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内时曾经因维权被关押,在看守所遭受非人的折磨,如同恶梦般地一直缠绕着我的生活,我现在到了自由世界,我要把所经受的遭遇写出来,让人们知道中共是一个什么样的政府。

2010年4月的一天的上午,我和朋友小赵去西里村长青路见一个朋友,还没到他的家被4 个大汉拦住了去路,问我叫什么名字,又问我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当他们证实我是习卫国时,其中一个看上去是头的人说;我们是公安局,桥西分局刑警六队的民警,你是网上通缉的逃犯 。

我一下子蒙了。

我曾经因家中坟地被某铁厂所侵,带着亲戚与厂方论理而发生冲突,事过后,听说他们要抓我,我就出去躲了一段时,没想到他们今天给他们撞上了。

四个便衣警察围着我,我知道已无法脱身,只得跟着他们到了警局。

路上那个领头的说你只要配合我们,我们就按照投案自首处理 当时我非常感激,到了警局后,队长通知我的家人给我送东西,大约下午五六点左右平山县刑警队来了几个便衣还有一个穿警服的一个人给我带上手铐与脚链并把它们连在一起。我一想不对,不是说将我按自首处理吗,而我的案子也算不上一个大案,最多也不过是个民事纠纷,这么会给我戴脚镣手铐,

我知道通常杀人犯或是重犯才是这样的。

他们把我摁到一个没有车牌的汽车上,往平山方向开去, 在车上他们扇了我两个耳光,说你他妈的还跑吗 ?这一会你可栽在我们手里了,有你好果子吃的。

汽车大约开了一个多小时, 到了平山公安局把我关到审讯室, 我一进去,有一个警察和两个协警上来先给我一顿毒打 ,拳打脚踢,都打在身体的要害部位,我被打得昏死过去,不省人事。

这是我开始噩梦的第一天。

我醒来的时候,是躺在水泥地上,我睁开被打肿的眼睛,打量了一下房间
,房间不大,大约有15平方左右吧,靠门口左侧有一个长条的木头椅子,对着门的是一个审讯用的桌子,一盏白炽灯明晃晃地照着。他们见我醒过来了,就从地上把我拖起来,放在一张椅子上,手脚仍然被铐着。椅子前面是一张审讯桌前。

坐在桌上的审讯警察,要我阵述当时去厂里的过程,并诱导我让我说那天带了50多个人。我说没有呀,就是我们家里的几个亲戚朋友,我和我家老大,两个姐夫还有我县城的两个朋友,我家老大的朋友一共十五六个人。他们说我不老实,上来就是几个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他们又进一步说我不但带了五十多个人,还都带着抢和刀。

我当时一楞,带着刀我枪,哪里来的刀和枪,这不是明摆着栽脏,陷害吗。

我吼叫了起来,你们这是陷害,我们去厂里是论理去的,连一根棍子都没有,哪里来的刀与枪。

他们见我没有按照他们的说法阵述案件,就脑羞成怒,劈头盖脑地打我,用警棍,用皮带,把我打得跌下椅子,再在地下打我,用脚踏着我的头,警察穿的都是大皮鞋,我的头就被夹在水泥与皮鞋中,他们又朝我的档里踢,我弯起腿保护,他们又把我的腿分开,直打得我奄奄一息。但我知道就是打死我,我也不能承认,带刀,带枪,那可是死罪。我是当过兵的人,知道带枪意味着什么。

他们见我死不承认,又用更毒辣的办法折磨我,开着大灯不让我睡觉,第一天是两个协警轮流看着我,我一合眼他们就用电棍电我。我在椅子上坐不住了,他们就把我拖到墙根上的一张长椅上靠着。我实在太瞌睡了,每次电警棍痉挛一下,我也没有多少时间又闭上了眼睛,他们就连续性的电击我,把电警棍戳在我的腋下,这个地方是身体最薄弱的地方,最经不住电击,我整个人都会抽搐起来。

第二在,也是同样,不过警察是轮班的,每班都是两个警察两个协警,问的都是同样的话,你们是不带着刀和枪。你如果承认了,我们就让你睡觉。他们还对我说,那天你们到铁厂,有好多人看到你们带着刀与枪的。你不承认也没有用,有好多人可以作证。他们还欺骗我说,你要是说了责任都在你家习晋生身上,他是老大。

