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维权人士苏昌兰、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3月31日宣判,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4年6个月。律师表示量刑过重。当天法院外戒备森严,不允许民众围观。而不少公民以录制视频声援苏、陈二人。

曾参与八九学运的四川民主人士陈云飞,3月31日下午在成都以“寻滋罪”被重判4年。陈云飞2015年3月25日因与维权公民20多人为六四死难学生扫墓被抓捕,后以涉嫌“煽颠”和“寻滋”两罪被刑拘和批捕。此案庭审一再延迟,最终只以“寻滋罪”审判。

包括多位议员和前议员在内的香港公民党、社民连和支联会的20多人,中午从港岛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抗议内地“以言入罪”,重判支持港人争取民主的苏昌兰和陈启棠,要求立即释放在押维权和民运人士。

本周涉及人权的重要新闻还有:拒绝遗忘,香港支联会的几十名成员,4月1日下午在铜锣湾时代广场为仍处于实际软禁状态下的中国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庆祝56岁生日,遥寄祝福。
http://www.voachinese.com/a/hk-alliance-celebrates-liu-xia-birthday/3792748.html(香港支联会为刘霞庆生促停止软禁)
http://www.voachinese.com/a/australian-chinese-scholar-allowed-to-leave-china/3792737.html(被中国禁出境澳学者返回悉尼)
http://www.voachinese.com/a/news-20170402-Australia-Chinese-scholar/3792950.html(被中国阻止出境澳学者称被迫签保密声明)
http://www.voachinese.com/a/taiwan-rights-group-calls-for-trump-to-show-concerns-to-china-human-rights/3792784.html(川习会前人权组织吁美国总统关注李明哲案)

▲自由亚洲电台(RFA)3月31日报道:苏昌兰、陈启棠分获刑3年及4年半公民网络表达声援

广东佛山维权人士苏昌兰、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3月31日宣判,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4年6个月。律师表示量刑过重。当天法院外戒备森严,不允许民众围观。而不少公民以录制视频声援苏、陈二人。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3月31日上午分别对苏昌兰和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作出宣判。苏昌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陈启棠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书认为,苏昌兰和陈启棠分别利用互联网或社交软件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多次发表或转发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和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两人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在判决后向本台表示,判决结果出乎意料,而法院只用了3分钟进行宣判,没有询问当事人是否上诉,不符合程序。

“这个(判决结果)出乎意料,包括和被告人的预期都出乎意料。今天的宣判活动他们故意搞的时间每一场都不到3分钟,他们都来不及对判决(发表意见),也不问他们对判决有什么意见,就把他们带离了。这种宣判活动我现在正在投诉。”

苏昌兰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吴魁明说,上午他们进入法院前接受了额外的检查,而法院在宣判时甚至连判决书都未准备好。

“本来正常我们律师进去是不安检的,但是我进去他们就告诉我说今天特殊,都得安检,专门带我们进去。然后我了解到当天法院其他的庭就不开了。苏昌兰那个庭是9点钟,天理是10点半,他就是读了一下判决的一部分内容,我们开庭的时候他判决书都没有准备好,就拿了两页打印的纸在上面读的,我们还等了半天才拿到判决书,估计还没做好,也不知道什么原因。”

当天上午到场声援的广东公民廖剑豪告诉记者,来自广东各地约有数十人前往法院围观,但他们都被拦在了法院外围,现场有不少便衣戒备,不允许他们拍照。

廖剑豪:“今天下雨,我大概8:45分就到现场,东门,看不见囚车。我身边全是穿便衣,口袋里有对讲机的年轻人。我们之中有一个拿手机拍照,一拍照,就有三四个这些年轻人围上来,要他删除。他们把我们赶走,其实也不光是赶我们,把整个法院东边的那条路封闭,所有路过的、或者我们的人,全部一个不剩赶走,赶到南边或者北边。”

记者:“今天大概去了多少公民?”

廖剑豪:“惠州去了4个,广州去了十来个,佛山去了三四十个。”

关注案件的广东维权人士王爱忠认为,这是当局对民间不服从体制的人士的打压。

“我觉得这都是当局定的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不管是苏昌兰的还是陈启棠的,都是当局加在他们头上的一种政治罪名,实际上都是当局对民间不服从专政政府体制的、维护民众权益的这么一些人的打压。”

另一方面,判决前夕,有公民发起声援行动,以视频的方式录制下想对苏昌兰和陈启棠说的话,包括网络活跃人士李非在内,十多人都表达了对两人的支持。

原为小学教师的苏昌兰,因参与土地维权而失去工作,多年来一直参与社会维权活动。2014年10月,她因声援香港占中先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传唤,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2016年4月21日案件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网名“天理”的陈启棠,自1998年以来,曾任多个网络论坛的版主、管理员,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并且经常声援维权人士。2014年陈启棠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案件同样于16年4月开庭。

▲美国之音(VOA)3月31日报道:香港泛民抗议内地重判多位政治犯

香港团体抗议重判政治犯.

