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9

石玉

新华社旗下《财经国家周刊》前记者石玉。(石玉提供/记者乔龙)

新华社旗下《财经国家周刊》的前记者石玉,2014年因参与公祭胡耀邦和赵紫阳,被河南郑州市警方行政拘留37天,后取保候审一年。本周四,石玉启动法律程序,控告当年办案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并为自己被错误羁押申请国家赔偿。

“郑州十君子”之一、新华社旗下《财经国家周刊》前记者石玉,因涉六四公祭案,曾被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行政拘留37天后,获取保候审一年。6月9日,石玉告诉本台,当天起,他启动对2014年“22”(2月2日)案件办案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的控告和国家赔偿。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2014年2月2日,八九学运领袖于世文与十多位公民在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家乡河南滑县举行公祭赵紫阳、胡耀邦和六四死难者的活动。这是1989年6月4日之后,首次在中国举行的公开公祭六四活动。其后,于世文、陈卫、常伯阳、姬来松、石玉等十人被公安刑事拘留。被捕者被外界称为“郑州十君子”。石玉被刑拘37天后,获取保候审。不久前,石玉通过司法考试之后申请律所实习,但遭到派出所的刁难,拒绝出具无犯罪证明。

石玉6月9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他被警方指在2014年2月2日参与祭奠胡耀邦和赵紫阳的活动,被违法抓捕。他就此启动追究程序,将对当年拘留他的办案机关和人员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提出控告,并申请国家赔偿。他说:“今天我准备控告材料。公检法办案人员在刑事案件办案中,明知这个人没有罪,还要追究他的责任,或者是知道这个人有罪,却故意不追究他,都属于徇私枉法,也涉嫌滥用职权。我们在(2014年)2月2日,祭奠已故国家领导人一个是胡耀邦,一个是赵紫阳。胡耀邦是可以公开讲的,温家宝在人民日报专撰文忆耀邦。,我们作为公民怎么会没有权利去祭奠?赵紫阳虽然受到处理,他是罪犯吗?即使是罪犯,我们也有表达言论的自由”。

石玉本名施平,2001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在媒体工作十多年,曾任职于《南方都市报》、《第一财经日报》、新华社旗下《财经国家周刊》杂志。本台曾报道,2011年10月5日,石玉因到山东临沂探望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遭到保安绑架和殴打。他当年曾对本台证实,由于《财经国家周刊》受到了很大压力,他辞职离开新华社。

最近,经长达半年的封闭学习终于通过司法考试的石玉说,他已着手准备材料,将起诉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的办案人员,还将申请国家赔偿:“当时刑拘我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后来检察院没有批捕,我被关押了37天。因为他是错误的,错误的刑拘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我办理取保是2014年7月2日,解除取保是2015年7月2日,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到今年的7月2日,一年内没有被起诉的话,我就可以向赔偿业务机关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申请国家赔偿。但是提出控告,随时都可以。我正在准备控告书”。

目前十君子中,仅八九学运领袖于世文仍被郑州法院羁押,其余均已获释。于世文的妻子陈卫9号表示,端午节过后,她还将通过律师采取进一步行动。当谈及石玉时,她说:“现在他(石玉)考上了律师资格,然后要去实习,需要二里岗分局开一个无罪证明,他才能上岗当律师,二里岗分局分局就是不给他开证明,他就当不了律师。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他没有犯罪记录,派出所是应该给他开具证明的,现在等于是违法不给他开这个证明”。

石玉称,他会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维权到底。

特约记者:乔龙;责编:吴晶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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