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只是恐怖主义,是超级恐怖主义,是极端恐怖主义
在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美国,在美国最重要的两个城市──纽约与华盛顿,在这两个城市最重要的建筑──世界贸易中心大厦与五角大楼,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恐怖袭击事件。
有人讥笑美国是纸老虎,它甚至不能保护自己人民的生命安全;有人赞赏袭击者的超人智慧,只用区区十几个人就沉重地打击了世界头号强国。这两种观点都是完全错误的。这次恐怖袭击之所以得手,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恐怖分子的凶残超出了世人的想象,因而超出了世人的戒备。它直接攻击了现代人的生存底线。
这实在是噩梦成真:几乎所有的关于未来人类世界的科幻恐怖电影,都是有一小批冷血而精明的狂徒试图用恐怖手段征服全人类。911恐怖袭击事件证明,这样的情景不一定需要更高的科技力量,只要恐怖分子更加的丧心病狂。
有人抱怨说,是好莱坞拍摄的大量表现恐怖主义罪行的影片,启发了、教会了恐怖分子。其实,这次恐怖袭击行为的残暴性质甚至已经超出好莱坞的影片。它甚至超出了富于想象的好莱坞的想象。倒不一定是先前没人能想得到,问题是想到了,写出来,演出来,没人会信,影评家和观众都会说你不真实,不合情理,不合逻辑:“恐怖分子也不会这么干呀!”
是的,911恐怖袭击事件绝不只是恐怖主义,它是超级恐怖主义,极端恐怖主义,绝对恐怖主义。
社会学家早就指出,在现代生活中,许多人都会花费大量时间与那些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在许多城市情境中,我们不断地与之不同程度互动的,是那些我们或者知之甚少或者从未见过的人,而这种互动所采取的是转瞬即逝的交往方式。现代生活之所以可能,关键一点是,在互为陌生的人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最起码的相互信任,最低度的相互信任。正是这种最低度的相互信任,给予现代人以“本体性安全”。
我们从市场买回食物,相信其中没人故意放进毒药;我们去医院看病,相信医生不会成心把我们害死。我们知道世上有坏人和人为的危险,但是我们知道如何躲避如何防范,因为一般来说,我们相信坏人做坏事也有它的逻辑。我们和坏人之间甚至也有一种信任的默契。
就拿劫持飞机一事来说吧。劫机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劫者和被劫者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信任(!),一种如履薄冰的信任,细若游丝的信任,但毕竟不失为一种信任:
被劫者多少总还相信,劫者只是把他们当作人质,而不是打定主意要他们当炸弹;
劫者则相信被劫者有这份相信,所以才会接受他们的摆布,而不是不顾一切地和他们拼命;
各国政府也仅仅是相信被劫者的生命有可能保全,所以才要求机组人员不必与劫机者作殊死斗争。
然而,911事件摧毁了这种相互信任:
一旦被劫者强烈地担心,他们不是会当作人质而是会当作炸弹,他们还会听任摆布坐以待毙吗?
一旦各国政府强烈地担心,不仅机上几十人上百人的生命难以保全,而且还可能对地面上几千人上万人的生命造成重大伤害,他们不得不要求机组人员携带必要的装备,不顾危险地去搏斗,无论如何决不能让劫机者得逞;迫不得已时,政府甚至不排除下令用炮弹把被劫的飞机击落。
新的劫机行为摧毁了旧式劫机行为赖以存在的各方互动心理,由此产生出新的心理预期与反应方式。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本来只打算进行旧式劫机行为的恐怖分子们怎么办呢?他们发现他们已经不可能使别人把他们和新的恐怖分子区分开来了。如果他们只抱有旧式劫机的动机和目的,他们唯有放弃。
那么,这种新式劫机行为又有多高的可重复性呢?几乎为零。有了这次刻骨铭心的经验,任何劫机行为都会导致不惜同归于尽的反抗,除非劫机者本来就是想造成一次空难,否则,他们的目的决不可能实现。
这样说来,恐怕以后不会再有劫机事件了,除非空难。
911恐怖袭击树立了一个恐怖的榜样。以后发生这一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地有效地制服这种超级恐怖主义,它就会象癌细胞一样扩散。它破坏了当今地球村的人类生存的基本安全感。
(2)不只是怯懦卑鄙,而且还用心险恶
911恐怖袭击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的彻底隐匿性。
以往的恐怖行动,就算是匿名干的,事后也常常有人出来认账。恐怖分子当然不会让别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因为他不愿意挨打;但他并不是不让别人知道他是什么人,这至少还表示他不愿意你错打了别人,表示他愿意承担后果,承担责任,起码还有点敢做敢当的气概。911事件的主事者却始终隐姓埋名,这难道不是怯懦,不是卑鄙吗?