香港团体抗议重判政治犯(支联会脸书图片)

香港—香港泛民政党和团体星期五到中央驻港机构中联办示威,抗议声援香港争取真普选占领运动的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和陈启棠,3月31日被“煽颠”严判。此外,四川民主人士陈云飞同日被以“寻滋”罪重判4年。

苏昌兰和陈启棠

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和陈启棠(网络图片)

因转发或上载有关香港占中运动信息和相片而被羁押两年多的苏昌兰和陈启棠,星期五上午被佛山中院分别判刑3年和4年半。包括多位议员和前议员在内的香港公民党、社民连和支联会的20多人,中午从港岛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抗议内地“以言入罪”,重判支持港人争取民主的苏昌兰和陈启棠,要求立即释放在押维权和民运人士。

法庭判决书指,苏昌兰自2014年起,多次利用互联网和社交软件造谣、诽谤、发表及转发攻击共产党及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和言论。

两人的代表律师刘晓原表示,宣判极为荒唐,法庭宣读苏昌兰的判决书只读公诉指控和法院认定,不提辩护观点,也不问是否上诉就结束宣判,过程不到三分钟,没有允许辩护人律师或被告对判决作出回应,法庭的判决书中也没有提及两人声援占中一事。

刘晓原表示,起诉书提及两人控罪的依据,是苏昌兰的三段微信及数篇文章,以及陈启棠几年前发表的六篇文章,指内容攻击执政党。

因参与土地维权而失去教师工作的苏昌兰2014年10月27日被刑拘。

多年来帮助和声援维权人士的陈启棠(网名天理)同年11月25日遭刑拘。两案曾两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检察院两次退补,法院五次延长审限,去年4月21日由佛山市中院开庭审理,但拖到今日宣判。

陈云飞

四川民主人士陈云飞(网络图片)

此外,曾参与八九学运的四川民主人士陈云飞,3月31日下午在成都以“寻滋罪”被重判4年。陈云飞2015年3月25日因与维权公民20多人为六四死难学生扫墓被抓捕,后以涉嫌“煽颠”和“寻滋”两罪被刑拘和批捕。此案庭审一再延迟,最终只以“寻滋罪”审判。

前小学老师苏昌兰苏昌兰丛1999年开始介入广东的维权事业,是广东女权运动较早的先驱者之一。她多年来还参与了寻找失踪孩子、救助童养媳和反坠胎等维权活动。

陈启棠是网上的自由撰稿人,公民法律工作者。在香港占中期间,陈启棠曾到香港中环拍照后通过微信发表当时的真实状况。

▲自由亚洲电台(RFA)3月31日报道:香港团体到中联办声援苏昌兰、天理

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及网名天理的陈启棠,因为两年前声援香港的雨伞运动,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佛山法院分别重判3年和4年半。香港支联会等团体在宣判后游行到中联办抗议,批评这是赤裸裸的以言入罪。

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公民党等约20人,在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及陈启棠被判刑后,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抗议大陆当局重判苏昌兰和陈启棠。

示威人士沿途高叫口号︰释放陈启棠!释放苏昌兰!中港人民唇齿相依!声援雨伞运动无罪!

支联会主席何俊仁批评,中国对外表现开放文明的态度,但是闭门后却践踏人权,打压言论自由,苏昌兰和陈启棠只是在微信中声援香港的雨伞运动,但都被重判入狱几年,他无法理解中共这种行为。

何俊仁说︰可能只是拍相片或网上发表支持香港雨伞运动,这么和平的表达都要判刑,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现今的社会上,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香港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指出,香港人会继续为争取真普选而努力,但没有想到支持香港的大陆维权人士也会被以言入罪,他感到很痛心。

郭家麒说︰我们不怕任何的打压,但是痛心在大陆一些手无寸铁的人士,只是支援香港而遭到如此无理的拘禁,甚至是判刑。

支联会秘书李卓人说,这次判刑苏昌兰和陈启棠,与过去中共打压异见人士非常不同,过去都是针对倡议中国民主的人士,但这次因声援香港,也遭当局以言入罪。

李卓人指出,2014年香港爆发“雨伞运动”,数以万计的香港人走上街头争取真普选。最近香港警方秋后算帐,起诉9名“雨伞运动”参与者,大陆亦有维权人士因声援港人争取民主而将被判刑。

他认为,《基本法》赋予香港有言论自由和集会等权利,而苏昌兰和陈启棠的案件,或可证明中共已经把香港的雨伞运动定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动。

