕的案子只有她一个嫌疑人,并没有同案犯,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串供的问题,这样的理由是非常荒唐的。由于无法看到黄燕的病历,也无法见到为黄燕看病的医生,所以尚律师只能通过黄燕自己的口述来了解她的病情。但无疑,在被羁押期间,黄燕的病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身体健康状况有持续恶化的趋势。而作为黄燕的律师及家属,是有权利了解黄燕在狱中的真实病情的。但看守所及办案单位,完全剥夺了律师及亲属的知情权。
据了解,在被抓捕后,黄燕坚称无罪。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她多次呼喊“依法治国、反对贪官污吏”等口号,而看守所曾为此给她带上手铐和脚镣。就在尚宝军律师会见黄燕时,还能隐隐见到她手上和脚上的伤痕。
鉴于黄燕在被羁押期间的病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且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外界甚至担忧,黄燕会成为第二个曹顺利。为了能够让黄燕早一点恢复自由以便接受系统的治疗,尚宝军律师已经再次向公安机关申请为黄燕取保候审。有关部门如若能从尊重生命的人道角度考量,应该尽快批准黄燕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北国黑龙江省望奎县,还有另外一位身患癌症的女性人权捍卫者张淑芝,2015年10月27日在国家信访局依法维权时被强制带回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次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被望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12月第一次开庭前半小时,张淑芝的亲属才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以致亲属措手不及,无法联系辩护律师。2016年1月28日,在第二次开庭一星期后,张淑芝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早在2003年至2008年间,张淑芝因癌症先后做了“甲状腺部分切除”及“肝脏右叶切除”手术,术后长期靠药物维持生命。这一次张淑芝再次入狱,因得不到及时救治,病情恶化,面临生命危险。但申请保外就医却被冷酷拒绝,生命的尊严遭到残忍践踏。
张淑芝原是黑龙江省望奎县运输公司职工,因在工作中长期接触盐酸导致重症,单位违法停发其工资,就此走上维权之路。在维权的过程中与北京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女士相识,并加入到曹顺利团队,为中国的人权事业奋勇争先。曹顺利女士被迫害致死后,张淑芝拖着病体,仍坚持完成曹顺利女士未竞的事业,坚守在维权一线。在张淑芝维权的生涯中,遭到过11次拘留,两次劳教,多次非法关黑监狱等迫害。
目前张淑芝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女子监狱。据张淑芝的姐姐透露,在2015年10月27日张淑芝在国家信访局排队登记时,突然被黑龙江省绥化市政府驻京办的截访人员绑架,她被绑架人员打成重伤长达两个月都卧床不能动弹,创伤至今未愈。
另据张淑芝的好友、同为曹顺利团队成员的上海人权捍卫者陈建芳介绍,张淑芝的身体已经不适合在监狱中被关押,黑龙江地方政府对张淑芝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完全是对她多年的维权行动的打击报复。就在张淑芝保外就医被拒绝之前,有关部门曾逼迫张淑芝认罪,并表示这样就可以让张淑芝恢复自由,病情得到医治,但张淑芝坚持自己无罪,认为侵犯人权的是政府的权力部门,是公权力在犯罪。所以,张淑芝的上诉被驳回,保外就医也被拒绝。
和黄燕一样,张淑芝的亲友同样担忧假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张淑芝也极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曹顺利。
2013年9月14日,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在北京首都机场准备前往日内瓦参加国际人权知识培训及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时,被北京警方秘密抓捕,直到一个月后外界才得知她已于失踪的当天就被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同年10月21日,曹顺利被变更罪名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曹顺利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患有双肺结核、肝腹水、子宫肌瘤、囊肿等多种重症。王宇律师在会见曹顺利时,得知曹顺利的健康情况,于是与曹顺利家人多次向北京有关当局为她申请取保候审,但都遭到断然拒绝。2014年春节前夕,王宇律师要求会见曹顺利未获批准。就在外界都担忧她健康状况之际,2014年2月20日,传出曹顺利病危被送入北京999急救中心抢救,随后转入北京304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2013年3月14日,被任意羁押整整6个月的曹顺利女士在北京304医院不治辞世。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一款“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世界人权宣言》中明确指出:“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健康权是一种基本人权”:“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
