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4年9月1日讯)据刘晓原律师消息:14090123168500

接乌鲁木齐中院来电,负责伊力哈木案的刑庭帕副庭长问我是否收到召开庭前会议的通知?我说,今天上午,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已收到。她问我哪天能到乌鲁木齐?要我在开庭前会议之前,一定要去征求被告人对证据的意见。我问她,伊木哈木不参加庭前会议吗?她说,被告人不用参加。

我曾经参加过其他案件的庭前会议,法庭都会让被告人参加。据媒体报道,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案,为了便于刘志军参加庭前会议,还选在秦城监狱进行。为何伊力哈木案,就不让被告人参加?开这样的庭前会议,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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