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等是一些文化人。在全国解放以后,对一些文艺理论方针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主要表现在他们给党中央的三十万字上言书中和他们之间的言论中,书信中。

他们的问题,主要是思想问题,言论问题。根据这些问题定“反革命集团”,对他们中的一些人进行关押,逮捕,这显然是错误的。

强行要求他们交出相互之间的信件,并从这些信件和给党中央的信件中,挑出个别词句,在报纸上公布,在全国进行揭发批判,开始了以言论治罪,以思想治罪。在建国后制造了第一个大型的文字狱,影响很坏。

胡风等人对毛泽东同导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讲话”在延安是有用的,解放后有些地方不合适了,批评有的人把“讲话”当成教条。他们反对文艺领域中的机械论;批评党内的一些宗派主义倾向,提出了文艺要写真实。这些观点,当然不能讲是错误的。

“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写于抗日时期的延安,有的提法在解放后显得过时,这也是必然的。

生活的真实乃是艺术的最主要的基础,艺术当然要写真实,这是唯物主义的艺术观。把这些观点斥之为“反动的”“写真实论”,这正是文艺理论是非上的一个大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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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党中央提出《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一批材料,毛泽东为该材料撰写编者按语。

以后陆续发表了第二批,第三批材料
―――见《新中国五十年大事记》P112,P120.

胡风于1955年月日被捕,在1965年判处14年徒刑,1970年又判无期徒刑,说他攻击毛主席。

1979年8月

(《狱中上书》,孙文广/著,香港夏菲尔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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