岂止怯懦卑鄙,而且用心险恶。这次袭击的主事者就是要让被袭一方费尽猜疑,巴不得你选错了回击对象,唯恐天下不乱,用心极其阴毒险恶。
我们知道,猜疑本来就是件伤感情的事。猜疑总是发生在缺少互信的双方,猜疑又加深了这种互不信任;即便后来弄清楚真凶,先前的猜疑引发的仇恨情绪并不会随之消失,它还会残留在双方心里。就算美国找对了911事件元凶,但由于被指控者不改口,否认到底,这就难免使一些人疑惑,尤其是相关的国家及其人民,他们会对正义的还击产生反感以至敌对情绪。幸亏现在各大国之间的关系还大体正常,不至于因为突发的恐怖袭击事件而怀疑是对方所为,彼此兵戎相见,否则,由一次恐怖袭击事件而引爆核战争世界大战也不是不可能。
不要以为恐怖分子是在为本族本国人民而奋斗。试想,当恐怖分子袭击别国人民时,它把本国本族的人民置于何地?恐怖袭击势必招致对方的回击,因此,恐怖分子事实上是把本国本族人民送到对方的炮火之下。如果恐怖分子隐藏得如此之好,以致于对方难以找出其所在的位置,那不过是把那些有保护他们嫌疑的国家和人民置于对方的炮火之下,也就是说,他们是成心把那些最同情他们的国家和人民置于对方的炮火之下。换句话,恐怖活动的头目们是把一些人当作自己攻击的活靶,而把另一些人当作对方回击的肉盾。恐怖主义巧妙藏身,暗中窃笑,巴不得对方找错回击目标,再激起被击一方的反击,混战一场,天下大乱,所以他们是在把一切人推向灾难的深渊,可见恐怖分子没有爱只有恨,所以他们是人类公敌。
(3)不是反美国,是反文明反人类
凭着道德直觉,我们就可以作出判断:911袭击是不可饶恕的恐怖主义暴行。然而一旦诉诸辩论,我们却发现,那种相反的判断居然也能讲出一套道理,而要彻底驳倒这套谬论好像还并非轻而易举。
导致思想混乱的原因,首先在于概念的混乱。因为人们对何谓恐怖主义就持有不同的理解,对不同的问题又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分。一个最常见的现象是,张三眼中的恐怖分子很可能是李四心目中的英雄烈士。这并非没有道理,假如我们把暗杀一概视为恐怖主义,那么,你是否认为暗杀希特勒也是恐怖主义呢?
限于篇幅,我不打算在这里对恐怖主义进行学院式的条分缕析。其实也用不着,因为我们这里并不是要对古今中外各种恐怖袭击事件都分门别类地作出评价,我们这里只谈911.
911恐怖袭击事件不是针对政府要员或军警,更不是针对专制者独裁者,也不是针对任何直接责任人,而是针对无辜平民(包括被用作炸弹的被劫客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在这里,被袭平民还不是受牵连被波及,他们根本就是被有意选中的袭击目标。仅此一点,主事者便罪在不赦。
有人说,911恐怖袭击的本意是针对美国政府,因为美国政府是美国人民选出来的,美国人民应该为他们选出这样的政府负责,所以要针对美国平民。但问题是,就连这种无耻的狡辩也完全站不住脚。不要说飞机乘客中有非美国公民,尤其是世贸大厦,是当今世界最具国际性的非政府非军事建筑。其中,不论是上班族还是旅游客,非美国公民都占绝大部份,还包括一些非西方人。如果要在当今世界上找出一座最能体现民间性国际化的建筑物(联合国大楼属国际官方机构),还有比世贸大厦更典型的吗?如果连对准这样一座建筑物发动恐怖袭击都不叫反人类,还有什么算得上反人类?
