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由于此前广州公安当局一直不允许会见,广州三君子之一唐荆陵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原计划离开广州。但因27日下午与广州市公安局预审支队交涉要见唐荆陵的办案警官了解案情,负责接待刘晓原律师的秘书科长让刘晓原28日等电话,因此,刘晓原决定改变行程再等一天。上午九时二十分许,刘晓原接到了广州市公安局预审支队警官电话,让他去拿不许可会见通知书,并说会让他了解案情。

这份由广州市公安局发出《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称:“因犯罪嫌疑人唐荆陵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机密”,因此不同意刘晓原会见唐荆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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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刘晓原律师表示,这个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刘晓原律师说:“律师会见当事人,怎么可能会有碍侦查?这并不是涉密案,有何秘密可泄露?说律师会见有碍侦查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不论是什么刑案,当事人都有权聘请律师。但聘请了律师又不让会见,让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权利?唐荆陵已被逮捕两个多月了,还以此为由阻碍律师会见,少见。”

刘晓原律师还表示:“不许可律师会见,我认为,侦查机关的行为有碍辩护!见不到当事人,只是听办案人员对案情的简单介绍,让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如何提出辩护意见?”

在签署《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之后,广州市公安局预审支队办理唐荆陵案件的警察与刘晓原律师谈话,称今年以来唐荆陵印刷了非法出版物送给一些人。

下面是刘晓原律师叙述的要求会见唐荊陵经过

刘晓原律师:上午九时五十分,我赶到了广州市公安局预审支队,接待室打电话联系到办案警官,等到十时二十分,一个穿白丅恤衣的便衣来到大厅,他查看了我的执业证后,让我签收不许可会见通知书,我问他姓什么却不愿意说,也不拿警官证给我看。签完字后,他与一个穿便衣的年轻人带我到另一栋办公楼的小房间,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两张凳子。穿便衣的年轻人只能站着。穿白丅恤便衣坐下后,打开一个长挎包,拿出录像机和架子,说对今天交谈要录音。我说既然你们要录像,我也可以录吧,随即拿出手机。年轻便衣看我拿手机有些不方便录,要我把手机给他帮我录。谈了一会后,穿白丅恤便衣突然说不录了,他主动关了录像机,我也让年轻便衣把手机给我。

警方给我谈的案情是,今年以来唐荆陵印刷了非法出版物送给一些人。我问出版物中的文章是谁写的?他说有些是唐荆陵写的,有些是别人写的。我再问,文章有“煽颠”内容吗?他说经过了鉴定。我提出这次不允许会见,那要等到什么时候能见?他不作答。只说还可以申请会见。我说,如再来申请又不让会见,这不是折腾人吗?我请他转告官员,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必须通知律师会见。双方交谈了三十分钟,结束时,我又问他们的身份和姓氏,穿白T恤便衣只说是预审支队,仍不愿说他们姓什么,也不告知办公电话。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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