曹顺利女士被迫害致死已经过去两年有余,但至今外界仍不知其死亡真相,相关的责任人也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追责。而现在,身患严重疾病的郭飞雄、黄燕、张淑芝等人权捍卫者们,正如当初曹顺利女士的遭遇一样,生命已经命悬一线,随时面临着死亡的降临,所以她(他)们随时可能成为下一个曹顺利并非危言耸听。当此郭飞雄、黄燕、张淑芝等生死存亡之际,我们强烈呼吁社会各界严重关切他(她)们的生命健康权,强烈要求有关当局立即依法释放郭飞雄、黄燕、张淑芝等身患重症的人权捍卫者,以杜绝曹顺利女士的悲剧重演。
附一:关于立即对杨茂东进行诊断治疗的家属要求书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李景言局长:
我是被迫害于广东省阳春监狱服刑的杨茂东(又名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2016年4月26日上午10:00,我在广东省阳春监狱见到我弟弟杨茂东。我看到杨茂东比2月29日我见到他时更加苍白、消瘦,并且面色晦暗。不等我开口,杨茂东就告诉我他的身体出大事了,由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极其恶劣的羁押条件,他近一年来断续便血或稀水样血便,到监狱后,间断咽部和口腔出血,四月七日住进了监狱医院,四月十九日大出血,行走不稳。昨天和狱政科刘干事谈话时几乎站不起来。他在监狱医院被和四个人一起关在一个7.5平方米的没有窗户的房间,而且每天有二十三个小时都被关在里面。他要求进行相关身体检查,但是看管他的警察竟然说他们管不了。他向医生要求,但医院说必须要由狱政科刘干事批准了才行,而狱政科刘干事却就是不批准!
就杨茂东身体健康的事,我在2月29日和阳春监狱狱政科领导见面时就请求过,请求给杨茂东做一个身体检查,包括腰椎MR检查,因为杨茂东面色不正常。今天我再一次向阳春监狱狱政科领导请求,把杨茂东转到上级医院,做胃镜、肠镜、肺CT、血液化验,明确诊断及治疗。但狱政科领导说杨茂东没和他说,杨茂东要是晕倒了,会马上送医院的。这样的推诿答复让人无法接受。我说,任何一个人看到杨茂东现在的面色都会认为不正常,如果等一个人晕倒了再送医院恐怕就晚了。
作为杨茂东的姐姐,我强烈要求:
一,立即把杨茂东转到广州的大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二,对杨茂东进行胃镜、肠镜、喉镜、腰椎MR、肺CT、血液化验检查;
三,调查和追究阳春监狱狱政科刘干事及相关人员的渎职罪或虐待被监管人罪的责任(杨茂东病情恶化到这样的程度刘干事等人难辞其咎);
四,作为杨茂东的姐姐,我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各种责任的权利。
此致!
杨茂东姐姐(副主任医师):杨茂平
2016.4.27.
附二:黄燕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我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尚宝军律师,系贵局侦办黄燕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的辩护人。鉴于贵局4月3日做出的佛顺公保字(2016)00050号《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的理由不能成立,且黄燕身患多种严重疾病并有恶化之势,本辩护人现再次代表黄燕向贵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具体理由如下:
一、贵局佛公保字(2016)00050号《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贵局佛顺公诉字(2016)00376号《起诉意见书》,黄燕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发生在广州市石围塘派出所办案区内,涉嫌人员只有黄燕一人,并无其他同案嫌疑人,也就没有“串供”的可能和对象。故贵局4月3日做出的佛顺公保字(2016)00050号《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认为“对黄燕采取取保候审有串供可能”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二、黄燕身患多种疾病并有恶化之势,应当尽快对其取保候审
黄燕涉嫌罪名是非暴力犯罪,贵院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4月7日上午,本辩护人在会见黄燕时,她自述其“所患癌症已经转移至肝脏,血压已高至180-200,血糖指标也到了14.7”,如果其所述病情属实,应该说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其身体状况完全不适合再继续羁押了。
基于以上理由,辩护人恳请贵局,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黄燕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顺颂公祺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尚宝军律师
2016年4月12日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4/3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