传统的恐怖活动一般都要传达某种信息,明文宣示其目的。911事件的第三大特点是,它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这毫不奇怪,因为主事者深知,他找不出任何能够自圆其说的拿得上台面的目的。我们很难找出比911事件更典型的反文明反人类暴行。
(4)犯罪就是犯罪,借口不是理由
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因此,发生了911事件,小布什总统也难辞其咎。
不对。且不说小布什上台才几个月,而策动911袭击这样一种计划周密、准备充份的恐怖行动需要多长的时间(《波士顿环球报》文章说这次行动是在五年前就策划准备的)。更重要的是,即使美国政府长期以来的中东政策或外交政策招致了某些阿拉伯国家的强烈反感,但是,这决不意味着象911行动一类恐怖袭击就有了理由;就算你全盘否定美国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从事过任何建设性的努力,但最起码的,美国在那里既无军事占领,又无殖民统治,更无种族灭绝,再坏还能坏到哪里去?
还有人讲到911一类恐怖主义的产生土壤。好像邪恶不是由于邪恶,邪恶都仅仅是某种社会环境的产物。言下之意是,只要社会改善到某一程度,邪恶就将自行彻底消亡。这种乌托邦主张又忘记了人的“原罪”即本性中的阴暗面。我并非不知道一种恶劣的生存条件会滋生犯罪,但是我们这里讲的是911,象911这样超出常人想象的邪恶只可能出自超常的邪恶自身。
我看过一部由真人真事改编的电视片,一个女人,经常装成护士进入产房,趁别人不注意时就下手把刚出生的婴儿弄死,屡屡得手。照说她的作案技巧也未见复杂高明,问题是一般人绝对想象不到世上竟有如此邪恶之人,问题是这个女人的犯罪行为没有具体的犯罪动机(初生婴儿是绝对无辜的,而他们的父母是谁你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弄死他们呢),所以一般人对她不防备不怀疑。据说这个女人当年怀孕,婴儿刚出生就死在医院里了,从此对医院恨之入骨,见到别人生下活鲜鲜的婴儿就妒火中烧,必欲弄死而后快。以这个女人平日的伪装和作案时的镇静,她当然不是疯子。试问,对于这种犯罪,其滋生的社会土壤在哪里?对于这种犯罪,我们除了惩罚与防范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正常的仇恨都有其特定的具体对象。但世上还有一种无明的仇恨,它对着一个庞大的群体,如所谓阶级仇恨,种族仇恨,对异性的仇恨对外国人的仇恨,对知识分子的仇恨对商人的仇恨,对不同政见不同信仰的仇恨,甚至对人类的仇恨。心怀这类仇恨的人把他们的仇恨无差别地射向任何一个属于该群体的具体个人,而且往往是越素不相识,越无冤无仇,在恨者心目中越只是一个符号,一个抽象,一个化身,恨起来越无牵无挂越容易。这类无明仇恨的产生当然不是没有缘由的,但缘由不是理由。譬如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仇恨很可能与他早年受过某些教授学者的冷遇有关,但这决不等于说他对知识分子的仇恨就是必然的,应该的,有道理的。
就在911事件之前,世界舆论不是还普遍地认为当今时代是和平的时代,经济发展的时代吗?和此前的一百年相比,今天的世界,冷战终结,热战稀少,长期被视为火药桶的中东虽然不太平,但也不算太紧张,所以,不仅美国,其他大国也对中东问题相对松懈。怎么出了一个911事件,就又把它归结到“压迫愈深反抗愈烈”了呢?超级恐怖主义显然是一小撮狂徒所为,未必是国际间矛盾深化激化所致。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倒有可能深化激化国际矛盾;而要处理好恐怖主义问题,关键是要把恐怖主义当作恐怖主义,而不是在那里又搞什么反对美国霸权。
恐怖犯罪就是恐怖犯罪。恐怖犯罪可以给自己找出一百个借口,但是它没有半点理由。更何况911恐怖袭击的主事者连一个借口还没有给出来呢。
