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早就想写,早在去年笔会开大会时,曾将文章意思征询笔友意见,却说是不合时宜。一晃过去半年,我估计现在应该没有适宜不适宜问题了,有点闲暇时间,赶紧写出。

文章非“原创”,不是出于自己主动,而是对他人文章的反应,所谓“有感”。他人文章,即王蒙第二部自传中评价刘宾雁《人妖之间》一节文字。我读后有感,急于写出告之笔会同仁,理由很简单,刘是我们笔会老会长。如小孩分帮干架,当听到旁人说自己头目坏话,急急回来告知众伙伴也。急急告知还不仅是行帮意识,因为,我曾经是多么欣赏《人妖之间》啊——我怕不少笔友有同样的感受,尽管已是三十年前的事了,而旁人说的坏话……居然是对的。

这真令我有点尴尬。

依我有限而模糊的了解,大多数笔友尤其是笔力强健的一支,除了奔忙于生计之外,主要致力于意义深远的第一线冲撞,如我这样懒散每日翻读点闲杂书的人不多。敬佩之余,自己检点能做的就是,所读有得不敢私秘,尽快让笔友周知,也算是追随诸先进之后出点小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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