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兰已被羁押二年零一个月,案件还在最高法院第三次批准延长审限之中:

2014年10月27日,苏昌兰被佛山南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逮捕后,两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期间,南海区警方将案件移交佛山市警方侦办。

2015年5月3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使用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还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5年11月12日,案件起诉到佛山中院,在三个月审限内没有开庭,经广东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直到2016年4月21日开庭审理。审限届满后,由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了三个月审限。最高法院第二次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届满前,佛山中院又称,最高法院已第三次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延至2017年2月12日)。

就案件“久延不决”的问题,我已向佛山中院、最高法院作了投诉。佛山中院回复称是“依法延长审限”,最高法院还没有作回复。

文章来源:维权网

苏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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