这次恐怖袭击的犯罪集团绝不是反对所谓美国对世界的霸权。他们是挑战整个文明世界,他们是要建立野蛮对文明的霸权。
(5)没有规则就没有文明
有人说,你们谴责这次恐怖分子杀人,美国政府不是也杀过人吗,而且还杀得更多。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是罪恶就都应该谴责,不论谁(包括美国政府)犯下罪恶都应该谴责。在眼下,只要你承认911恐怖袭击是犯罪,你就应该对之谴责。
第二,“勿杀人”是最起码的原则,如果有人硬是违犯它去杀了人呢?那就必须惩罚。想一想下边这个例子吧: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死了两千多人,主要是军人;美国用原子弹炸广岛长崎,日本死了二十多万人,而且主要是平民。为什么舆论对珍珠港事件谴责不休,而对广岛长崎事件批评很少呢?照说生命都是平等的,难道二十万条日本人的生命还不及两千条美国人宝贵吗?
哀悼死者是一回事,对一桩事件的评判是另一回事。在上边的例子中,关键在于,是日本人破坏了规则,首先破坏了上述道德诫令;是日本人先发动战争,还采取了偷袭手段,这和美国自卫反击的行为有性质上的差异,因此两者决不可相提并论。
我们还应记住,日本军国主义犯下的罪行决不只限于偷袭珍珠港,它在整个战争期间,在太平洋地区,包括在中国,都犯下了滔天罪行。它杀害的人数远远超过了二十万,而且主要是平民。不过我这里强调的是,在对珍珠港事件的谴责中包含有一条重要原则,那就是对破坏规则的谴责。对日本的惩罚不只是为了自卫,而且,更是为了捍卫规则的不可侵犯性。
再举一个例,一个贪官贪污了一百万元,那么,是不是追回这一百万就完事大吉了呢?为什么还要对他再惩罚呢?可见惩罚的意义并非为了金钱上的收支两抵,惩罚还是为了捍卫规则的不可侵犯。单从数量上看,有时候,惩罚似乎超过了罪恶(如上例);但有时候又低于罪恶,譬如对一个系列杀手也只能以一命相抵。因此,这主要不是一个数量的问题,而是捍卫规则的问题。这就是说,在评价一场流血冲突或者比较几场流血冲突时,主要不是看谁杀的人多谁杀的人少,主要是看谁在违犯规则谁在维护规则。
老话说:“杀人可恕,情理难容。”这是说对杀人之事须以情理作评判的尺度,有的可恕,有的不可恕。讲到战争,战争当然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然而,要让所有人在所有重大问题上对谁合情理谁不合情理,谁正义谁不正义都达成一致,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我们至少可以制定一套中性的,具有普适性的,形式化的标准即规则。
我讲到了规则。文明就是一系列规则。人际之间,国际之间都必须遵循一系列规则。和平时期有和平时期的规则,就算不幸打起仗来,也必须遵循打仗的规则,譬如开战的规则,对待战俘的规则,等等。没有规则就没有文明,没有规则就是回归野蛮。
(6)驳“恐怖袭击是弱者的有效武器”
没有人敢于否认911恐怖分子违犯了规则,他们甚至连传统的恐怖主义规则都通通践踏无遗。然而有人说,规则是强者制定的,它只对强者有利;走投无路的弱者要想生存要想取胜,不得不打破强者制定的强加于弱者头上的所谓规则。前年,中国出了一本书,名曰《超限战》,鼓吹的就是这套理论。
此论似是而非。必须懂得,打仗讲规则,决不是只对强国有利而对弱国不利。规则意味着限制,意味着约束。它对强国弱国一视同仁。事实上,弱国由于弱,格外需要规则的保护。如果强国弱国双方打仗都不讲规则,弱国只会更遭殃。
有人说,911恐怖袭击是一大创新,它改变了人类对战争的概念。不对。911恐怖袭击不是创新是复古,是倒退到野蛮时代。在野蛮时代,各部落、各国家之间打仗就都不讲规则,不分军人与平民,不分战时与平时,无所不用其极。在那时,饱受欺凌、走投无路的弱者要是用911式的恐怖袭击手段打击强者,只会迎来滔天大祸,被屠城屠族,灭国灭种。古代的情报更不灵,遭受恐怖袭击的一方更难以准确地找出谁是袭击者,怎么办?很好办,把有嫌疑的人员或族群统统灭掉就是。在古代历史上,被灭绝的部落、村镇、城市、族群、国家,难道还少了吗?