李卓人说︰事件也看到中央无论对大陆还是香港,都是要收紧言论自由,以及任何的民主诉求。因而香港人更要站出来为自己发声,同时也要继续声援大陆的同胞。

2014年发生历时79天的香港“雨伞运动”期间,过百名大陆维权人士因为声援港人而被公安带走,随后被扣押或软禁。其中约10人被判刑,当中包括谢文飞、王默、张圣雨、叶晓铮等人。

▲自由亚洲电台(RFA)3月31日报道:身穿睡衣出庭做“中国梦”陈云飞被判囚4年

陈云飞2

成都异议人士陈云飞。(志愿者提供/记者乔龙)

四川异议人士陈云飞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3月31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陈云飞闻判后,不服判决,但他仍然微笑着打出胜利的手势,并表示要上诉,理由是判刑太轻。辩护律师称,陈云飞穿睡衣出庭,说要做“中国梦”,以此表示受到公检法的迫害。

陈云飞因拜祭六四死难者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起诉。案件于3月31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陈云飞委托的两位辩护人隋牧青和郭海波出庭,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隋牧青律师在当天傍晚庭审结束后告诉自由亚洲电台,陈云飞在法官判决后,当庭做出胜利手势,表示将会上诉:

“陈云飞当庭微笑着,打出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理由是判刑太轻。陈云飞今天是穿着一件睡衣出庭,他之前曾(这是)表示为了方便做中国梦,以此表示对公检法对他的迫害与构陷的蔑视”。

庭审由上午9点30分至下午5点结束。隋牧青说,上午进行法庭调查和律师质证,他认为其当事人无罪:

“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他的案件核心问题,其实都是在打击言论自由,是政治迫害。陈云飞的这种行为,其实是驯服公权力的一个公民的光荣梦想。无论他在现实法庭,还是在理想中的法庭,他都是无罪的”。

隋牧青还说,陈云飞的最后陈述仅一分钟就被法官终止。

当天,十多位声援到法院外要求旁听,被警察驱赶或被带到派出所盘查。成都访民王蓉文被六个警察抬上警车,自贡维权人士刘正有也被带离现场。声援者之一、刚刚结束“剥夺政治权利”期的成都维权人士谭作人,也到了法庭之外:

“今天我到现场去了,我和我的太太,还有一些朋友。这一次的封锁没有上一次开庭那么严。他们是半封锁,我们能够走到法院的对面。但是不能走到法院一边,马路封锁了半边。我站了一会,国保就过来了,把我抬到路口”。

声援的访民王蓉文在被带走途中,在警用车内拍摄了一段视频显示,一名穿制服的公安手持执法记录器对着王蓉文,另有多名穿便衣的男子,在其左右。

2015年清明节前夕,陈云飞与四川访民、维权人士约二十人到新津县,为“六四”死难者肖杰及吴国锋扫墓,在回程途中,遭到近百名警察围堵。其后陈云飞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法院时,控方撤销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寻衅滋事罪起诉。陈被羁押至今已超过24个月。

曾与陈云飞有过合作成都维权人士黄晓敏对本台说:

“陈云飞确实是一个具有很多思想、行为和事工及传奇色彩的一个代表性人物。他在二十多年前,从八九六四时候的一个大学生,成长到今天,用其独特的(方式)审视社会、嘲讽社会,细说这样一个非理性的社会,来唤起更多人觉醒、参与,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我跟他相处、结交,也包括合作过很多次。我认为今天的中国,可能没有人能够替代他,也没有人能够模仿他”。

自称为“驯兽师”的陈云飞,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是八九民运参与者。2007年六四18周年当天,因在《成都晚报》上刊登“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监视居住半年。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4月1日报道:陈云飞祭六四后判囚4年笑称判刑太轻要上诉

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前年拜祭六四死难者后被捕,并控以寻衅滋事罪,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他入狱四年。他的辩护律师郭海波说,陈云飞获悉判刑后,举双手作胜利手势,并表示会上诉,“理由是(判刑)太轻了”。

根据郭海波在维权网上的描述,陈云飞身穿睡衣出席昨(3月31日)早的庭审,只回答辩护律师的提问。陈云飞在自撰的法庭最后陈述中说,他没罪,只是对暴政作出揭露与批判,“感谢”公检法把他打造成宣扬言论自由、反对独裁暴政的品牌,然而,他其实“没有那么好,那么勇敢”。

曾经参与八九学运的陈云飞,2015年3月与二十多名成都民众到该市新津县拜祭六四死难学生,离开时被公安带走,当局其后以寻衅滋事罪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他,检察院最后撤销颠覆罪的指控。检方在起诉书没有提及拜祭之事,而是针对陈云飞在武侯区遭强拆房屋后的废墟上搭建灵堂,称悼念“法律已死”,藉此批评武侯区政府之事,指他侮辱当区政府,造成寻衅滋事。自称“高级业余驯兽师”的陈云飞,常常以行为艺术抗争,落实“快乐维权”。

【民主中国首发】时间:4/3/2017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