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五日,在两会北京代表团的分组审议会上,王岐山说:“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王为此提供的理论依据是毛泽东的“最高指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王岐山是现任中共七名政治局常委中口才最好、能力最强的一位,年轻时思想开明,曾是所谓“改革四君子”之一。王掌管中纪委,是习近平反腐败“打老虎”的得力干将,习执政四年所获得的反腐政绩与“崇高威望”(张德江语)一多半与王岐山有关。所以人们相信,王岐山虽然在常委中排名老六,而实权则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某种程度上,当今高层结构是“习王体制”而非“习李体制”。王岐山否定党政分开,应该代表了他与习近平的共同想法,或者说,他这是“代圣上立言”。
与其他几位政治局常委照本宣科、小心翼翼的谨慎“话风”相比,王岐山一向比较另类。他说话直率、随意,有时滔滔不绝、慷慨激昂,有时一语中的、切中要害,且不刻意回避敏感话题。他大概是本届常委里唯一一个公开提到过政改、宪政、司法独立、党政分开的人。不过,他的敏感言论与他未做官、未做大官时的言论大相径庭,毫无锐意改革意识,不仅没有给期盼政改的人们留下一丝希望,反而给人兜头泼下了几大盆凉水。
两年前,也是在两会前后,王岐山会见美国著名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王慨歎中共反腐“自己监督自己,难啊”之后,福山发问:“不知中国的宪法能否做到rule of law(法治),并司法独立?”王岐山立刻斩钉截铁地回答:“不可能。司法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这就是中国的特色。”他并反问福山:“宪法是文件、也不就是人写的吗?”
就在此番对话几个月前,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通过了洋洋洒洒数万言的《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那份《决定》虽然十多次提到“党的领导”,但在不明就里的外国人看来,“贯彻落实宪法”、“依宪治国”近乎宪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乎法治,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则近乎司法独立。如果是其他常委与福山对话,大可以对福山的提问不置可否,而是用四中全会的官话、套话去敷衍搪塞,但王岐山却直截了当地给出了否定答案,且毫无歧义地说明,之所以中国不可能rule of law并司法独立,唯一的症结就在“党的领导”、“中国特色”。听起来,这既像是对“党的领导”的维护,更像是对“党的领导”的挖苦,而这就是王岐山的独特“话风”。去年底,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誓言“向司法独立亮剑”,话已经说到了粗鲁蛮横、攻击性十足的地步,但周强很有底气,这底气来自于“党的领导”的霸气。
关于司法独立,中共的官方用语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此处“独立”故意省掉了宾语。独立于谁?显然不是独立于党和党的政法委,似乎也不应独立于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人大和“人民群众”依宪法享有监督权),那就只能独立于个人以及所谓“非组织活动”了。而西方式的司法独立,则是司法程序不受任何人(包括最高领袖)、任何组织(包括执政党)、任何机构(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领导”或干预,在这个意义上,王岐山和周强公开否定司法独立,也算勉强说得过去。
然而,虽说都是以“党的领导”作依据,但是,否定司法独立与否定党政分开,性质大不相同。二者的区别在于,司法独立作为一种体现了普世价值的西方体制,在中共的正式决议、红头文件里从未出现过,而党政分开却并非“西方那一套”,而是来自邓小平的原话,亦是中共十三大一致通过的政治报告的正式表述。在“八九风波”、赵紫阳被罢黜之后,邓小平还曾特意强调,赵紫阳代表十三届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一个字也不能改”。迄今为止,除了王岐山,没有任何一份中央文件或政治局决议对作为中共指导思想的“邓小平理论”和已成定论的十三大报告作出过正式的批评与修正。
党政分开最早由邓小平在一九八○年八月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邓这篇名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发言,后经政治局会议通过,被确定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邓小平以颇为激烈的语言严厉抨击了中共体制中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实际上,邓也直率地批评了“党的一元化领导”。邓说:“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旗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邓并认为,这些政体弊端属于“封建主义残余”(这一想法来源于邓与李维汉的一次倾心长谈)。为解决这些弊端,邓小平提出四项“必要的改革”:一是向下分权,二是减少兼职,三是党政分开、党不代政,四是培养接班人。
以今日王岐山们的眼光来看,似乎党政分开违反国情、离经叛道,背叛了“党的领导”。而在当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并非激进改革派的主张,它既体现了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的政改理念,也符合陈云、李先念、李维汉等党内保守派的意见。这篇讲话稿虽由邓口授,执笔起草人则是中共“左王”邓力群。由此可见,包括党政分开在内的政治改革之势在必行,是八十年代中共高层左中右一致认可的“改革共识”。不料想,三十多年过去,当今中共高层对于政改的见识与魄力,不仅比不上当年的改革派,甚至被当年的保守派“甩出了N条街”(网络用语)。
赵紫阳倒台后,邓小平之所以出面维护十三大报告的权威性,是因为赵所概括的“初级阶段”、“三步走战略”、“党政分开”等内容,的确是对邓小平八十年代全部改革思维的精闢总结。十三大报告说:“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报告专门解释了邓小平的名言“党要管党”──这也是习近平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多次引用的邓语录,却明显背离了邓的原意──意即“抓自身建设”,不要再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比如中纪委,十三大报告认为其不应再越权处理本应由司法机关和政府处理的法律和政纪案件,“应当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总之,“党要管党”的实质,就是党政分开。
十三大报告还认为,“党政不分实际上降低了党的领导地位,削弱了党的领导作用,党政分开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因为党政不分使党成为现实矛盾中的当事一方,“党政分开才能使党驾驭矛盾,总揽全局”,“党政不分使党处在直接执行者的地位,党政分开才能使党组织较好地行使监督职能”。这些邓胡赵时代对于党政关系逻辑清晰、说理透彻的论述,显然比王岐山三言两语否定党政分开的武断言论更具理论说服力。
“六四”事件之后,党政分开的试验立即中断,政改言论成为禁区。江泽民、胡锦涛时代,被赵紫阳下令撤销的部委党组、分管政府事务的党内机构又渐次恢复,但他们只做不说,尚不敢走到直接否定“邓小平理论”和十三大报告这一步。如今,王岐山“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摆出了向党政分开“亮剑”的姿态,这表明中共政改已死。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宪政政体奉行党政不分,无疑,王岐山的言论是在开历史和政治的倒车。
争鸣2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