研究南京大屠杀的学者都纳闷,为什么只有五万人的日本兵竟能够对有十一万中国军人和五十多万中国平民的南京城实行大屠杀?一位日本军官当年就写道:“面对一大群上千、五千、或是一万个人,光是要他们缴械就极端困难,他们如果要闹事的话,就是个大灾难。”事实是,日本人采取了极其阴险狠毒的办法。他们先假装答应要公平对待中国人,以换取他们结束抵抗,哄骗他们向日本人投降,把每一百或两百个中国人分成一群,然后再将他们诱骗到南京近郊不同的地方杀掉。
而中国军人和老百姓之所以上当受骗,就因为他们事先完全没料到。毕竟离秦军坑杀四十万降卒的时代相距两千多年了,不杀战俘的规则早已深入人心。谁能料到日本人根本不管这一套呢!
我承认,有时候,实行恐怖袭击可能对相对弱势一方有利。不过,那必须是针对对方的军政要员,针对独裁者,因为在这里,杀死几个人就可能使整个局面改观。要不,就是象偷袭珍珠港那样,一举而重创对方的军事力量,从而改变双方力量对比。但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绝不在此例。相反,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既不能改变强弱对比,还会严重损害袭击者一方的道义形像,并促使对方同仇敌慨强力还击。
道理如此简单,事实如此清楚,为何还有人对911恐怖袭击拍手叫好呢?说穿了,是因为如今这批实行或赞赏对平民恐怖袭击的弱者,吃准了他们的对手是文明人,要讲规则,有自我约束,不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据报导,美国遭到袭击后,不少巴勒斯坦老百姓上街欢庆。这固然说明了他们恨美国,但是在这种恨的背后何尝没有对美国的信任。尽管他们知道美国在当今世上的军事优势远远胜过当年的纳粹德国,可以轻易地消灭自己,但他们相信美国人不是希特勒。
基于类似的道理,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某些极权专制国家对反恐怖主义并不热心,而且,那里的老百姓好像也不大恐惧,很少切身之感。因为,在一个“一九八四年”式的国家里,“老大哥”的监视无处不在,除非掌权者自己,别人谁也搞不成恐怖主义。再有,老话说:“宁犯君子,勿犯小人”。可是,当君子免不了要得罪小人,而小人得罪的多是君子。专制国家的政府内外树敌,没有比专制国家的政府树敌更多的了,但是,它的敌人多是文明人,善良人,讲规则,重人心,不会采取恐怖主义,更不会采取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
(7)文明与野蛮之战
反恐怖主义之战,是文明与野蛮之战。如前所说,恐怖主义,包括超级恐怖主义都不是什么新东西,但是,用文明的方式战胜恐怖主义倒是人类的新问题。
这一仗很不好打:攻也难,守也难;没有明确的敌人与战线,也没有明确的最后胜利。你很难准确地找出真正的敌人,你很难在打击敌人的同时完全避免伤及无辜。如果你担心找错打击的对象或担心伤及无辜因而不敢迅速地有力地打击敌人,你又很难防止恐怖分子发动新的袭击,导致新的无辜生命的丧失。尽管我们知道,正是自由社会对人民的广泛信任使得恐怖分子有可乘之机,但是,我们绝不可为了打击恐怖分子而取消对人民的信任。
不论有多少困难,人类必须打赢这一仗──为了我们的生存与文明的延续。
原载《北京之春》2001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