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不同政见”人士秦永敏从2015年元月9日“失联”后,其妻子赵素利随后也“失联”,经秦永敏三哥秦永昶等人多方查找也未知他们的下落,2016年5月,秦永敏三哥经多方打听,终于得知秦永敏已经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主办检察官为傅建中,为此秦永昶委托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覃永沛、李春华律师为秦永敏的辩护人。

2016年5月11日,覃永沛律师亲自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律师所的有关委托手续,打电话给傅建中检察官,被告知出差了,没能够阅卷。

2016年5月17日,在定好机票后登机之前,李春华律师致电傅建中检察官,问是否可以安排阅卷,答:我们没有收到你们任何手续,没有预约,没法安排阅卷,李律师留下自己手机13317617800,要求傅建中检察官在方便的时候安排阅卷并电话告知。

5月17日下午2点50分,李律师亲自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递交了律师所的有关委托手续和律师函,一个年青的男同志接收材料并说好象秦永敏案已经委托了广东的律师,翻看一堆材料,最终只翻到了覃永沛律师于2016年5月11日递交的材料,案管中心打电话给傅建中检察官,被告知不在,没法阅卷,我们问他能否先去会见被告人,答应该没问题。

李律师直奔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到所后被告知:先预约,明天(18日再安排会见),并复印了全部材料交看守所。问及是否可以先代交点伙食费,答明天进来之前先交伙食费,然后再会见。

5月18日早上7点50分,我早早来到看守所,被告知9点才开始收伙食费,到9点,窗口前已有几个人排除交费的,好不容易排到本律师时,交上钱后,怎么也无法在电脑系统中查到“覃永敏”的名字,只好退回了所交的1000元。

本律师直接进到会见接待大厅,一个负责接待的领导模样的人告知,他们看守所尚未接到解除会见限制通知,无法安排会见……当要求先交伙食费时,领导打电话给门口收费的同志,叫他先收,,放下电话后,领导是叫我报“701”便可交费了,出来后报上“701”,终于可以交费,而其他人只要报上姓名,电脑上即可显示被关押人的信息,唯有秦永敏是高度保密的!

根据家属的要求我们再次拨打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电话,查询赵素利的情况,被告知:我们从没有接到过有关“赵素利”的案子。

这次武汉之行的收获:一、再次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律师函等委托手续。

二、确认秦永敏确实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三、代家属秦永昶为秦永敏交了1000元、代其朋友徐秦为秦永敏交了1000元的伙食费。

四、赵素利仍“失联”。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李春华

2016/5/18早上

(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5月18日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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