我知道警局至所以要我承认所没有的东西,是为了他们创造业绩,另一方面是铁厂的意思。这个铁厂合伙人公安局长想让我住一辈子监狱。这样他就没有人再找他们维权了。

他们也不想想,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哪里来的抢,按中国的法律规定老百姓私自拥有枪支可判刑三年以上的。所以如果我有枪,即使没有开枪伤人,也是重罪。我知道无论如何不能承认,一当承认下来,不但我,与我一起去的这些亲戚与朋友也要判重罪了。所以无论受这样的酷刑我都不能承认对我的诬陷。几天毒打,再加上没有一分钟合眼,我在精神上出现幻觉,我怕自己会不会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承认了,但看他们继续这样折磨我,我知道我一定没有承认。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大约一个多星期我也记不清楚清楚了。在记忆中大约第三天或者第四天 他们才给我吃上东西上,吃的是馒头估计是他们门从食堂拿来的,刚开始的二天,我感到饿,但以后瞌睡比饥饿更折磨着我。最后几天去厕所都站不住了,都是他们把我架起来去的厕所,常常尿屎都在裤子里。

有一天,迷迷糊糊的,印象中好像他们写好一张纸让我签字摁手印,因我的眼被他们打肿,根本看不清纸上写什么,但我知道这纸上一定写着刀与枪的事。我死也不摁手印,我说你们再强迫我,我撞死在这里。最后他们见我如此坚决,也没办法,只好放弃了。

大约一个星期后,他们把我送看守所。按中国法律规定在刑警队或者派出所关押审讯不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他们超时间关押我很多天对我酷刑,所以法律对警察来说完全是一纸空文。

到了看守所,我的手脚铁链连在一起,而且链子很短,使我无法直立,人不得不佝偻着。看守所里晚上走廊里有警察值班,监室里晚上两个犯人值班,主要是防止被挨打的犯人晚上报复或者自杀。看守所里每一个监室大约三十或者五十平方米左右,从大铁门入口进来有一个二十平方米左右的露天高墙围绕,上面是铁丝网和钢筋网,是犯人放风透气的地方,连接露天放风的地方是一个三十到五十平方米的,只有两个小窗户的大房间,中间是一条走路的过道,两边是水泥做的大通铺住着最多三十多个三十人到四十人的犯人,晚上就睡在冰凉的水泥大通铺上没有被实在,牢头狱霸有被褥,这是他们按照狱方意图打人给予的待遇,也不是狱方发的,而是判刑走或者被释放的犯人留下的。

公安局长范彦平安排看守所里的民警给牢头狱霸送烟,送酒暗示他们收拾我。这些狱霸收了好处,就拼了命地打我,按我的性格我也会还击,但是在审讯室的这么多天的折磨,我已一点力气也没有,只能任随他们打我。

看守所要自己带衣裳进来,我的家人给我带的衣裳,好一点的都给他们拿去了。看守所的伙食也非常差,还吃不饱,要靠家里人送菜过来。好一点的菜都孝敬狱霸,这是牢里不成文的规定。

在看守所里每天超时间干活,十六个小时以上,干不完就挨打,牢头狱霸想打就给你安排不可能完成的活,完不成就想方设法的折磨你,一些没有按照他意图做事的犯人,或者是象我这样的狱警安排“照顾”的人。他们就折磨得特别厉害,记得有一种刑就是把细的铁丝穿到犯人的指甲缝里面,再用打火机烤铁丝,让铁丝发热传到手指,食指连心痛,犯人受不住了,在地上打滚,他们就用手摁着头,脚踩着手,不让动。这种刑罚实在太残忍了。

在看守所里每一个犯人必须验血 ,而且比在医院里面抽血验血的量多出很多来三倍以上,当时我就感到很疑惑为何要抽我们这么多的血,出来后看了很多新闻媒体关于活摘器官的事情,才知道,我怀疑他们高官是不是在找器官配对。好在我没关多久就出来了,要不然器官被割还说不定,想想都后怕。

由于我坚持不承认带刀带枪,他们无法判我罪,我家里又想方设法找关系走后门,送钱送礼,差不多花了36万元我才被放出来。我在看守所虽然只有8个月,但那是8个月的人间地狱生活,回想起来如同恶梦。

在刑警队和看守所里我经历的折磨,让我现在脑子都不好使了,记忆力严重衰退,晚上经常失眠睡做恶梦,刑警队的好些经历都想不起来了,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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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7年12月3日

作者 editor