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确乎十分的“人道”了。

即便是屠宰传统的食用动物,也在“动物福利”的强烈舆论与法规中受到越来越严格的规范。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制定了有关“动物福利”的法规。其法理源于对生命的怜悯与敬畏,即动物这种相当高级的生命与我们人类一样具有痛苦、恐惧等基本感受与情感,因此,即便要屠宰它们以供人类食用,也应该在饲养时给它们起码的生存空间,在屠宰时尽量减轻它们的痛苦。比如宰杀前必须洗澡,必须隔离屠宰,绝不可令其它猪看到而引起惊恐,必须在电击昏迷之后才能放血肢解等等。

当然,这说的是中国之外的世界。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些“动物福利”似乎有奢侈之嫌。记得网上有好事者曾贴出一则“异闻”,说江苏徐州(铜山县大黄山乡)村民某王发明了一种“生烤活驴”的屠宰法,现场实录如下:

继续阅读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